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双目标维度视角的农合机构发展效果评价:广东案例
作者:未知摘要:保持可持续发展和提升支小支农力度是农合机构面临的“双重任务”。本文基于广东省83家农合机构的调研数据,对农合机构双重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农合机构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支付支农能力不断提高,但支小支农力度有所减弱。应通过信贷技术创新、实施优惠的财税政策、调整信贷经营政策、制定更加精准的涉农考核指标等措施,引导农合机构在坚持可持续发展前提条件下提升信贷支农力度。
关键词:农村金融;农合机构;可持续发展;支农支小
中图分类号:F832.35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4-0017-2018(3)-0059-03
2003年起,国家通过央行专项票据和专项借款对农村信用社改革给予资金支持,正向激励农村信用社转换经营机制、提升经营效益、增强支农能力。经过十多年的改革及发展,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双重目标实现得如何,肩负的双重任务落实得如何?这些问题均有待进一步研究。王硕平(2012)分析认为,改革后广东省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效益和资产质量持续改善,农村信用社是名符其实的农村金融主力军。张荔、王晓研(2011)分析表明,改革后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异化导致了农村信用社偏离“三农”服务方向。蓝虹、穆争社(2014)分析表明,2007――2013年间农村信用社的总体绩效优于涉农服务绩效。周月书、彭媛媛(2017)实证分析表明,农村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目标与支农目标不兼容,实现商业可持续性目标会挤出农业贷款、降低支农力度。张炜(2013)理论分析认为,农村信用社改革必须先解决其生存问题,然后才能让其承担更大的支农义务,且发展与支农二者并非不可调和,存在“最优支农水平”。
从既有文献来看,学界对农村信用社改革后双重任务的落??成果存在争议,且大多数文献分析中所运用的数据、案例较为陈旧,不能及时、动态反映农村信用双重目标的实现情况。基于此,本文拟以广东省农村信用社为例,通过实地调查收集农村信用社的相关数据和资料,对农村信用社双重目标实现的最新情况进行分析。
一、农合机构的经营及支农情况
调查范围覆盖广东省16个地市83家农合机构1,时间跨度为2013年至2017年。从机构类型看,83家农合机构中有30家农商行、53家农信社;从地域范围看,24家地处珠三角地区,59家地处粤东西北地区。
(一)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首先,盈利能力显著增强。2013年至2017年,83家农合机构净利润总额增长28.23%,年均净利润增长率为6.41%,净利润增长态势良好;资产收益率稳定在11%――14%之间,运营效益好,对股东回报率较高。此外,2013年至2017年,成本收入比分别依次为30.32%、29.22%、26.69%、26.72%、26.14%,下降趋势明显。其次,资产扩张较快。2013年至2017年,83家农合机构资产年均增长15.67%。第三,存贷款增长快,占县域市场份额大。2013――2017年83家农合机构贷款余额年均增长11.91%;2017年存款市场份额超过五成的有51家,贷款市场份额超过四成的有43家。最后,资产质量较好,总体风险可控。2017年末83家农合机构不良贷款余额比2013年降幅为61.94%。且2013年至2017年,83家农合机构的不良贷款率依次为3.26%、2.52%、2.38%、3.53%、3.37%,平均不良贷款率仅为3.01%,与大型全国性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水平接近,风险可控。
(二)支付支农力度加大但信贷支小支农力度减弱
1、支付支农能力大幅提升。一是83家农合机构合计4427个营业网点对所在区域乡镇实现全覆盖,通过实体网点保证了农村地区各种类别经济主体的支付结算需求。二是助农服务取款点数量不断增多,由2013年的2469个上升至2017年的5258个,增长一倍有余。三是银行结算账户不断增加。2013年至2017年,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数量、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数量分别增长43.47%和33.91%。四是积极承担起代发涉农财政补贴、涉农民政款项的支付任务,如种粮直补、良种补贴、低保金、五保金等。
2、信贷支小支农力度有所减弱。农合机构肩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重任务,虽然其经济效益在不断提高,但其支农支小等社会效益却日益衰退,值得关注。一是在83家农合机构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大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的比例不断降低,2013年至2017年末,其占比分别为6.13%、5.25%、4.94%、4.16%、4.15%,占比小且呈下降态势。二是涉农贷款中真正用于支持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贷款比重呈下降趋势。以农户经营类贷款2为例,2013年末至2017年末,83家农合机构农户经营类贷款余额占其所有贷款余额的比重分别为9.64%、7.61%、8.40%、8.16%、7.49%,占比始终徘徊不前甚至还略有下降。考虑到珠三角地区农业产值在三次产业结构中占比较小,剔除24家珠三角地区的农合机构后,剩下59家粤东西北地区农合机构的农户经营类贷款占比在2013至2017年间亦呈下降趋势,分别为:21.9%、17.84%、17.61%、16.6%、14.83%。
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的原因分析
(一)网点优势保证了存款的增长
目前,农村地区特别是乡镇一级农信社的网点居多,有力地保证了农合机构存款的增长。调查显示,2017年83家农合机构的网点数占当地网点总数的44.03%。基于习惯和历史原因,乡镇居民对农信社的信赖程度较深,农合机构客户基础较好,吸储能力强。2017年末,83家农合机构的存款余额较2013年末增长59.61%,乡镇的网点优势保证了存款的增长,从而夯实了农合机构负债业务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二)县域经济投资拉动模式带动了贷款业务的快速发展
