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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期末评卷时,一道修改病句题引发了热议.题目为:“盲姑娘看见老张走进来,连忙起来让坐.”大家一致认可,将“看见”一词改为“听见”或“觉察到”(以下简称“改法一”)是对的.但有一位老师认为,此题的答案不唯一——去掉“盲”字(以下简称“改法二”)也说得通,且改法最简单,应当给分.于是,就有老师以“语境模糊”为由,将原句视为“语序颠倒”类病句,提出了第三种修改方案:把“老张”与“盲姑娘”对调(以下简称“改法三”).称调整语序后,句子的语病消除了,所以这也是正确答案.一时间,大家各执一词,莫衷一是.请问:这个病句的改法唯一吗?
答:修改病句,旨在消除语病,清晰、准确地呈现表达者的原意,通常应遵循如下原则:1.真实性原则,即要保持句子的原意,不可违背原意“另立炉灶”;2.针对性原则,哪里有问题改哪里,有什么问题改什么问题;3. 经济性原则,尽量多就少改.其中,“保持句子的原意”是根本性原则.
此句改法存在争议.乍一看,似乎三者都有道理,都说得通.但仔细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只有“改法一”是切合句子原意的.毋庸置疑,“盲姑娘”是句子的主人公.“盲”与“看见”前后矛盾,是此句语病之症结所在.“盲”字,既是此句的核心意思之一,也是命题者考核学生病句修改能力的凭借.这一点显而易见,乃“改法一”获得一致认可之逻辑基础.“改法二”绕过主人公“盲姑娘”是“盲人”这一客观逻辑,视谓语“看见”为句意之中枢.这似乎没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