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行政事业审计的几点思考

时间:2020-09-26 作者:po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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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审计是指对政府治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进行的审计,以确定其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正当性,促使其加强财务治理,规范活动。由于行政事业单位行使着政府授予的行政治理权力,把握着财政资金的收进分配,因此资金使用是否公道、合规、正当,是审计的重点。随着财政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进和行政事业单位治理方式的转变,行政事业审计的领域、对象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何适应新形势,强化行政事业审计,是值得我们思考的。全面贯彻审计法,消除审计领域的盲区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分(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治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视。”但实际工作中因审计治理体制的局限以及诸多原因的限制,对行政事业审计的领域仍存在一些工作盲区,有的党政重要部分不仅没有进行过财务收支审计,而且连日常性的专业检查也很少涉及。为维护审计法的严厉性,消除行政事业审计工作的盲区,各级审计机关应积极争取本级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和理解,将对本级党委、人大、政府等领导机关财务收支的审计纳进行政事业审计的计划中,并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必要时通过“上审下”、同一组织等审计方式,安排对领导机关财务收支的审计监视,促使审计职能依法落到实处。加大审前调查力度,制定审计方案审前调查和审计方案的制定是实施审计的首要环节,审前调查是编制审计方案的基础。为使审计方案充分体现重要性原则、谨慎性原则,在评估审计风险的基础上,必须围绕审计的目的开展审前调查,以确定审计的范围、重点、审计和实施步骤。审前调查可采取走访座谈法和个别谈话法。走访座谈法是以被审计单位以外的相关单位及相关职员为询问对象,通过座谈寻找审计线索的一种方法。通过走访被审计单位的主管部分、干部监管部分、综合经济治理部分和业务关联单位,听取部分、单位从各自角度所把握的对被审计单位的情况先容、评价,以及对其领导人或单位存在题目线索的先容,并查阅有关部分对被审计单位的检查和处理报告,以供审计,确定审计重点。个别座谈法是以被审计单位内部工作职员为询问对象,通过谈话寻找审计重点的一种调查方法。分别与被审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各职能部分或主要经营单位负责人或部分职工座谈,了解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重大违规违纪题目和个人重大经济题目线索,以明确审计重点和方向,尤其要重视被审计单位纪检、监察、内审、财务、基建、三产、人事等部分负责人的谈话内容。实施科学的审计方法,进步审计质量1.建立审计线索资料库。对日常审计中发现的审计线索和各界的举报信函进行认真、具体登记,将有价值信息在全局范围内及时反馈,做到审计资源共享,并及时组织气力进行查处。2.对难点、疑点题目实行集体“会诊”。对审计中发现的难点、疑点题目组织审计骨干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研讨、分析,力争找出最佳处理方案。3.采用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的。注重对“三有一多”单位(即有资金分配权、有罚没收进、有预算外收进和较多的综合治理部分、行政主管部分、执法部分)的审计及审计调查,坚持做到以点带面、点面结合,进步工作效率。4.适时进行现金、实物盘查。在审计进点时、审计中、审计结束前或审计复核时,对被审计单位现金、实物进行突击盘查。5.注重效益审计,并确保审计决定的落实。注重效益、经济效益方面的审计,促进被审计单位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同时,对不按时落实审计决定的,采取分次、分期到位等方式;再不执行的,协调财政、法院等部分强制扣缴。6.进步职员素质。加强培训,实施机审计,探索运用审计手段,培养复合型审计人才。强化账户审计,加大延伸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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