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放管服”视角下高校科研经费问题的探究
作者:未知【摘要】随着社会的进步,高等教育越来越受重视,政府加大了对其的扶持力度,科研经费的投入日益增加。2017年3月出台的《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从顶层设计上放松了对高校科研经费的束缚,调动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但是“放管服”政策在高校科研经费上存在着“放”的不配套、不协调,“管”的不到位、不科学,“服”的水平不够高、意识不够强等问题,有待解决。
【关键词】放管服高校科研经费简政放权
一、引言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文件中要求做好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改革,推进科技领域的“放管服”改革,其内容包括:简化中央财政科研项目的预算编制,大多数的预算科目调节权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结余资金可按规定归承担单位使用:大幅度提高激励力度,不限制劳务费比例,将绩效支出占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比例上限从原来的5%提高到20%等。近年来,高校科研项目经费稳步增长,是科研项目顺利开展的重要经济基础,是科研项目取得成效的前提和保障,如何对科研项目经费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已成为高校探索的一项重要工作。
对高校科研经费进行“放管服”改革,是提升我国高校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起到了减权限权、铺路搭桥、去冗归位、破枷清障,力破“中梗阻”,打通决策部署的“最先一公里”和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的作用。
(二)研究方法
1.文献研究法
本文通过图书馆、网络等途径查阅相关资料,搜集了国内相关著作和论文,总结出我国高校目前针对科研经费的“放管服”改革现状及问题;此外,还充分利用了政府相关文件和数据信息,了解了大致的政策方针,继而深入探究“放管服”改革在高校科研经费领域的发展。
2.实地观察法
本研究根据本校以及附近院校的具体情况,分析近些年来高校科研经费的变化原因,以及实施“放管服”改革后,对科研人员积极性、科研成果有效性、科研数量等因素进行观察,根据个别高校的情况,以小见大,分析观察我国高校科研经费的整体情况。
(三)文献综述
关于高校科研经费的“放管服”改革,黄振胜(2017)等指出改革的亮点在于科研经费的简政放权、预算编制、经费统筹和监察管理,认为科研诚信非常重要,提出目前科研违规行为披露力度不大;王莹(2017)提出要在科研经费机制中引入服务导向型的理念进行管理,并提出应对相关的监督管理机制进行改革,提高监管力度;张瀚文(2017)提出“放管服”改革要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加强高校的内部控制、重视剩余经费的管理、定期对相关经费报销人员的培训;刘永林(2017)认为目前科研经费制度不合理的原因是,管理人员对“放管服”的内涵认识不清、管评办的分离不够清晰以及高校内部治理效率不高;张剑飞(2017)通过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的分析,提出具有创新意义的预算经费管理方式,在“放管服”改革方面办出特色;陈丰(2017)等提出高校的财务部门、科技部门、人事部门等应该协同合作制定配套措施,简化科研项目申报与管理流程,财务部门与人事部门要共同探索建立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二、高校科研经费“放管服”改革的现状
(一)强丫匕改府的政策供给
在政府一系列政策的支持下,高校进行简政放权,尤其是在科研经费方面,有了更大的自主性,也有利于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激发创造更好的学术成果的动力,进一步优化高校财务管理的模式,为高校行政管理以及科研水平的提高提升了动力。政府对高校科研经费的拨款一直呈现上升的趋势,尤其是近些年来,涨幅明显,下图是近些年国家对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基金拨款情况:
由此可见,国家对高校的科研事业支持力度在逐渐上升,科研经费的投入也不断增加,这对高校的科研事业来说是一件好事,但是在科研经费逐渐增多的情况下,如何合理利用这些经费,如何制定合理的经费监管制度以及如何令这些经费发挥最大效益,成了“放管服”改革背景下,各大高校关于科研经费改革的重头戏,受到广泛关注。
(二)实施常态检查,加强监察管理
简政放权后,高校对于科研经费有了更大的自主性,但同时也要承担更多的责任,经费的监察成为常态,高校应尽所能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科研经费的监察工作。使每一所高校都能够依照相应的法律承担办自主办学权的相应责任,对高校的达标评比、检查考核以及表扬表彰等活动进行清理和优化,进行综合性评价和检查的探索,这能够切实降低高校行政管理对高校教学以及科研秩序的干涉。政府、社会和高校形成管、评、办三者结合的局面。
(三)注重科研诚信,违者必究
有了更多的自主权,科研经费的使用诚信受到广泛关注,应建立科研诚信档案,将严重失信和读职行为者列人“黑名单”,并根据情节依法依规追究其学术不端、行政和刑事责任。在诚信的前提下进行科研活动,是“放管服”改革的初衷,也是追求的目标。
三、高校科研经费存在的问题
(一)科研经费监管机制不够完善
科研经费自主权下放到学校以后,对于经费使用外部主体发生的业务是否存在账外账、是否真实等情况无法判别,即使有真实的发票也难以管控得到,这就要求高校必须要有足够的责任担当意识,相对完善的审批制度仅仅只是管控好了经费外拨这一经费端口,并没有真正对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合规性和真实性起到监督和管控,高校要接得住接得好下放的自主权,必须制定有效的内部管理措施,敢于信息公开并接受公众监督,才能将“放管服”落到实处。
(二)高校科研经?M放权的尺度难以界定
目前很多高校还未制定关于“放管服”改革的具体措施,因为科研经费的放宽尺度没有个明确的标准,针对项目预算调剂自主权、劳务费分配自主权、问接费用使用自主权、结转结余资金使用自主权和横向经费管理自主权等,高校对经费的使用实行视情况而定的制度,这就会出现经费使用不合理、浪费、失控、失范等情况,自主的权力达到一个什么程度才能做到经费使用适当,既能保证科研过程经费充足,又不过度使用造成浪费,这是值得探讨的问题。(三)科研的服务意识不强,手段欠缺
