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我国目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解决好这个问题是实现农民增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城市化是加速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重要载体。城市化的发展给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提供了很好的条件,但同时也带来了很多不利影响。如何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与城市化进程协调发展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关键词: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城市化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绝大多数,由于农业生产结构的变化以及生产技术的进步,导致了农村劳动力相对过剩的现象已经相当普遍,这一部分过剩劳动力的转移问题是目前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农业剩余劳动力由传统农业部门向现代工业部门转移,或者由农村向城市转移是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个必然的共生现象。虽然,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和城市化步伐的加快,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取得了惊人的成绩,但与新世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相比,农村劳动力转移还处于不完善、不彻底的阶段,还是存在着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同时,城市化进程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也减缓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的步伐,因此,加快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与城市化的协调发展就显得至关重要。
一、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现状、特点
1.农村剩余劳动力以就地转移与农村内部转移为主,具有较强的封闭性。改革开放前,农业劳动力转移是在城乡系统封闭的状况下进行的。改革开放后,由于政策的变化,使得农村劳动力跨地区转移日趋活跃,但总体上看,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主要还是靠发展乡镇企业及个体私营经济的就地转移。
2.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兼业现象比较普遍
由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具有了就地转移以及“离乡不离土”的特点。从而导致了城镇的流动性,人口突增,小城镇发展迅速,但大中城市发展相对缓慢,同时也导致了比较普遍的兼业现象。这种普遍的农户兼业现象既与农户农业经营规模过小有关,又与我国农业劳动力的就地转移模式有关。
二、城市化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影响
城市化是指伴随着经济增长,由产业结构非农化而引发的生产要素由农村向城市流动和集中,在城市体系不断升级的同时,农村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逐渐与城市接轨,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的过程,经济学所论述的城市化的实质是由生产力变革引起的人口和其他经济要素从农村向城市转变的过程。
城市化是加速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重要载体,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提供充分的空间。有关资料显示,城市化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就可以多吸纳100万农村劳动力。伴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逐步被打破,加之城市户籍制度、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以及劳动力市场的开放,使农民获得了一定限度的自由和解放,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但与此同时,城市在其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也阻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
1.城市化落后于工业化制约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
所谓城市化滞后一是指城市人口比重过低,二是指现有的物质条件和内在运行机制滞后。工业化必然引起城市化,城市化水平与工业化水平应该是相配的,并且要适当超前于工业化,这已被证明是世界各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然而,我国发展的现状是城市化水平落后于工业化水平。解放初期,受国际环境和历史条件的制约,我国选择了以重工业优先发展为特征的发展战略,通过从农业中提取工业化所需的资本积累,实现了较高的工业化水平。但由于重工业属于资本密集型产业,对劳动力的容纳有限,加之重工业的优先发展是以牺牲农业的长远发展为代价的。这不仅造成了农业生产长期低速增长,而且也使我国农村劳动力无法随工业化进程向具有较高生产力的产业部门和城市自由转移。城市化不仅没有与工业化同步,而且严重滞后于工业化。城市化水平的滞后,严重影响了工业化的进一步发展。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过低的城市化水平使我国的二元经济显得尤其突出,造成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瓶颈”。
2.城市化进程中的制度缺陷限制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
(1)户籍制度障碍
户籍制度曾经是阻碍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最大障碍。从20世纪50年代后期开始,我国通过户籍制度以及粮食购销制度等,对农民进城就业以及定居等进行了严格的限制,这些制度都不利于城乡之间的劳动力自由流动。由于受到户籍制度的影响,目前向城市迁移的人口仍然以流动人口为主。我国常年流动人口为6000-8000万人,而农民工身为城市劳动者,却没有长期生活在城市,并获得城市居民身份的权利。目前,城乡二元分割的户籍制度格局虽已松动,附属于户口上的城乡利益差别明显缩小,但农民进城仍然受到许多的限制。
(2)社会保障问题
