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增值税论文范文,增值税方面学士学位论文,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银行经营管理的影响相关毕业论文提纲范文。适合增值税及服务业及金融服务方面的的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以及增值税相关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2)12-000-02
为进一步解决货物和劳务税制中的重复征税问题,完善税收制度,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启动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按照我国营业税和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和提供劳务所产生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我国一项重大税制改革,是实行结构性减税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生产力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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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前对银行业征收营业税存在的问题
按照税法规定,不论从事何种金融业务,原则上统一按照“金融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并按照营业税额附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从实际执行情况前,这种征税方法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银行业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合理.目前,银行业的营业税是按照营业收入征收而非针对营业净收入征收,征税范围主要是贷款利息收入和中间业务收入,未考虑作为银行重要营业成本的利息支出因素,导致银行上缴税收与银行盈亏无关.
二是银行业税收无抵扣项目.从目前银行的盈利结构看,利差收入是银行利润的主要来源,但银行的业务经营成本(如人员费用、业务运营费用)却不能比照增值税进项税额予以抵扣,而使银行在事实上成为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双重承担者.
三是由于营业税是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征税,即商业银行发放贷款后,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不管贷款利息是否收回,都要纳入计税收入征收营业税,在目前经济不景气、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如果欠收利息较多时,银行需要动用营运资金垫付税款,导致银行实际承担的税负要比法定税率高.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背景
国际上对货物和劳务普遍实行增值税,而目前我国货物和劳务分别适用增值税和营业税,存在对服务业重复征税的现象.我国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对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提高国家综合实力具有重要意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利于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有利于降低服务业税务成本,有利于社会专业化分工,促进三次产业融合;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强企业发展能力;有利于优化投资、消费和出口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实施情况
目前,银行业两大流转税并存,营业税为主、增值税为辅.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正式拉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序幕,并明确金融保险业原则上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即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012年1月上海市作为首家试点单位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但不包含金融服务业.今年上半年,国务院决定扩大试点范围,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10个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目前,虽未将金融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但已要求北京所属金融企业做好“营转增”的准备和税负测算工作,要求暂按3%、4%和5%的简易税率进行税金测算.
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银行经营管理的影响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由于税制结构完善和整体税负下降,对全行将产生利大于弊的整体影响.
(一)有利方面
一是消除重复征税,提升盈利水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后,全行流转税管理将从营业税为主、增值税为辅,逐渐过渡到单一增值税格局,税务成本将有所降低.
二是健全税制体制,促进业务全面发展.首先,良好的财税环境促进业务发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将在全国减税超过1000多亿,带动GDP增长2350多亿元,外部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会同步带动银行业务的发展.此外,营业税和增值税虽同属流转税,但征税方式和核算体系大不相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外部税务监管机构由国地税分管转为国税统管,税务管理效率将有所提升;行内会计核算体系也由营业税和增值税两大税种向增值税单一税种整合,业务操作流程将有所简化.其次,税制不断健全推动业务发展.银行业贵金属买卖业务创新较快,传统的流转税征税理念已无法满足需要,特别是贵金属回购业务缺乏税收支持政策,致使银行只能依托黄金加工企业开展回购业务.在“营改增”的同时,税收政策不断完善,推动贵金属买卖业务的全面发展.
(二)不利方面
一是增值税会计核算复杂、精细化程度要求高.未来我行多种增值税税率并存,需要根据不同业务分别进行会计核算和税务管理,精细化要求有所提高.此外,增值税会计核算相对复杂,需要下设三级会计核算科目,近十个明细科目才能完整准确的计算增值税金.
二是增值税发票管理严格,内控合规管理要求较高.增值税实行凭发票注明税款抵扣的方式计算税金.发票的申请、领用、认证、抵扣、冲正和保管等操作流程复杂、税务监管严格,迫切需要我行提高税务内控合规管理水平,提高税收遵从度.
三是税务处罚力度较大,从业人员素质要求高.增值税法条文复杂,发票管理严格,税务处罚力度较大,经济和刑事责任双追究,对我行税务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此外,增值税虽属国税管辖,但需要在机构所在地就地缴纳,迫切需要我行培养大批高素质的基层财税人员.
五、银行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国外经验和初步思路
(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在国外的实施情况
从国外情况来看,金融业增值税的典型模式主要有三种,基本免税法、零税率法和允许进项税额抵扣的免税法.三种模式将金融业务分为显性收费的金融业务和隐性收费的金融业务,其共同点是对显性收费的金融业务征税,对出口的金融服务适用零税率,并且都允许进项税额抵扣;不同点是对隐性收费的金融业务的处理方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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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免税法,即对大部分隐性收费的金融业务免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此模式为大多数欧盟国家所采用.对隐性收费的金融业务免税的主要原因是确定这类业务增值额的技术困难,缺点是导致了增值税抵扣链条的中断和重复征税.
2、零税率法,即对隐性收费的金融服务适用零税率,但允许进项税额抵扣.此模式为新西兰所采用.这种做法避免了对部分金融服务“免税”引起的重复课税问题,但也使国内金融服务享有比国内其他行业优惠的税率,致使政府的税收收入损失较大.
3、允许进项税额抵扣的免税法,即对隐性收费的金融业务免税,但允许一定比例的进项税额抵免.此模式为澳大利亚和新加坡所采用.这种征税方法是对前两种税收模式的折中,既减轻了增值税的重复课税,也减弱了进项税额在应税服务和免税服务之间分摊造成的征管上的复杂性.
(二)银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初步思路
基于国外金融业增值税的经验,考虑到我国金融资产负债业务比重比较高、中间业务比重尚低的实际情况,为平衡银行利润与地方税收的关系,这里做如下假设:
假设一,将隐性服务收费中的外汇转贷款业务、金融商品转让业务等列为免税收入(不允许进项税额抵扣),而对一般存贷款业务按利差收入开征增值税.
假设二,将显性收费服务如金融租赁、保管箱业务、咨询业务等列为应税项目(允许进项税额抵扣).
假设三,对出口的金融业务实行零税率(允许进项税额抵扣).
在实践中,鉴于金融业务种类繁多,将进行税额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