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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案
内容:《第八章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
院校: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
姓名:胡青华
第八章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授课班级上课时间年月日
第周第节上课地点教学目的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能了解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重要的实体法律制度和程序法律制度,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并在实践中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增强维护法律尊严的责任感,学会面对和正确处理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重点难点教学重点: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3,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4,实体法5,程序法,
教学难点:公民的基本权利,
1,公民的基本权利,
2,如何了解实体法律制度和程序法律制度的基本精神,维护法律的权威,
3,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质.授课方式课堂讲授,案例讨论,课堂提问,视频播放等授课时数5学时学习思考1,如何理解我国宪法的地位和作用
2,如何理解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3,举例说明依照法律程序维护合法权益的意义.授课
后记
第一节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
课前导入:
四川省新津县原告王玉伦,李尔娴诉被告五津镇蔬菜村村委会案中,被告制定的村规民约规定,凡是本村出嫁的女性,必须将其户口迁出,否则不得享受本村村民的一切待遇.原告结婚以后,没有将其户口迁到男方的所在地.在分配土地转让费时,本村其他村民均分得土地转让费,依照该村规民约之规定,拒绝给予原告发放土地转让补偿费.原告不服被告的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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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案法院经审理,在找不到有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直接援引宪法关于男女平等的平等权规定,作为裁判涉讼违宪行为的法律效力的依据.该院指出:"村规民约在性质上属于民事协议,而民事协议亦应符合宪法,涉讼条款要求妇女结婚后就必须迁走户口,系对妇女的歧视性对待,有悖于男女平等的宪法原则,因而无效,原告分得土地转让费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
讨论:法院能否直接援引宪法的规定作为案件审判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
"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我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具有强大的权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
——2002年12月4日现行宪法施行二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近代宪法是资产阶级的产物.
(1)17-18世纪,英国资产阶级在于封建阶级斗争和妥协中,逐步形成了一些宪法性文件和宪法惯例.
(2)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是1787年美国制定的联邦宪法,
(3)第一部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是1918年制定的苏俄宪法,
(4)我国第一部带有"宪法"字样的法律文件,是清朝末年形成的《钦定宪法大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先后于1954年,1975年,1978年和1982年颁布的四部宪法.
而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是我国现行宪法.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在我国1999年的宪法修正案中提出的."国家尊重要保障人权问题"是在2004年的修正案中提出的.
一、宪法的特征和原则
(一)宪法的特征
宪法是我国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法律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起统率作用,是一个国家法制的基础和核心.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它有与其他普通法律的相同之处,也具有自己鲜明的特征.具体说来,表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方面.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白皮书中强调: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统帅地位.现行宪法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它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于统帅地位,是国家长治久安,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根本保障.
如国家的性质,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的结构形式,国家的基本国策,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职权等,都在宪法中作了明确规定.这些规定不仅反映着一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主要内容及其发展方向,而且从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根本原则上规范着整个国家的活动.
其次,在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白皮书指出,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最高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制定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既体现为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任何普通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又体现为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2016年《习近平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最后,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
一方面,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往往是依法特别成立的,而并非普通的立法机关.另一方面,通过,批准宪法或者其修正案的程序,往往严于普通法律.例如,我国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而普通法律则只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即可.
(二)宪法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原则
"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宪法从法律上保证中国共产党在国家中的执政地位,保证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结合,并通过法定程序最终使党的主张上升为国家意志,体现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意志.
2.人民主权原则
一般来说,主权是指国家的最高权力.人民主权是指国家中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
我国《宪法》体现了人民主权原则,强调了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主要体现在:
(1)宪法通过确认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在国家中的主人翁地位,
(2)宪法通过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为人们当家作主奠定了经济基础,
(3)宪法通过确认人们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为人民当家作主提供了组织保障,
(4)宪法通过确认广大人民依照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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