目前,中国城市化是偏重于城市的城市化,受益更多的是城里人。城市化“化”走的是农民的土地,排除的是农民分享城市化成果的权利。产生的是“种田无地,就业无岗,社保无份”的大批“三无”人员和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这样不仅提高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成本,也使得他们转移后的就业普遍缺乏稳定性。所以,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镇,关心的是进城后能否保证有稳定的收入以及能否享受到和城镇居民一样的社会保障问题,而目前由于歧视性政策的存在,农民还没有得到“市民待遇”。
3.城市失业问题阻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
20世纪的后几年,失业成为我国城市发展的一个惹眼话题,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的《2009年就业面临的问题及政策建议》称,2009年预计全年城镇需要安排就业总量约2500万人,而同时预计全年城镇可能新增需就业人员约1100万人,劳动力供大于求将达到1400万人,比2008年增加了100万人。因此,在这种状况下,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大规模转移也受到了影响。
三、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对策建议
城市化是指以农业为主的就业人口逐步转向非农业就业人口为主的转移和集中过程。其转移速度越快,转移比例越高,则城市化水平越高。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序地转移到二产和三产,不仅可以带动工业化与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发展,而且可以加速推进城市化的发展步伐,加速农业人口向非农业人口的转化,提高城市化的水平。所以,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与城市化的发展是相辅相成的,必须要使二者协调发展才能带动社会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为使二者协调发展,要切实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速城市化的发展速度,克服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的问题,大力发展第三产业
1978年-2008年的60年里,中国工业化年均增长11.98%,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到2008年底,城镇人口为59379万人,城镇人口年均增长5.6%。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我国城市化增长水平明显落后于工业化增加水平。据专家分析,在未来10年内如果我国城市化的速度提高1.5个百分点,我国的城市人口将会增加2.2亿,可以吸纳1.1亿左右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根据国际经验和我目前的现实状况,城市对劳动力吸纳能力最强的产业逐步由第二产业转向第三产业。如果说工业化带来的是城市规模的扩张和城市数目的增多,即城市在量上的扩张,那么第三产业的发展则促进了城市化软硬件设施的完善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即城市化在质上的进步。因此,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是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新途径,但是,我国第三产业发展滞后,这是造成我国人口城市化水平低的一个重要因素,也是推进人口城市化进程的一个重要障碍。目前,我国产业从业人员结构(表1)为:第一产业39.6%,第二产业27.2%,第三产业33.2%,而第三产业就业比率低于发展中国家10-20个百分点,低于发达国家30-40个百分点,因此第三产业的发展空间相当大。第三产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具有吸纳劳动力的巨大潜能,是吸纳劳动力的大蓄水池。据测算,我国第三产业的就业比例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就可以多吸纳15多万人的就业,因此致力于发展城镇第三产业是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顺利进城,推进城市化水平稳步提高的重要保障。
表按三次产分就业人员构成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9)
2.优化城市化发展的政策环境,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提供制度保证
(1)改革现行户籍制度。我国自20世纪50年代实行严格限制农民进城的户籍制度以来。一道无形的壁垒便横亘于城乡之间达40余年之久,进入21世纪,这一壁垒有所松动,但是由于不合理的户籍制度造成的根本矛盾,即城乡居民事实上的不平等却仍然未能得到有效解决,这样的户籍制度不利于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所以,必须逐步实行以住房、职业、生活来源等主要生活基础为依据的落户标准,建立以居民地划分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的新型户籍登记制度。
(2)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农民工成为城市户籍人口以后,解决其社会保障问题是至关重要的问题。将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重点建立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解除农民进城的后顾之优。
3.完善城市的劳动力市场,优化农村人力资源
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使农村劳动力进城后顺利实现就业。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后,若要顺利实现就业,必须具有一技之长,而这往往是他们所不具备的。因此,农村劳动力往往望城怯步,这就需要各地政府的劳动管理部门根据人才市场的需求,专门针对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力组织不同类型的职业培训。这一方面为农村劳动力进城并实现就业提供了积极的引导和帮助,同时也扩展了城市第三产业的发展空间,促使城市第三产业的健康发展。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之后迅速的找到就业岗位提供一个良好的平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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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侯力:基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化进程实证——以河南省为例[J].经济地理,2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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