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十三五”时期,要“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促进互联网深度广泛应用,加快多领域互联网融合发展”。其中“互联网+文化产业”是人们较为关注的热点话题。“互联网+文化产业”,主要是指运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推动文化产业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模式变革,提升文化创新力和发展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文化产业发展新形态。[1]为此,今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互联网+文化产业”行动方案》。
近年来,淄博市委市政府对“互联网+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工作非常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特别是今年淄博市积极参加山东省“互联网+文化产业”行动,推出了重点项目带动行动、推进公共平台建设行动、推进优势企业培育行动等“互联网+文化产业”八项重点行动计划,全力打造淄博文化产升级版,促进文化产业提质增效,实现跨越式发展。
但是综合其“互联网+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情况来看,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制约因素和问题,不能完全适应建设文化名城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因此,有必要对淄博市“互联网+文化产业”融合发展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一、淄博市“互联网+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基本情况
从1998年以来,淄博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文化产业的发展。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淄博市规模较大的企事业单位中,积极探索“互联网+文化产业”新模式的共有400余家,主要集中在电子商务、信息咨询、文博展览、文化旅游、特种纸等领域,涌现出了卓创资讯、齐峰特纸、英科框业、毛豆科技、新星商城、阔达贸易等一大批龙头文化企业,从业人员超过2万人,专业技术人员占总从业人员的40%以上。近年来,淄博市各级政府从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和各类文化产业平台建设、打造新型传播媒体、培育“互联网+”文化企业等方面入手,积极促进互联网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
(一)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
近年来,淄博市大力推进重点文化企业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目前,共建有方达电子商务园、淄博市电子商务产业创新园、博山区电子商务创业园等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电子商务产业园区集电子商务、服务外包、软件开发、创业融资、工业设计为一体,依托政府主导,享有政策扶持、基金奖励、重点招商等优势,为入驻业户提供减免房租、减免设备租赁费、免费培训、免费办理营业执照等优惠政策,营造“低成本、高效率、零障碍”的投资服务环境,为投资客商提供全方位、规范化、专业化的优质服务。
(二)推进各类文化产业平台建设
互联网提升和重塑了文化产业的服务平台,正在造就强大的平台型企业和平台型经济。淄博市依托传统优势文化产业,立足淄博书画艺术品优势,大力推进各类文化产业平台建设。目前,淄博市在建的平台项目有中国玻璃器皿云平台、艺融在线艺术品交易·金融·展示平台、淄博书旗文化艺术品交易平台、中国(桓台)国际艺术品金融交易平台、头等网新媒体平台等,涵盖行业服务、艺术品交易、产权交易、文化金融、众筹公益等多个领域。
(三)借助移动互联网打造新型传播媒体
基于人们获取资讯的方式逐渐从传统的互联网向移动互联网扩展,淄博市文化企业积极探索移动终端传播模式,各大书画市场通过微信平台发布展览资讯,分享书画文玩知识,提供行业资讯,这既为消费者提供了便利,又扩大了自身影响力。例如,“桓台信息中心APP手机客户端”项目是桓台县广播电视局与山东广播电视台手机台合作,着力打造的移动媒体云平台,设置了“第一资讯”、“魅力桓台”、“国内直播”、“企业展示”、“网上商城”、“娱乐社区”等15个板块,下一步将探索开展手机台与文化企业及文化产业的有效对接,以广告形式宣传和推介相应的文化产品。
(四)积极培育“互联网+”文化企业
为贯彻落实好文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淄博市着力培育了一批有发展潜力的小微文化企业,鼓励重点骨干企业向品牌化、有规模、水平高、带动力强的方向发展,积极培育“互联网+”龙头企业。例如,山东卓创资讯有限公司是以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为主体的新兴“互联网+”文化企业,公司信息平台的日均流量超过300万次,拥有在线用户200万家,员工1300余名,并在北京、上海、厦门等地建设分公司,已成为国内大型资讯服务机构,在行业领域中占据了全国前三、山东第一的位置。2010年,山东卓创资讯有限公司被列为市级“重点文化企业、重点文化品牌、十佳创意企业、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二、淄博市“互联网+文化产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融资难度大,缺少资金支持
