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论文是一篇档案法类毕业论文模板,关于《档案法》的立法走向相关大学毕业论文范文。免费优秀的关于档案法及行政法及档案管理方面论文范文资料,适合档案法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现行《档案法》制定于1987年,修订于1996年,由于这二三十年来市场经济的完善、民主政治的加强和法治观念的普及,该法中的一部分内容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对档案法律关系的要求.为此,国家档案局于2005年着手开展档案法的修改工作,2007年向全国各级各类档案部门发出通知,征求修改意见,同时召开多次座谈会和专家论证会.国务院曾将《档案法》的修改列入2012年立法工作计划.一项立法首先解决的是立法理念的问题,也就是立法的价值选择,而价值的判定不仅取决于法律本身还是整个法治环境在该领域的缩影.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 关于档案法的论文例文 | 大学生适用: | 学年论文、专科毕业论文 |
---|---|---|---|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 23 | 写作解决问题: | 写作参考 |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 标准论文格式、论文总结 | 职称论文适用: | 核心期刊、职称评初级 |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 写作参考 | 论文题目推荐度: | 免费选题 |
一、《档案法》的立法环境
按照部门法的划分,《档案法》属于行政法法律部门,规范国家档案行政管理权的运行,确定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传统的行政法突出纵向的管理性,强调行政机关的权力,弱化行政相对方的权利.市场经济之下的现代行政法注重保障行政相对方的权利,用行政程序控制行政机关的权力,特别是福利国家兴起之后,社会对政府的期望值越来越高,要求政府行为也就是行政行为具有服务性和透明度,即服务社会和便于监督.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是经济基础的反映.1987年,党的十三大正式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1992年的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在当时背景下制定的《档案法》必然带有计划经济的特征,其立法理念是一部档案管理法.
档案法本科论文的写作方法
播放:36357次 评论:6841人
市场经济意味着法治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不断完善的同时,我国的各项法律制度也在日益健全.1994年,《国家赔偿法》通过;1996年,《行政处罚法》颁布,这是我国第一部运用行政程序控制国家权力(行政处罚权)的立法,之后,又有《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许可法》;2004年,国务院颁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特别是1999年的《宪法》修正案和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分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样从宪法到行政部门法构成了相对完备的现代行政法律体系.
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立法的宗旨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条例》第一条)为了实现这一宗旨,《条例》规定了政府信息的定义;公布的主体和原则;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其中备受瞩目的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条例》第十八条“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而《档案法》第十九条“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30年向社会开放.”
就立法层级而言,由国务院通过的《条例》的法律效力低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档案法》,但是前者是体现时代精神的“新法”,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优先适用.我们知道,政府信息在档案中占相当大的比重,所以,《条例》不仅使《档案法》的修改势在必行,而且为其修改提供了“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立法理念和运用行政程序控制国家档案行政管理权进而保障公民的信息权(知情权)的现代法治精神.
就政府信息公开在世界范围内的立法趋势而言,《条例》是为将来全国人民大表大会立法做的法律和社会接受能力的准备,是一个过渡.所以,《档案法》的修改不能只是回应《条例》,还要站在高于《条例》的角度.
二、档案法律关系的特征
《档案法》是规范档案法律关系的基本法律,共六章.第一章“总则”规定立法的宗旨、档案的定义、组织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和档案行政管理中总括性的问题;第二章“档案机构及其职责”按照行政层级划分档案管理的权限,明确档案馆的职责;第三章“档案的管理”规定档案的移交、立卷归档、保密、代为保管、收购、征购、寄存、出卖、捐赠等;第四章“档案的利用和公布”规定档案开放的期限、对未开放档案的利用、档案的优先利用权、公布档案的权限和档案馆在研究整理档案及编辑出版档案资料方面的职责;第五章“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