建设工程方面论文范例,与建筑工程资料表格填写范例北京相关论文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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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网上政务审批和电子监察事项信息表

填表单位(公章):邵阳市公安消防支队填表日期:

事项名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抽查

项目编码子项编码办件类型□转报件承诺件□即办件是否转报上级机关□是否转报单位是否前置审批是□否前置审批单位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否联合审批□是否联合单位是否包含特别程序□是否特别程序□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其它事项类型□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其它办事服务事项许可对象法人,公民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收费标准0收费依据/许可数量无限制□有限制,限制数量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第十条1,设计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

消防设计文件的编制符合公安部规定的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

建筑的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耐火等级,建筑构造,安全疏散,消防给水,消防电源及配电,消防设施等的消防设计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建筑工程资料表格填写范例北京参考属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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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用的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一)备案

1网上备案

建设单位通过湖南省消防政务公开网站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录入建设工程有关资料,进行消防设计备案,并通过受理系统预设的抽查程序,随机确定抽查对象.

2窗口备案

在市,县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设立的消防受理窗口,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录入建设工程有关资料,进行消防设计备案,并通过受理系统预设的抽查程序,随机确定抽查对象.

(二)受理

1.审查备案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请材料:

①《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

②本章第一节规定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相关申请材料,

③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明文件,

④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图审查的,还应当提供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文件复印件.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委托授权书,承办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等.

(2)改建(用途变更),装修,建筑外墙和屋面保温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请材料:

①《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

②本章第一节规定的改建,装修,建筑外墙和屋面保温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相关申请材料,

③依法取得的装修工程施工许可证明文件,

④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图审查的,还应当提供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文件复印件.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委托授权书,承办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等.

上述申请材料,①及⑤中的授权委托书应提供原件,③,④及⑤中的其它申请材料可以提供经原件持有单位核对,并注明"核对无误"内容,由核对人签名,注明核对日期,盖原件持有单位印章的复印件(复印件提供单位可以注明复印件使用用途),②参照消防设计审核申请材料要求执行.

通过网上申报备案的,应按要求提交全部电子申报材料.

2受理意见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窗口对申请人提交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材料应当进行形式审查,不得违法增设或减少受理前置条件.

(1)予以受理

申请事项符合下列条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予以受理,并出具印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名称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凭证》:

①申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属于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管辖范围,

②申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审报表》等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已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凭证》文书编号填写要规范,工程名称表述应准确,受理时间,资料目录,时限等内容应填写规范.应当载明申请备案事项(含申请日期,项目名称及项目地址)和收到消防设计备案材料目录及相关备案材料数量,加盖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专用印章,注明备案日期,告知建设单位依法备案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重新备案,以及依法备案的建设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依法进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2)不予受理

申请事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不予受理:

①申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不属于备案抽查范围或不属于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管辖范围的,

②申请人报送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对于以上第①种情形,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采取等形式通知申报单位(个人)按有关规定申报,同时按规定程序删除备案信息.对于以上第②种情形,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加盖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专用印章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材料补正通知书》(见范例1-2-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材料补正通知书》中应当告知建设工程消防消防设计备案材料补正内容及其期限,以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将对逾期不备案的依法予以处罚并确定为抽查对象,如已施工的应当责令停止施工等.

(三)确定检查对象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预设的程序,随机确定检查对象并向社会公告受理.

(四)备案材料录入

确定为检查对象的建设工程,窗口工作人员应在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受理的备案材料(消防设计文件除外)录入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并同时将受理材料送防火处长或大队长.

(五)任务分配

防火处长或大队长应在1个工作日内,确定具有消防执法资格的主责承办人及协办人对消防设计备案进行检查.

(六)消防设计文件检查

主责承办人,协办人应当在个工作日内,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进行检查,.消防设计文件检查应填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检查记录表》,记录表应进行编号,应当载明建设工程名称,备案凭证文号,工程基本信息,按照检查内容逐一填写每一个单项的检查意见及其检查人员,"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技术复核意见"栏,不填写,并对备案检查结果按照评定条件作出合格或者不合格的综合评定.

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检查的建设工程,符合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情形的,按照本章第一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专家评审的程序,要求组织专家评审.

(七)拟草检查意见

消防设计检查结束后,主责承办人应当汇总意见并拟定合格或者不合格的检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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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条件的,消防设计检查结论评定为合格,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消防设计检查结论评定为不合格:

1备案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各项材料有效,相关信息一致,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编制符合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的规定,

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中各个单项内容均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和非强制性条文中有必须,严禁,应,不应,不得"用语的条文规定.

(八)集体会审

主责承办人,协办人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检查时,对于消防设计审核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或者主责承办人,协办人之间存在重大分歧的问题,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负责人应当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依照相关规定进行集体会审,形成书面意见,集体会审按第一节有关要求执行.

(九)防火处长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消防设计图纸检查意见的执法权限,程序,法律文书,有关证明文件资料合法性的审查,签署明确的审查意见,并签名.

(十)行政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领导应在3个工作日内,根据主责承办人,协办人,部门审查意见,签署明确的同意或不同意的审批意见.

(十一)制作消防设计备案检查法律文书

本单位行政签批决定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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