由于文化产业项目普遍前期投资大,回报周期比较长,并且其无形资产难以估量,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方面的作用发挥不充分,财税扶持力度相比其他行业较为欠缺。这导致了“互联网+文化产业”的发展中融资难度大,大多依赖政府拨款,投资渠道单一,严重制约了“互联网+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
(二)产业集中度不高,带动性不强
总体来看,“互联网+文化产业”发展的总体规模小,层次仍然较低,新兴文化产业规模较小,中小型文化企业占市场主体份额较小,既缺乏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又缺乏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规模文化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区,文化产业中的龙头企业为数不多,企业自我发展能力普遍比较薄弱,产业集中度和集约化程度不高,对周边企业的带动性不强。
(三)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不够
近年来,以手机、网络为主和年轻人为传播主体的新兴媒体传播的信息量大、传播速度非常快、发展迅猛。总起来看,与之相对应的是面对快速发展的新兴媒体,以报纸、电视、广播为主的传统媒体应对不利,与新兴媒体融合不够,这必然导致了大部分用户转移到新兴媒体上。
(四)复合型文化人才缺乏
文化企业市场人才储备不足,人才结构性短缺问题依然存在。高层次“互联网+”技术人才培养滞后,既懂经营又懂文化,既掌握国内需求,又了解国际市场的复合型文化人才缺乏严重,落后于经济发展和文化产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导致一些有潜力的“互联网+”文化项目难以付诸实施。
三、科学推进淄博市“互联网+文化产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积极拓展文化企业融资渠道
一是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平台。今后淄博市要完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探索设立淄博市文化产业发展投资基金,[2]组建文化产业投融资公司和文化产业发展担保公司,建立文化无形资产评估体系和交易体系,引导文化企业更好地利用金融手段不断发展壮大;加大金融部门的信贷扶持力度,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创新开发金融信贷产品,拓展文化企业的融资渠道,按照“创业者出一点、财政补贴一点、税收减免一点、金融机构贷一点”的“四个一”的工作思路,来破解文化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3]促进企业发展壮大。二是优化“互联网+文化产业”的投融资环境。支持、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社会资本、境外资本参与“互联网+”文化产业建设,拓宽投资渠道,利用上市融资、债券融资、私募股权融资银行授信等多种现代融资手段,逐步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二)充分发挥产业园区的集聚效应与带动效应
加强对园区建设的引导,进一步优化布局,促进各区县特色发展、错位发展,促进园区间资源共享、协同发展,充分发挥集聚效应和带动效应。重点促进园区内电子商务企业与陶瓷、玻璃、琉璃等传统优势产业达成线上线下合作意向,动员更多文化企业开通了网上运行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双交易。
(三)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
鼓励新闻媒体利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和印刷新技术推进新闻生产,优化媒体采编、内容制作、存储、出版、分发流程,提升数据处理能力。推进报网融合、台网融合,建设报网、台网融合技术平台,形成一体化发展的组织结构、管理体制和传播体系,大力发展全媒体。加强多媒体软件开发,支持开发适宜互联网、移动终端的数字文化产品。支持建立数字内容生产、转换、加工、投送平台,加强网络文化信息内容建设。
(四)大力引进和培育文化产业专业人才
加快培养既通晓“互联网+”业务,又善于经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努力营造吸引各类文化产业人才、网络技术人才、文化科技创新人才的良好环境,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开展“互联网+文化产业”专题培训,引导文化企业增强“互联网+”的意识,营造文化企业主动运用互联网的良好氛围。
综上所述,“互联网+”给淄博文化软实力建设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性机遇。只有抓住机遇,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加快“互联网+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深度和广度,才能推动淄博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助力文化名城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从而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参考文献:
[1]本网编辑.山东省“互联网+文化产业”行动方案公布[EB/OL].(2016-02-24)[2016-06-12].大众网,http://www.sd.xinhuanet.com/whsdw/2016-02/24/
c_1118138011_2.htm.
[2]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16]1号).
[3]卢兴民,隋海伦.体制改革唤醒文化产业发展新活力[EB/OL].(2016-01-08)[2016-06-12].淄博日报网,http://paper.zbnews.net/rb/content/2016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