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论文是一篇关于建筑设备论文格式范文,关于冷库工程造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相关毕业论文参考文献格式范文。免费优秀的关于建筑设备及房屋建筑及市场方面论文范文资料,适合建筑设备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标准
(修订)
(征求意见稿)
2016北京
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标准(修订)
主编部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实施日期:
2016北京
修订说明
本建设标准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16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2016〕192号)要求,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组织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国内贸易设计研究院等单位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工作,以确保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和提高投资效益,推动技术进步,贯彻节约土地和国家现行有关农产品批发市场行业发展的技术政策为指导思想.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近年来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实际情况,分析论证了大量的统计资料,广泛征求全国相关部门,单位及专家的意见,并召开了审查会,最后会同各相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建设标准分六章:总则,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选址与总体布局,建筑面积指标,建筑标准与建筑设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①将"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修改为"农产品批发市场",②扩大了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标准的适用范围,把研究对象确定为经营蔬菜,果品为主,兼营肉畜蛋,水产品,粮油等品类的农产品批发市场,③调整了标准各章结构,去掉了"配套工程设施",增加了"总体布局","建筑标准和建筑设备","建筑面积指标",④调整扩大了农产品批发市场规模,⑤项目构成中对项目内容重新进行了分类,增加了物流配送场所,流通加工场所,医疗站,污水处理站,水泵房与水池等,⑥调整扩大了不同规模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筑面积,用房面积和占地面积,⑦提高了建筑与设备的技术要求,⑧调整了农产品批发市场投资控制指标和各类设施占工程投资的比例,⑨调整了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工期,⑩调整增加了市场的劳动定员等.
在实施本建设标准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2016年月日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2
第三章选址与总体布局3
第四章建筑面积指标4
第五章建筑标准与设备5
第六章主要技术经济指标6
附加说明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工程项目决策和建设的科学管理,正确掌握工程项目的建设标准,合理确定建设水平,有效控制建设投资,促进投资效益提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现行政策,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编制,评估农产品批发市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编制,审批项目设计任务书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农产品批发市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建设标准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以经营蔬菜,果品为主,兼营肉畜蛋,水产品,粮油等品类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新建项目,改,扩建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应从我国国情和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并考虑今后发展的需要,做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合理,适用安全,
二,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可采取统一规划,分期实施,滚动发展的方式进行,
三,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应充分利用社会公用设施和原有设施,避免重复建设.
第五条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定额,指标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六条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规模,宜按年经营量划分以下三类:
大型:100万t及以上~300万t,
中型:30万t及以上~100万t,
小型:10万t及以上~30万t.
第七条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年经营量,应根据辐射范围,市场占有率以及人均消费水平等因素确定.
第八条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内容包括:房屋建筑与构筑物,室外场地和建筑设备.
第九条农产品批发市场房屋建筑与构筑物包括:经营用房,管理与辅助用房及配套用房.
一,经营用房:交易厅(棚),仓库(含冷库),物流配送与流通加工用房等,
二,管理与辅助用房:行政管理用房,业务管理用房(含信息监控中心,检验检测用房,金融结算用房,展销厅等),医疗站,员工宿舍,员工食堂,变配电室,水泵房与水池,垃圾压缩与污水处理站,公共厕所,门卫室(含地磅),热力站,车库等,
三,配套用房:居住用房,商户办公用房,商业餐饮娱乐用房等.
第十条农产品批发市场室外场地包括:道路,停车与回车场地,绿地等.
第十一条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筑设备包括:给排水设备,暖通空调设备,电气设备,通信设备,信息设施设备,安全与消防设备等,应根据其建设规模,环境要求和功能需求合理配置.
第三章选址与总体布局
第十二条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用地,应符合国家土地使用和所在地城乡规划的有关规定,坚持科学合理,节约用地的原则.
第十三条农产品批发市场应根据农产品生产及流通规律,按农业,物流业等相关专项发展规划进行建设,并应具有可靠的农产品可供货源和与之相适应的销售市场.
第十四条农产品批发市场的选址,应充分考虑农产品上市季节性强以及商品保鲜等特性,选择在农产品流向合理,集散方便和交易成市的地域或传统的商品集散地.
第十五条场址应具有良好的交通运输条件.
第十六条场址应地势相对平坦,有良好的工程水文地质条件,场址附近应具有可供满足农产品批发市场使用的电源和给排水条件.
第十七条场址区域环境应符合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的商品质量要求和储存要求.场址附近必须避免下列情况:
一,有产生有害气体,烟雾,粉尘等污染源的,
二,有生产(或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
第十八条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总平面布局,应以交易区域为中心,做到分区明确,布局合理,流程畅通,安全可靠.
第十九条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区周围宜设单向车行环路,环路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16m.场区内主干道路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12m.
第二十条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区应至少设置两个车行出入口,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出入口宜开向不同方向的道路,出入口内外应有足够的车辆集散场地.
第四章建筑面积指标
第二十一条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总建筑面积应以经营品种与经营量为主要依据,兼顾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与趋势综合确定,并符合表1的规定.
表115.2~45.116.0~47.4中型30~1004.7~15.24.9~16.0小型10~301.6~4.71.7~4.9注:①表中指标应根据农产品批发市场年经营量取值,年经营量大的取大值,小的取小值,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取.
②总建筑面积内未含热力站及车库面积,严寒及寒冷地区可另外按需设置.
第二十二条农产品批发市场各类用房建筑面积比例宜参照表2确定.
表27775~7672~75其中,交易厅(棚)43~4842~4741~462辅助用房5~37~510~73配套用房19~2018~1917~18第二十三条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容积率宜控制在0.7~1.0,建筑密度宜控制在40%~50%.
第二十四条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用房停车位宜按每100m2配置0.3辆标准车位控制.其中,集中露天地面停车场占地面积不应小于用地面积的10%.
第五章建筑标准与建筑设备
第二十五条交易厅(棚)的选用,应根据地区气候条件和商品性能确定,宜建单层建筑.交易厅(棚)宜采用大跨度,大空间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柱距不宜小于8m,净高不宜低于4.8m.交易厅可与服务,办公等设施合建多层建筑.
第二十六条农产品批发市场房屋建筑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节能减排的要求.
第二十七条农产品批发市场房屋建筑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要求,其装修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农产品批发市场建(构)筑物应设置给水,排水与消防设施.水产交易厅(棚)内应设置排污设施,并就近设置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
第二十九条在国家规定的采暖地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厅宜采用集中采暖设施.夏热地区应做好通风及遮阳设计,空调系统按功能需要设置.
第三十条农产品批发市场电气系统应按其规模合理确定用电负荷等级.应合理布置室外场地与室内交易区的照明,满足交易活动的需求.
第三十一条农产品批发市场应设置安全监控系统.
第三十二条农产品批发市场宜设置基于互联网技术的信息系统和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农产品溯源系统.
第六章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第三十三条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投资估算指标,宜控制在
表3项目投资
市场类别单位大型中型小型以蔬菜交易为主的批发市场元/t305~386310~393316~401元/㎡2116~26742094~26522118~2983以果品交易为主的批发市场元/t318~399331~419346~439元/㎡2166~27192185~27592
关于建筑设备论文范文例文,与冷库工程造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相关论文格式范文参考文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