近五年,受城镇化等利好因素影响,固定资产投资进程加快,所在区域GDP不断上升,整体经济发展势头较好。2013年至2017年,83家农合机构所在区域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增长84.63%,GDP增长54.30%。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机构的支持,而农合机构作为县域一级法人,相较于县域的大型商业银行有网点多、决策链条短、信贷审批权灵活的优势,在投资驱动的经济增长模式带动下,发放了大量信贷资金。(三)同业业务和中间业务成为农合机构发展的重要方向
近年来,农合机构大力发展同业业务和中间业务,努力拓展存贷款利差收入以外的盈利渠道,增强了可持续发展能力。一是大力发展同业往来、买入返售等同业业务。2017年83家农合机构的同业业务收入较2013年增长49.76%,增长较快。二是大力发展代客理财、委托贷款等新型中间业务,增加手续费和佣金收入。统计显示,2017年农合机构的中间业务收入较2013年增长1.48倍。以委托贷款为例,截至2017年末,83家农合机构委托贷款余额比2013年增长65.17%。
(四)人员素质提升,科技手段得到应用
近年来,农合机构从多个维度不断提升自身的运营效率。一是提高在职人员素质,人员年轻化及高学历化趋势明显,2017年末83家农合机构在职人员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所有在职员工比例为89.56%,比2013年末提高4.73个百分点。二是积极利用新技术新手段提升其服务质量,大力推广网银和手机银行等新型渠道以及投放ATM机等自助设备。截至2017年末,83家农合机构已经开通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ATM机等自助设备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8.07倍、97.31%。三是针对不同客户建立了标准化的信贷审批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如83家农合机构自2013年起均已建立三农专营中心和小企业专营中心。
三、信贷支小支农力度减弱的原因分析
(一)信贷支农技术创新不足,风控模式单一
目前,农合机构依然难以突破通过固定资产抵押来控制信贷风险的传统模式,在“弱化抵押”和扩大抵押物范围等信贷信用风险控制模式方面的创新进展较慢。?y计显示,2013至2017年间,83家农合机构的所有农户贷款中,抵(质)押贷款余额占比分别为76.78%、77.66%、82.7%、84.36%、85.96%,在“弱化抵押”的信贷创新不足。受政策法规不明朗、土地确权慢、土地流转配套不完善等制度性因素影响,在扩大抵押物范围的信贷创新方面进展也较缓慢。以“两权抵押”贷款为例,2017年末83家农合机构“两权抵押”贷款余额占比仅为0.07%。
(二)追求资产的安全性和盈利性,将可用资金大量配置到非农领域
在实体经济下行、资产配置缺乏有效承载的实体经济主体的背景下,农信社出于安全性和盈利性考虑,倾向于将支农信贷资金投向非农产业或者同业业务等,具体表现在:一是拓展同业业务和投资业务,资产配置重心有所转换。如为增加收益,83家农合机构将大量可用资金投资到债券、买入返售、理财业务等,与2013年相比,2017年83家农合机构投资收益增长3倍,占全年营业收入的比重也从8.06%上升至21.33%。二是向房地产业发放贷款,支农资金严重外流。如2017年某农商行房地产业新增贷款占其各项新增贷款的75.19%。
(三)公司治理不完善,信贷经营战略“离农”、“脱农”
一方面,农合机构高管层迫于省联社的考核,放弃或忽视信贷支农目标。目前,基层农合机构公司治理结构中的理事长(董事长)、监事长、主任(行长)等关键岗位人选均由省联社任命、调配,而省联社考核及赋予这些高管的任务或指标是“做大做强”、“改变农合机构小、散、乱”的局面等,因此,基层农合机构高管层更加重视资产规模的增长和资产质量,而忽视信贷支农的社会责任。而作为农合机构的股东,利润最大化为终极目标,对支农效益并不关注。从83家农合机构的前十大股东来看,大部分股东是从事房地产行业、批发零售业和制造业的,对农业的关注度显然不足。
四、坚持可持续发展前提条件下提升信贷支小支农的对策建议
(一)鼓励农合机构继续通过“弱化抵押”、“扩大抵押物范围”进行信贷技术创新
一是成立和扩充“政策性农业担保基金”,为农合机构发放农户贷款提供风险分担,大力推广“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二是加快农民财产权的确权工作进度,大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此基础上大力推广“两权抵押贷款”和“农业供应链金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新型业务;三是提高对农合机构不良贷款的容忍度,鼓励农合机构充分发挥地缘优势,通过大数据和“熟人社会”掌握农户的信用情况,控制支农贷款的信用风险。
(二)对真正发放农户生产经营贷款的农合机构实施优惠的财税政策
一是对真正发放农户生产经营贷款的农合机构,分配更多的财政性存款,如地方政府机关单位及事业单位代发工资业务;二是要继续完善农合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实行具有连续性和稳定性的税收减免政策,引导农信社扎根农村、服务三农;三是要为农合机构在农户贷款不良资产的认定、处置及核销方面提供绿色通道。
(三)制定更加精准的涉农统计指标和涉农贷款考核指标
一是要对现有的统计口径进行修订和说明,剔除不合理、不能反映农合机构对“三农”贷款支持力度的指标,明确涉农贷款投向范围,使差别存款准备金、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等优惠政策落地有确切依据;二是在此基础上,根据农业产值占所在区域经济总量的比重,制定明确的涉农贷款考核指标,对完成考核的农合机构进行奖励,对未完成考核的农合机构进行通报。
参考文献
[1]蓝虹,穆争社.中国农村信用社改革后的绩效评价及提升方向――基于三阶段DEA模型BCC分析法的实证研究[J].金融研究,2014,(4):63-82。
[2]王硕平.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改革之探讨:以广东为视角[J].南方金融,2012,(4):58-60。
[3]张荔,王晓研.中国农村信用社人治理的异化与回归[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1,(10):15-19。
[4]张炜.基于成本收益视角的农村信用社改革与支农目标实现研究[J].海南金融,2013,(2):84-87。
[5]周月书,彭媛媛.双重目标如何影响了农村商业银行的风险?[J].中国农村观察,2017,(4):10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