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论文是一篇临床医学类有关论文发表,关于医学检验职考试招聘相关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范文。免费优秀的关于临床医学及社会保障及高级护理方面论文范文资料,适合临床医学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2016年衢江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满足事业单位对工作人员的需求,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进一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根据2006年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6号令),中共衢江区委办公室,衢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区委办发〔2016〕70号)和衢州市衢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衢州市衢江区监察局《关于印发衢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衢区人劳公〔2016〕106号)精神,现将2016年公开招聘衢江区卫生计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衢江区卫生计生系统专业技术岗位58人,具体详见公开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员,具体详见附件1.
(二)报考的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5,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6年7月1日.及以下为1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周岁及以下为19年7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前公示,办理录用手续等程序进行招聘.
(一)发布招聘信息.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计生育局通过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lj.qjq.gov./),衢江区卫生计生局网(qjwsj./)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组织报名.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日-7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衢州市衢江区妇幼保健院四楼会议室(市区通荷路).
3,报名者需带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专业工作经历年限证明或社保参保证明等相关材料,一寸免冠近照2张.《衢江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下载后自行打印,填写)一式两份.
本篇论文转载于 http://www.sxsky.net/xie/070738910.html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尚未发放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除上述要求外,硕士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符合报考条件的发放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四)笔试.
1,开考比例:按照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1:2比例开考,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将相应核减.
因报名人数不足而核销招聘计划的,应聘该岗位的考生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报考条件的,可在报名结束后24小时内改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因报名人数不足而核减(核销)招聘计划数的,在符合开考比例1:2的前提下,可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前的其招聘岗位相应增加招聘数,具体核减(核销),增加的招聘计划数在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时再予以明确.
2,笔试内容: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包括生理,解剖,病理,药理等)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结束后,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卫生计生局统一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五)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按招考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入围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的命题和组织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卫生计生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当场亮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取消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1,笔试,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考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社部,原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
岗位有特殊要求,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2,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
3,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计生局组织实施.
(七)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招考职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计生局按有关程序实施,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16〕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149号)执行.结论为合格或不宜聘用.
进入考核人员现单位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在公示考核人员名单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考核,调出的书面证明,证明提交给区卫生计生局,并由区卫生计生局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符合条件者进行考核,逾期未提交证明的,视作放弃考核录用资格.
报考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考察阶段本人放弃录用资格的或已被其他单位录用并已报到的,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对经考试,体检,考察择优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报批同意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16年9月30日前提供报考职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有上述取消聘用资格情况,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及岗位聘任制管理,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除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公务员录用,服兵役外,聘用人员至少在聘用岗位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的不得申请调动或参加选聘,违约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 临床医学相关论文范文 | 大学生适用: | 研究生论文、本科论文 |
---|---|---|---|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 59 | 写作解决问题: | 如何怎么撰写 |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 论文任务书、论文选题 | 职称论文适用: | 技师论文、高级职称 |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 如何怎么撰写 | 论文题目推荐度: | 免费选题 |
2016年应届毕业生实行12个月的见习期,其他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见习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见习期(试用期)人员管理参照《关于转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240号)执行.
四、注意事项
1,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体检人员名单,考察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公示等)一般只在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衢江区卫生计生局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及时关注网站通知(公告)信息.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以录取资格作交易的,给予取消报考(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衢江区事业单位的处理.
3,通过招聘程序,人员被聘用后,纳入衢江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实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管理,待遇对应岗位性质,按衢江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人事代理是指聘用后试用期内人事档案委托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代理保管,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其人
临床医学类有关论文范文素材,与医学检验职考试招聘相关论文发表参考文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