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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卫〔2007〕33号
关于印发《珠海市医疗卫生科研
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中大五院,省中医院珠海医院,遵医五院:
现将《珠海市医疗卫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传达给各级卫生技术人员,并认真贯彻执行,推动我市医学科研工作进一步发展.
附件:珠海市医疗卫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二○○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珠海市医疗卫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我市医疗卫生科研工作管理水平,加强对科技项目执行和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管,推动我市医学科技发展,进一步提高我市防病治病的整体水平,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并结合珠海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其它各级政府或部门立项的,与医疗卫生科学研究有关的本市范围内所有科研项目.单位立项项目和自选项目的管理参照本办法.
第三条医疗卫生科研应以应用研究为主,重视基础研究和基础应用研究,加强开发研究,面向防病治病,推动医疗卫生科学技术的发展.
第四条医疗卫生科研应树立科学,严谨,客观,求实的作风,获得立项后应及时予以开题和执行,按期结题.
第二章项目管理
第五条科研项目申请的条件
1.具有重要科学价值或社会及经济效益的医学应用研究,基础应用研究,基础研究,软科学研究等,
2.学术思想新颖,立题依据充分,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3.本单位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和进一步深入研究的基本条件,研究人员,基本实验设施,实验仪器等能保证完成,
4.研究内容有一定深度,研究目的明确,原则上2年内能完成.
第六条科研项目申报者的条件
申报者(指第一负责人)必须是我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合法执业,有科研能力,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能实际主持和从事所申请科研项目的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申请重点(联合攻关)项目的项目组前三名人员必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除市级以上重点医学专科或实验室负责人外,其它申报者有两项以上在研市级以上科研项目未按规定程序结题的,不得申报新的项目.已获省级以上部门立项的科研项目不得再重复申报市级项目.三年内有项目执行不力或挪用经费情形者不得申报.
第七条申报者必须如实填写科研项目申请书.
第八条申请者所在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必须对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是否有不得申报的情形以及本单位对项目基本工作条件的保证签署意见.
第九条科研项目的评审
1.评审工作按照"依靠专家,科学严谨,公正合理,择优支持"的原则进行,采取初评,总评两种方式,必要时组织答辩.
2.评审专家及工作人员应遵守评审的有关纪律,对申请书的内容,评审情况和专家意见等严格保密,违者追究责任.
3.项目评审中,有项目申报的项目组前三名人员应回避.
第十条科研项目一经批准,项目组应尽快付诸实施.市级科研项目的项目期限为2年(重大项目除外),自项目立项文件下发之日开始计算.
第十一条科研项目第一负责人的职责和职权
1.按计划组织项目实施,并接受市卫生局,资助单位和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每年主动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
2.确定项目组成员及排序并经成员签字确认,项目组成员排序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改动,在规定范围内支配经费,对项目成员提出奖惩建议,按规定分配成果奖金及项目创收提成.
第十二条科研项目需与外单位协作的,由项目负责人与协作单位联系,经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论证及单位研究同意,签署协作协议,明确主次,双方权利义务及知识产权归属.
第十三条科研人员应具有科研奉献精神.为保证重要项目顺利进行,获省级以上立项及资助经费总额5万元以上的市级立项项目,必要时项目组前三名可向所在单位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可短期全脱产或半脱产进行科研,脱产期间工资及各种待遇不变.脱产期间开展项目的调研,收集材料,预试验,实验,整理资料等科研工作.申请脱产从事科研者需向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提交脱产期间科研工作书面安排.
第十四条项目负责人及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应提高科研工作效率,对立项部门要求提交的有关材料应及时上交.
第十五条获资助项目的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对项目研究进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予以检查监督并建立档案,对人员,科研内容,研究计划等有重大修改须及时上报项目立项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获资助项目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应建立项目执行情况登记本,对项目实施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如实记录.每年年终由项目负责人如实填报研究计划执行情况表及经费使用情况表,由单位签署意见后,上报市卫生局.
第十七条结题验收的程序及要求:
(一)省卫生厅课题
1.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填写《广东省医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三份),并向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提交相关论文,科研鉴定和获奖材料,经费使用报告等(一式三份),申请结题验收.
2.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将有关材料送市卫生局,市卫生局根据材料提出验收结论意见后,汇总报省卫生厅科教处验收核定.
(二)市科技局课题
1.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填写《珠海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报告》并附《珠海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任务)书》《珠海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及相关论文,科研鉴定和获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