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型社会下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研究_财政金融论文

时间:2021-07-06 作者:st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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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绿色财税体制对于政府调控的作用非常明显,本文分别论述了绿色财税政策的具体作用、我国在这方面所表现出来的问题,以及针对问题拿出几项解决办法。

关键词:节约型社会;绿色财税;政策研究
绿色财税政策指的是在科学理性的思维引领下,将效率观和以人文观统一到一起,力争创设出经济与环境有机结合的前进模式,用来指导政府完成财政税收工作职能。
一、绿色财税政策的作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与个人的行为并非完全经济合理,个人在利用能源的时候未必可以保证个人福利达到最大化,而政府相关的能源投资也未必总会得到最优净现值。政府与个人并非最优化的选择会影响到全社会的效益功能。而经过使用合适的财税政策,尽量让社会效益同投资主体自身效益得到高度协调统一,有可能让经济主体更为关注节约能源及高效使用能源。
通常人们强调,优秀的经济增长办法突出表现为两方面的能力,一是可持续发展型能力,二是自主创新型能力。这两种能力也是制定财税政策重要的两个着力点。环保节能技术既是一项基础型研究,更是政府科技推广与创新能力发展的初步投入。在短期内,经济效益不能确定,再加上社会效益具有长期性,让投资于开发节能技术的工作具有一定的风险。这会极大地影响到政府与个人的投资热情及投资能力。所以政府要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运用灵活的财税政策,发挥其对市场的杠杆调节作用,引领政府应用增长集约型模式,给节能技术与节能产品提供适当的、必要的政策扶持,把公共财政功能充分发挥出来,更好地改进与普及节能技术,推动经济增长模式的根本性转变。
二、我国绿色财税体制的问题
当前我国正在致力于推进资源的节约与综合利用。在清洁生产这方面,业已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手段仍然显得比较单一,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水平能力有限,针对目前的环境污染问题、能源供应紧张问题、资源使用率低下的问题,我国的绿色财税政策尚存在很多问题,显得应对乏力。
(一)节约资源的意识还需要加强。
以生产的角度来看,某些地方政府没有对可持续发展认识到位,轻发展、重增长、轻节约、重开发。放眼于整个社会,尚未完全形成节约型生产消费形态。人们对于自然与人的关系的想法、行动,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标准理念还有一定差距,没有形成环保意识、节约意识、资源保护意识。在生产和经营中对于过程控制非常不注意,未能在源头上减少排放污染物和消耗资源的不良做法。一经经营与管理意识落后的地方政府机构,为了达到所谓的经济增长指标,脱离了国家的产业规划调整方向,通过审批一部分高耗能的项目,项目大、项目多,致使资源耗费严重。而从法制层面上来看,我们国家有关可持续能源发展的法制仍然不足或者是落实不到位。不能适应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总体要求。尤其是一些废旧物清理环节的法规更是十分缺乏,像包装物回收、废旧轮胎回收、废旧家电回收等,无法可依,有法难依,阻碍了节约型社会发展。
(二)节约资源的标准还需要完善。
一部分地方政府已经制定了节约资源的标准,但是还不很完善,比如水泵、风机等工业耗能产品、家用电器、办公设备等产品,还没有完整的设计及使用规范。没有建立起有效的社会节约经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统计制度也不够科学。
(三)节约资源的财税政策尚不具备激励性效果。
我们国家节约能源的管理功能未能得到很好的发挥,浪费资源处罚、节约资源奖励的激励办法显得过于苍白,未能得到各政府的重视,原因在于奖励与处罚力度还不够,政府重视节约能源却不能得到相应的效益回报。而现在的财税政策过分依赖行政手段,是行政手段的辅助办法,未能形成独立的政策管理体系,当行政手段消失以后,绿色财税政策找不到着力点,节能减排的要求随即取消。
三、推进绿色财税体制发展的办法
(一)政府提高认识、加强重视。
政府要提升对于绿色财税政策的统一认识,明确并理顺支持资源节约工作的重要意义,协调清楚在绿色节能工作上,财税政策同其他政策之间的关系,强化资源开发与资源管理,积极促使能源使用率得到提高。绿色财税政策需要有独立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应的行政手段来配合,这些法律、法规、行政手段要能够综合体现与运用合适的绿色财税政策调控办法。只有先做好这一点,才能把政府在节能减排中的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二)政府管理科学、生产负责。
政府的生产者不单要对产品的使用性能负责,同时要负责产品从出厂直到废弃全过程对环境的影响。从这一点上来讲,要求政府的管理者与生产者一定要考虑如何选择原材料、如何选择生产工艺,这也就是普遍意义上的延伸生产者责任,要求政府的生产者应当在设计的初始过程起,就尽量减少产生废弃物,如果必须有废弃物产生的,也要想办法便于利用回收,加大提升资源使用率。这里我们应当注意的是,延伸生产者责任的制度并不是可以一次完成的,地方政府应当做出有目标合理、过程科学的规划安排,按项完成制度建设,完善管理体制,有步骤地让政府责任制度得到延伸发展。
(三)消费者合理消费、杜绝一次性消费。
要在法律的层面上进一步遏制一次性消费,对于一次性的商品可以征收消费税,对于一次性商品已经征税的可以考虑提高税率。要加强废弃物的回收,使其资源化。强调生产者的生产责任,在源头上控制一次性商品的种类与数量。最后要强调的是应当鼓励一次性商品代用品的利用,给以生产一次性商品代用品的政府以政策扶持与鼓励。
总结:
市场经济条件内,环境容量是社会向前发展的保障性力量。绿色财税政策对于保护环境容量、促进节能减排具有宏观上的指导意义。它可以通过价格调整,来调节生产政府与消费者的行为,进一步促进我国构建节约型社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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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武普照,吴吴.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性社会的财税政策研究[J].山东财政学院学报,2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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