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进出口贸易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越来越大,但“日本购钓鱼岛”事件后,愈加复杂的国际形势对我国外贸企业的影响将更加不利,外贸会计的责任与存在的不足备受关注。本文就此问题作出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外贸会计不足对策
根据2012年初商务部发布的《中国对外贸易形势报告》称,2011年,我国全年进出口总额达3.64万亿美元,比2010年增长了22.5%。其中出口额达1.9万亿美元,进口额达1.74万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增长了20.3%和24.9%。进出口贸易对我国经济发展的作用越来越来重要。但由于当前一系列严峻的国内外环境,尤其在“日本购钓鱼岛”事件发生后,我国外贸企业必将面临更复杂的经济环境,外贸会计的责任也更加重大。
一、外贸会计存在的不足
(一)外贸企业会计信息化建设不足
尽管当前我国有很多外贸企业都实现了会计信息化,但对会计信息化的建设仍不到位,我认为其不足有以下几点:
首先,再投入不够。会计电算化的目的是以更高的效率进行符合国际规范的财务管理活动。而许多企业购买了高档计算机设备,建立企业网站后就认为万事大吉,不再做后续投入。会计信息化要求企业从市场的发展变化,企业的经营特点,保证信息安全等各方面考虑,不断投入资金进行软件及网络的升级更新。
其次,企业会计与业务分离。许多实现会计信息化的外贸企业,其业务信息没有纳入信息系统,导致财务与业务分离,信息交流受阻,使外贸业务管理产生诸多失误,企业责权不明,资源配置混乱。
(二)外贸企业反倾销措施不利
据统计,2008年全国出口贸易反倾销调查案件,针对中国的占了35.1%,金额损失巨大。究其原因,除了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等因素,我国外贸企业也存在不足,主要存在以下几点:
首先,我国外贸企业会计资料缺乏国际认可度。虽然我国会计准则为和国际接轨,多次修订,但由于一个国家的会计准则必须适应本国的经济政治特点,所以我国的会计准则与国际通用规则有一定差距,致使外贸会计编制的报表传递的财务数据,尤其是对出口产品成本的核算,通用性及可信度屡遭别国质疑。
其次,外贸企业会计缺乏对反倾销损失的正确评估。我国很多外贸企业,自身对反倾销法规认识浅显,会计人员没有将评估反倾销损失当做自己的职能对待,总是将针对本企业的反倾销调查当做突发事件处理,不能有效减少损失。
(三)外贸企业多种货币结算问题
外贸企业对外销售或采购,多用外币结算,而在编制报表传递会计报告时,则必须换算为人民币,这段时间差内汇率的变动等因素将对企业的利润产生影响。
(四)新企业准则对外贸企业的影响
2006年我国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俗称新会计准则,对外贸企业的会计核算影响较大。新准则中对“收入”、“费用”等的计量做了改进,取消了并购商誉摊销等规定,许多外贸会计没有深刻领会,没有更新会计核算及监督方法,最终不能为企业提供高质量的预测、决策依据。
二、解决外贸会计上述问题的对策
(一)加强外贸企业会计信息化建设
首先,加强资金投入。外贸企业应设立会计信息化专项资金,定期监测会计信息系统,根据实际需要划拨资金进行硬件改造,软件及网络升级。对于适用范围较广的信息化项目,行业可以吸收投资来开发,并向使用单位收费,实现项目良性发展。
其次,加强培养外贸会计人才,在各类设有会计专业的高等学校开设外贸会计课程,国家设置外贸会计证书考试,引导专业人员学习,提升外贸会计的专业素质。
(二)健全外贸企业反倾销会计系统
首先,外贸企业会计应提供支持产品出口价格的信息。倾销与否,核心是价格问题。外贸会计人员必须收集销售产品的国际市场价格消息,并分析价格涨跌幅度,为出口产品定价提供必要支持。
其次,加强会计人员对国际反倾销法规的学习,在日常工作中围绕可能发生的反倾销调查积累信息。在我国企业对反倾销调查应诉时,通常有30个工作日的期限,可以为自己企业举证,这就需要会计人员填写相关反倾销调查问卷,此问卷涉及的会计资料有的多达百页,若平时积累了相关信息,建立应对反倾销的会计系统,才能提供有效的证据,应对反倾销调查。
(三)外贸会计应建立汇率的分析系统,使企业有效应对汇率风险。
在当前复杂的经济环境中,外贸会计应收集国际市场主要货币的汇率变动资料,提供涨跌趋势预测信息,指导企业在对外销售报价及收取外汇时尽量采用硬币,在进口商品报价及支付外汇时尽量采用软币。
此外,外贸会计可以在进出口贸易中选择多种货币报价模式。近几年,人民币不断升值,美元不断贬值,所以外贸企业在结算时,除美元外,宜选用欧元、英镑等多币种组合。这样,当某种货币汇率波动带来损失时,通常另一种货币的汇率波动会带来收益,相互对冲可以总体避免损失。
(四)外贸会计人员应深刻领会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做了修订的内容。
例如:对收入的计量,新准则规定对名义金额与公允价值差额较大的,以公允价值计量,所以外贸企业在远期收汇活动和短期投资购买股票债券等活动中,会计核算务必以公允价值计算。对发出存货成本的计量,新准则还取消了“后进先出法”的成本计算方法,规定应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核算,这样,当存货价格持续上涨时,发出的存货成本相对下降,当期利润相对上升。对于固定资产,新准则规定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得转回,所以,外贸企业再不能通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项目操作利润在不同期间转移。另外,新准则对外币折算核算、借款费用核算、债务重组核算均有修订。这些修订,与国际惯例趋同,外贸会计依此选择适合本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将大大降低被反倾销调查的可能性,同时使企业财务报表数据更可靠性,帮助企业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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