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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随着海峡两岸经济区的提速与发展,以及2010年6月29日《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签署,两岸经贸往来日益频繁,相互投资日益增加.为应对两岸经济金融合作新局面,迫切需要海峡两岸会计合作与交流,以推动两岸会计准则趋同与等效互认,促进两岸会计互利共赢,提升两岸经济和企业竞争力.目前,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各项举措正在有条不紊地落实实施,两岸金融市场开放、两岸投资便利化、以及监管合作正在积极地推进.
二、海峡两岸会计合作与交流的现状
(一)两岸会计合作与交流尚处于初步阶段
长期以来,海峡两岸会计界始终保持着友好的合作交流关系.自1990年以来,两岸会计界已经联合举办了13次会计师学术研讨会.特别是有着雄厚会计品牌优势的厦门,充分利用“地缘近、血缘亲、文缘深、商缘广、法缘久”等五缘优势,通过互访和举行各种研讨会等形式,对台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和交流.例如:2009年11月首届海峡两岸会计学术研讨会在厦门大学召开,邀请了近百位来自海峡两岸的会计界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就金融危机下的会计审计问题以及两岸如何增进会计学术交流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2010年6月厦门市总会计师协会首次组团赴台与台湾会计界进行了友好地交流;2010年12月厦门成功举办了主题为“会计准则国际趋同下的两岸会计合作与交流”的论坛,两岸会计界专家学者共同研究会计准则、协调趋同策略,以迎接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新挑战;2011年5月厦门市总会计师协会组织财务总监考察团赴台,与中华财务主持人协会、中华公司治理协会在课题研究、组团互访、教育培训等方面达成了合作意向;2011年6月厦门举办“首届海峡两岸会计论坛”,两岸会计界专家学者以“加强两岸会计准则趋同研究,促进两岸会计互利共赢”为主题,共商两岸会计合作与交流,共谋两岸会计准则趋同与等效互认.但正如我们所见,目前海峡两岸的会计合作与交流多为两岸会计学术界和民间社团之间的往来,交流还处于互访、共同探讨阶段.两岸的会计合作与交流才刚刚起步,两岸的会计合作将是一个循序渐进、相互探索、任重而道远的过程.
(二)两岸会计服务业合作方式单一、层次较低
两岸会计服务业合作方式单一,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大陆本土会计师事务所只为在大陆投资的台商企业提供单向的会计合作服务;第二,会计服务业市场准入的单向性.2001年中国加入WTO后不久,大陆即允许台资会计师事务所来大陆开拓业务,而台湾当局却迟迟未做出回应.台湾在2009年5月公布向大陆开放多达23项的服务业中,仍明确规定会计师、律师等涉及证照的服务业暂缓开放.而且,两岸会计服务业合作尚处于意向合作阶段,合作的层次也较低.大陆为台商企业提供的多为鉴证、管理咨询、记账、税务代理、审计等低层次服务,较少涉及资本运作、融资、产业置换、收购兼并等较高层次服务.由于两岸会计服务业合作的项目狭窄,收益自然也不可观.
(三)两岸会计合作的巨大需求尚未充分满足
截至2010年底,台资企业在大陆已经逾8万多家,直接投资超过500亿美元,如果加上异地投资,总投资已超过900亿美元.大量的台资企业为大陆会计服务业创造了巨大的市场,但目前大陆本土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项目和质量还不能满足台资企业的会计服务需求.据调查,当前部分台资企业除选择大陆本土会计师事务所为其服务的同时,还选择了全球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德勤、普华永道、毕马威)或台湾会计师事务所.此外,目前许多台资企业是通过在香港挂牌,然后在台湾上市.如果两岸会计准则一致,台商就可以直接在大陆挂牌,台湾签证了,大陆就可以用,大陆签证了,台湾也可以予以承认.与此同时,台胞报考大陆注册会计师的人数也日益增多,自2005年以来,已超过500人客观上要求离台湾最近的厦门设立专门服务台湾人士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考场.可见,两岸会计界合作与交流的要求日益迫切,对两岸会计准则趋同与等效互认的呼声日趋强烈.
