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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由于目前商法教学主要处于坐而论道的场景,既无法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也无法适应社会需求.根据笔者多年从事商法课程的教学实践,探讨如何运用建构主义教育理念在教学内容及教学方法上对教学模式转向立体化教学进行突破和创新.
关 键 词:教学模式;立体化;教学手段;教学内容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589(2014)30-0229-02
一、对商法学教学模式改革的现实需要
商法学是高校法学专业的基础课程之一,然而在商法学教学中存在着教育理念陈旧、教学内容落后、教学方法单一、考核方式机械、班级过大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极大地制约了法学专业高素质创新人才的培养,因此,面向21世纪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需要,深化商法学教学改革刻不容缓.
首先,审视商法学课程性质与设置目的,注重学生能力培养.商法学是我国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必设的核心课程之一,也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的必考课程.设置本课程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学习者全面熟悉我国的《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票据法》等有关商事的基本法律和相关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使其在对商法基本概念、基本制度和基本原理正确把握的基础上,熟悉掌握商事主体和商事行为的规则,增强商法的意识,运用商法知识和理论提升自身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更好地从事商法实务活动.商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和应用性很强的专业课程.当前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一方面给商法的原理和制度的完善和创新提供了充分的养料,另一方面要求所有的法律人都要抓住时代气息,关注商法的最新发展动向和在实践中遭遇的主要问题.商法和民法,同属市民社会的法,都是调整私人关系的法.商法源于民法,但其所具备的营利性、国际性和技术性又使其超越了民法.在我国目前鼓励大学生创业的政策指引下,培养投资兴业的意识和商经法律知识尤为重要.
其次,反思传统教学模式,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传统教学中“满堂灌”和“一言堂”的教学手法被形象地描述为填鸭式教育模式,虽然注重教师的“教”,但却忽视了学生的“学”.就教师而言的“教”应当包括教什么,怎么教,教的怎么样;就学生而言的“学”应当包括学什么,怎么学,学的怎么样.对于时下21世纪充满朝气、求新求变的青年大学生群体而言,这种无视他们主观感受的传统教育模式已不适应现实需要,所以高校的教学模式必须要进行改革.建构主义教育作为认知学习理论的一个重要分支,目前已成为国际教育界的主流教育理念,提倡在教学过程中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的认知学习.建构主义明确了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和学生的新定位,教学活动要以学生为中心,教师要成为学生建构知识的引导者、支持者和合作者,而不再是单一知识传递者.将学生看作是信息加工主体而非仅仅是知识灌输的对象,承认在教学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和运用学生已具备的经验或知识,在此基础上创建友好型的学习交流情境,达到建构新知识的最终目标.
再次,考虑师生双方的真实感受,合理控制课堂规模.因高校扩招带来了法学教育的外延急骤扩张,造成了学生人数过多.目前法学专业每个行政班人数大多在60人左右,以至于教师上课点名和维持上课秩序都需花费不少时间,课程结束时教师甚至都不能叫全学生的姓名.每位教师除了职业情感,还有对学生的个人情感;学生则更希望在教学中得到教师的关注和广大师生的认可.很显然,这样的状况不能开展真正意义上的讨论式、问答式等启发式教学,影响课堂教学效果.合理控制课堂规模,利于采取形式多样的教学方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乐于上课、乐于听课.所以一定要严格控制班级规模,建议避免合班上课,尽量按每个行政班进行小班上课.
最后,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为社会培养法商结合的复合型、应用性法律人才.当今时代是法商结合的时代,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迫切需要高端的财经法务人才.为了适应时代潮流,高校所培养的法律人才必须是法商结合的人才,法商结合人才应当界定为精通法律与经济并同时具有良好的外语水平的高端人才.为实现法律为市场经济服务,法律人为市场经济建设服务的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法学本科专业《商法学》课程必然要进行教学改革,关注学生综合性素质的提高.
二、商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的内涵
商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的内涵极为丰富,主要是遵循学习规律,转变商法学传统教育观念,采纳以人为本的建构主义教学理念,引导学生自主学习,注重学生能力培养.运用授课主体的拓展、时间的拓展和空间的拓展从三个维度以立体化方式开展商法学的教学活动.通过教师的悉心指导,以全方位、立体化方式实现学生自身思维构造,从而掌握必备的商法学专业基础知识,同时加强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专业应用能力.商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简言之就是使商法学的教学活动在时空立体化模式中展开,具体包括授课主体的互动化、教学资源的立体化、教学方式的多元化、教学场景的复杂化、考核方式的多样化.商法立体化教学模式采取多媒体教学技术,贯彻法教义学的教学理念,运用“以案说法”的实践教学方法,汲取诊所式教学法的合理内核,形成教师主导下的学生参与式的互动课堂教学,优化教学内容,逐步形成与教学内容配套的教学方法体系,改革考试评分方法,将课堂互动、视频资料观后感写作以及考试三者结合,形成立体化教学模式.改变以往商法学“抽象、枯燥、乏味”的形象,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不仅掌握法律知识,而且具备法律精神、法律技巧,努力将学生培育成为知识+能力+素质的复合型人才.
三、商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的实现路径
要实现上述目标和要求,确实应该对我国商法学现有的教学模式进行改革,但绝不能矫枉过正.除了更新教学理念,更改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外,还要改革考试模式,使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和考试模式相配套.在教学观念上,要树立全程教学,全程考核,边教边考,注重平时的新观念;在教学方法上,可以采取讲授式、自学式、讨论互动式、创设情景式、社会实践式等多种教学方式;在教学内容上,应紧扣立法,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增强运用所学进行实训的机会.在考试模式方面,考核的侧重点应由以前注重对知识的考核转变为对能力的考核,切实做到以考促学,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改变以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