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论文是一篇关于公司法论文摘要怎么写,关于金融控股公司章程相关毕业论文范文。免费优秀的关于公司法及法律法规及章程方面论文范文资料,适合公司法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摘 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及2005年《公司法》取消公司对外投资规模限制,我国具有金融控股公司形态的企业层出不穷,由于立法空白,金融控股公司在章程约定上未体现出“公司束”与单一公司之间的差异.本文分析我国及我国台湾地区部分金融控股公司的章程样本,并根据金融控股公司治理特点,提出完善金融控股公司章程的思路,建议在金融控股公司立法缺失时,通过章程搭建其内部治理机制基本规范是可行的途径.
〔关 键 词〕金融控股公司;公司章程;内部治理;治他性规范;母子公司
〔中图分类号〕DF438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4769(2013)05-0029-05
〔基金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经费专项基金西南财经大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经济法治研究中心项目(JBK120401);四川省人文社科研究重点基地中国金融法研究中心项目
〔作者简介〕鲁篱,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梁远航,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四川成都610074.
公司章程是公司自治的基础性法律文件,同时也是公司治理机制构建及运行的宪章,对公司章程既往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公司章程的功能、性质及与法律规定之间关系的研判上,对于控股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章程的相关性等问题尚缺乏细致深入的探讨,特别是在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大量兴起的背景下,如何通过章程构建和凸显金融控股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治理框架和特色便成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法律制度设计中所必须着力解决的问题,本文拟对此予以探讨.
一、金融控股公司治理的特点及对章程的要求
金融控股公司是伴随金融经营综合化而构建的新型金融机构,其是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应直接或间接持有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两类以上金融机构控制性股份,或为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两类以上金融机构直接、间接指任或选派过半数董事的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虽然产生在上世纪中叶,但最近十多年发展迅猛,目前业已成为全球金融实力最强的金融机构,由于金融控股公司的金融属性及其运行特征,使得金融控股公司与单一金融企业在内部治理机制上存在差异.金融控股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委托-代理关系复杂.金融控股公司独特的母子公司架构,产生了多个股东层、董事层和经理层,加大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度,“委托-代理”关系演变为“委托-代理-转委托-代理”关系.在存在孙公司的情况下,委托代理问题将进一步加剧.
(二)子公司在公司治理上高度依存于母公司.由于子公司被绝对控股或全资拥有,母公司在子公司占据过半数的投票权和董事席位,因此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权利制衡机制发挥程度有赖于母公司在效率与安全之间的风险偏好取向.虽然有学者认为在母子公司结构下,母公司具有监督子公司董事会的激励,但另一面是其也有获取超额控制利益的冲动.在章程自治理念不断放大的同时,通过选定子公司章程可实现母公司不合理利益诉求的“合法化”.
(三)关联交易成为必要手段.关联交易是金融控股公司整合资源,发挥协同效应,减少外部市场成本的客观需要,在集团内关联交易呈常态化.缺少利益补偿机制的关联交易将导致子公司之间风险和收益的不匹配而产生股东之间、员工之间、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冲突.
(四)利益相关者范围更广.由于金融控股公司提供综合性金融产品和服务,涉及利益相关者众多,其资金大多是以负债形式融入,是基于社会信任而运作的,如储户存款、投保人保险费等,债权人多数是中小散户,没有时间、精力和专门技能监管资金的运用.
金融控股公司章程作为规范公司内部治理的主要依据,必须回应和体现金融控股公司的上述治理特点,为此,在我们看来,作为金融控股公司的章程,其必须具备下列要素和要求:一是在章程体系建构和具体条款设计上应注重母子公司治理体系的整体性和衔接性,形成治理体系上的协调共生;二是母子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经营层及监事会的责权利划分应有区分,构建新型组织模式下的权力制衡机制;三是母子公司章程中“他治性”规范的侧重点应有差异.母公司章程中应侧重约束对子公司控制权行使的途径和限度,对子公司利益补偿及在母子公司同时任职的限制等.子公司章程中应侧重对母公司提名董事的义务约束、少数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保护;四是母子公司关联交易管控的重点不一.于母公司而言,关联交易管控应从表决权限制入手实现程序上的公平;于子公司而言,关联交易管控应从实质审查着手,兼顾效率与公平,并建立追责路径.
二、金融控股公司章程之比较分析
金融控股公司具有较强的地方性语境,不同国家和地区基于对金融综合化经营的态度和立场的不同,对金融控股公司的定位和要求都不一样,而这反映到各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章程设计和内容安排,便各有其特点,此外,基于章程本身是一个个体性比较突出的法律文本,即便在同一个国家,金融控股公司的章程内容和体例安排仍有明显差异,因此,对各种金融控股公司的章程予以比较分析,有助于检视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章程的特性和问题.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章程现状基于研究分析需要,按照国内金融控股公司母公司的不同行业,笔者选取了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集团、光大证券及华融资产管理公司5个金融控股公司的章程作为样本.
1.章程记载事项.根据我国《公司法》82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事项有12项,因此上述5个样本章程在章程记载事项上以此展开.
2.章程有关内容.样本章程在内容上一是明确了本公司控股股东的诚信义务,预防控股股东侵害小股东利益;二是规定了本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运行机制及表决机制,详细记载了会议程序要求及表决事项的票数要求;三是区分了本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的职责,将公司大部分的管理职权授予董事会,监事会行使监督职责;四是细化了本公司董事会与监事会的构成,不仅规定了董事会及监事会的人数要求和构成,而且细化了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和人员构成,包括了独立董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