在“放管服”改革的背景下,要求淡化管理的色彩,强调服务的意识,面对部分下放的权力,高校内部相关服务落实不到位、管理能力不匹配,比如职称评审权力下放后部分地方高校在评审监督、程序和条件上的制度缺失或不足,教师仍然面临“填不完的表格、写不完的论证、应付不完的评审,课题申报程序复杂且繁琐”的困扰,科研的外事审批流程周期漫长、环节多且复杂。相关部门通常都是被动地提供服务,而不是主动为科研人员提供应有的服务,再加上办事效率低,十分影响科研人员的科研进程;各部门在提供科研服务的过程中相互配合不协调,导致提供的方式不够合理,同样影响科研进程。
(四)科研项目的绩效考核机制不够健全
目前很多高校的科研项目存在着“申报多,执行少”的情况,“头重脚轻”的问题使很多科研项目泡汤,还浪费了很多科研经费,这与高校内部的科研项目绩效考核机制有关,但是目前高校的考核方式过于单一,考核组成员对科研项目的具体内容了解不够透彻、缺乏专业性,考核只是形式上的呈现而没有真正体现出它的意义,没有权威性和说服力,很多只是拿科研成果来作为考核的依据,缺乏合理性和科学性。
四、高校科研经费“放管服”改革的建议
(一)完善制度,建立高效的监督机制
有效的管理制度是防止科研经费“跑冒滴漏”的关键,首先,应培养一支作风优良的监督队伍,针对科研经费的各个流程制度执行有力的监管措施,加强对监督员的培训,使科研经费的监督更加具有专业性,监督流程更加规范;同时给予监督员足够的权力,使监督员能够勇于监督,真正发挥经费使用的监督作用,而不是走形式路线。切实构建权力下放后与运行相配套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主要目的在于明确相关主体的权责边界,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通过信用机制、督查、巡视等强化监管,避免监管缺位或监管过度。其次,要建立完善的科研经费内部控制制度,有效防范科技人员舞弊及滥用科研经费等行为。高校还可以探索建立信用评级制度、科研经费绩效评估、内部审计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多位一体的监管体系,通过绩效评估对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进行有效的监管,可以有效发挥社会监督的力量,实行科研经费信息通过网站公开,受大众监督,并建立科研人员的诚信信息档案,促使科研人员规范诚信使用科研经费。
(二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制定明确的标准
高校应结合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新政策的变化,从客观实际情况出发,不断完善本校的科研经费各项制度。科研项目支出比例应处于一个合理的区问之内,“差旅费、劳务费、科研绩效、特支费”等费用,要设定支出控制比例,以防科研过程有所偏颇。高校科研经费的预算调整要严格遵循报批手续,按照国家规定的预算调整权限进行审批备案,不能私自大幅度调整预算,虽有一定的自主权,但权力要受政府规定制约,需要阳光化、透明化。组织部门、财务部门以及人事部门等,需要提前沟通相互协作,结合本校科研情况,共同商定科研经费究竟应该“放”到何种程度比较合理,怎么“放”、如何“放”、“放”的力度,都需要以《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文件为基础,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明确的标准,并公开受监督。
(三)深化服务理念,提升“服”的水平
《意见》中指出各部门要树立全局意识,加强协调,相互配合,整体推进;各地各部门要简化优化服务流程,精简和规范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改进服务质量,可引进专业的中介机构,财务部门负责与中介沟通,中介可为科研人员及团队提供高质量的专业服务;高校需要完善高等教育服务供给机制,搭建运行成本低、审批事项少、办事行政过程公正透明、行政效率高的政务服务平台;需要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在提高服务质量的同时缩短服务期限,为科研人员腾出宝贵的时间。高校应进一步完善科研经费管理程序,提高服务质量,通过网络媒体、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等不同方式为高校科研人员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减轻高校和科研人员负担,为科研人员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高校应该提倡崇尚学术、服务学术和提升学术的理念,为高校科研人员提供开展学术活动的平台和资源,打造一个相对透明的服务平台,并且也需要创造氛围良好的科研环境,完善监督机制,有效制约权利,为高校的科研事业提供优质的服务。
(四加强对高校科研项目经费绩效考核的管理
科研项目经费的绩效考核需建立一个明确的标准,并严格执行,不能按照考核人员的个人好恶随意更改,关于绩效考核方法,可以借鉴其他高校,在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不断修正考核制度。逐步建立项目承担单位的科研人员工作量绩效评价、效能绩效评价、执行绩效评价等绩效评价体系,促进科研经费良性循环使用,应该对科研项目经费绩效评价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绩效评价考核机制,给予科研人员一些结余资金的使用权、分配权,以此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既重视立项前的预算申报,也注重立项后的绩效考核,从制度上正确引导科研人员合理使用经费,从考核上规范科研经费的使用,为高校的科研氛围创造良好的秩序。
五、结语
科研经费是各个高校培养创新型人才、打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全面提高高校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的首要前提和保障,以“放管服”为核心的高校科研经费改革是简政放权、提高服务质量的核心,高校只有真正将“放”、“管”、“服”这三个方面落到实处,才能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浓厚的科研氛围,打造一个科学管理、服务优质、监管有力、严谨认真的科研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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