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外承包工程货物出口使用何种贸易方式,属何种征免性质,采用什么征免方式,需要哪些部门的批准文件,出口前是否涉及到合同备案,出口后还要办理哪些海关手续,针对这些问题,本文立足施工企业,探讨如何做好施工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出口退税工作。
关键词:对外承包;出口贸易;退税
1、引言
对外承包工程,是指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承包境外建设工程项目的活动。对外承包工程是施工企业由“本国企业”向“跨国企业”发展的必然方向,是我国“走出去”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带动了我国大批的机电设备、物资的出口,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财政、金融、海关、外税已经成为对外承包工程企业的一项特有而且重要的工作。及时、足额的取得出口退税对于汇部门均出台了适应对外承包业务的政策和管理办法,其中重要的是出口退税政策。出口退提高企业的效益、减轻资金压力、增强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2、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出口退税存在的问题
我国对外承包工程,由国务院或其授权的外经贸部批准的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等业务的公司经营。对外承包工程出口货物报关时,应交验下列单证:(1)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三份;(2)货运、商业单据;(3)承包工程合同副本,国外企业批准证书;(4)属许可证管理的商品,交验许可证。但是,实际中也存在一些现实问题,例如:
2、1主观方面的问题表现
现实中有很多对外承包工程企业,特别是一些刚进人国际工程承包领域的企业,由于经验不足,或者根本就不予以重视,致使企业的出口退税工作处于散慢状态。在实际操作中。有关人员责任心不强,抱着“能退多少就退多少”的想法,既不及时制备退税凭证,也不仔细审核退税凭证,即使发现错误也因嫌麻烦而不愿意进行修改,导致企业应退税款遭受损失。
2、2客观方面的问题表现
(1)退税单证不正确。特别是供货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购货人信息以及设备信息经常出现错误,如果不仔细审核并将错误凭证及时退回修改,就导致该出口商品不能退税。(2)凭证之间逻辑性不强,信息不一致。尤其是报关单与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货物的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等信息表述不一致。(3)出口收汇核销不及时。
3、办理出口退税的基本要求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办理出口退税的基本要求,具体包括:
3、1对企业的资格要求
首先必须取得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这是国家规定的从事对外承包经营的必备条件;其次,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只有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才能接受供应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此外,还要在机构所在地国税机关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电子口岸入网等认定手续。
3、2对退税资料的要求
4、做好出口退税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4、1应转变观念,加强业务学习和制度建设,注重部门配合,建立考核机制
首先,企业应转变观念。刚刚进入国际工程承包的施工企业基本上都没有注意到出口退税能够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的资金压力。因此,要想做好退税工作,首先要扭转以前国内做项目的观念,必须充分认识到退税工作对企业带来的益处。其次,应该加强业务人员的学习。出口退税是一项政策性很强、又十分细致而且繁杂的工作,整理和核对单证的工作量大,工作中稍有不慎就会造成企业退税的流失。国内施工企业中的业务人员基本上都未接触过这些工作,特别是财务人员日常没有具体处理有关增值税的业务,更不用说出口退税的处理了。那么如何才能做好出口退税工作?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在货物出口前对具体业务人员进行理论和技能培训,必要时可以考虑从别的相关企业引进人才。再次,应建立适应企业情况的规章制度、注重部门配合,建立考核机制。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建立相关规章制度,将出口退税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由于退税工作的特殊性,企业应特别关注部门间的工作协同性;并且为了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在工作中出现互相推诿、扯皮的现象,还必须规划相关的工作流程,制定相关的奖惩措施,建立顺畅的信息流通渠道,将工作落实到人。企业只有在给予足够重视的情况下,出口退税工作才能保证顺利地进行。
4、2应加强做好退税基础性工作
搞好出口退税,基础工作很重要。出口退税的核心是“一票两单”,即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口货物报关单和出口收汇核销单。这三个凭证的基本信息如增值税发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位等应严格保持一致。具体措施:(1)严格审核供货商。为了保证出口货物都能退税,货物采购时应确定供货商是否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否属于生产型企业。按照规定,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置的货物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除非由税务局代开,但税率不是17%),这样就造成企业不能退税或者不能足额退税。因此,我们在签订出口货物的国内采购合同时,应首先审核供货商,并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供货商应提供准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不能提供或开票错误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在合同价格中扣除相应的应退税额,以弥补企业的损失。(2)及时向供货商提供准确有效的开票信息。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供货商办理,为了使供货商能够及时准确地开具发票,企业必须及时、准确地提供发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货物的计量单位等信息。能否及时获取准确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直接关系到退税的效率。由于施工企业出口报关的货物货值大、品种杂、货物采购到报关出口的时间短等特点,大部分的施工企业都采取“先不开票,待报关后再开”的方式,也就是:与供货商签订购货合同并接收货物后先不要求开发票,而是待货物报关出口之后,再将报关单上相关货物的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等信息提供给供货商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既不影响报关出口又便于及时退税。(3)做好退税单证的检查、整理工作。货物发运后企业应对各种退税凭证进行收集、整理、核对,将有误的凭证及时进行修改,对没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货商进行催开。收到外汇后应及时去外汇管理局进行外汇核销。企业申报出口退税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企业最迟在申报出口退税后15日内,将购货合同、出口货物明细单、出口货物装箱单(陆路及海运)、出口货物运输单据等资料移交企业财务部门以便税务机关查验。
4、3加强同税务、海关、外汇等部门的沟通
施工企业由于其行业的特殊性,在实际退税操作中可能会遇到很多问题,为了更好地做好出口退税工作,企业必须加强同当地主管退税机关、海关、外汇主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对设备出口、收汇和退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和沟通,为企业争取一个宽松良好的退税工作环境,这对企业顺利做好出口退税工作也是十分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