三、海峡两岸会计合作与交流的机遇
(一)两岸会计准则的等效互认切实可行
1993年大陆会计准则正式启动,即所谓的“两则两制”,这与国际会计准则区别较大.自2006年以来,大陆逐步实现了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的实质性趋同,并于2007年正式在所有上市公司和非上市的大中型企业实施.近年来台湾也加快了会计准则国际化的进程,与大陆实质性趋同模式不同的是,台湾会计准则全面采用了IFRS模式,并拟于2013年起在上市和上柜公司全面采用,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全面采用.由于两岸会计准则具有共同的趋同基础,通过密切两岸会计合作与交流,两岸会计准则的趋同与等效互认切实可行,将有助于促进两地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发展为两岸会计合作与交流提供了契机
2009年5月《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出台,2010年6月《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签署,以及2011年3月《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的批复,不仅加速了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发展,而且为两岸会计合作与交流提供了重要的制度化保证.
同时,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的提速促使海峡两岸合作与交流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准,为两岸会计合作与交流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以海峡两岸交流合作的先行区福建为例.自从国家发改委牵头编制海西区发展规划以来,福建不断推出惠台政策,仅2009年4月初,福建就一次性出台了25条惠台新措施,这刺激了不少台商来福建投资,促进了闽台会计服务业市场的繁荣,也促使在闽投资的1万多家台资企业要求统一两岸的会计准则,实现两岸注册会计师服务的互通和合作.
(三)“对台会计合作与交流基时”的顺利运作
为贯彻落实ECFA,促进海峡两岸在会计领域全方位、多层面的合作与交流,2010年12月14日“对台会计合作与交流基地”在厦门正式落成.目前“对台会计合作与交流基地”运作良好,并取得了多项积极成果:及时制定发布了两岸会计合作与交流的实施方案;与大陆其他省市进行对接服务;成功筹办了“首届海峡两岸会计论坛”.财政部王军副部长认为:目前,“对台会计合作与交流基地”已经成为两岸会计交流与合作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对两岸会计的合作与交流进一步的常态化、机制化、便利化发展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厦门市财政局黄强局长表示,“对台会计合作与交流基地”将进一步发挥两岸会计学术交流的支持协调、两岸会计人员的教育培训、两岸会计理论及管理的研究促进三大功能.四、海峡两岸会计合作与交流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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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影响两岸会计合作与交流的政治因素
虽然两岸在会计合作与交流方面有了初步的进展,但从根本上仍处在空白状态,其追根到底是受制于两岸的政治关系.两岸的会计合作关系与两岸的政治关系是紧密相连的,政治关系是会计合作关系的前提和基础.在两岸目前往来制度框架下,一个中国的原则仍受到台湾当局逆历史潮流、非理性的抵触.
(二)两岸会计制度的差异
由于大陆与台湾长期的两岸隔离,致使两岸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存在着差异.大陆会计准则在1992年正式启动,即“两则两制”,从2005年11月开始大陆会计准则与IFRS趋同,采用的是与IFRS实质性趋同的模式,即大陆会计准则与IFRS只在关联方的认定、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和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等极少数问题上存在差异,并于2007年正式实施.而台湾一开始是借鉴美国会计准则来制订台湾相关会计准则,从2009年开始着手推动台湾会计准则全面采用IFRS,2011年先在数家大型企业试点,进而分阶段在上市和上柜公司以及公开发行公司全面采用.虽然两岸会计准则都采用IFRS,但大陆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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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两岸会计合作与交流缺乏必要的舆论支持
关于海峡两岸合作报道较多的是有关农业、文化、旅游、科技等传统优势和新兴产业方面的合作,对于两岸会计合作与交流报道则很少,而且直接针对两岸会计合作与交流的政策也未出台,这对两岸会计合作与交流的引导不力.笔者在调研过程中也发现,在已知的数据库中查询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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