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法学教育论文范文属于硕士论文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法学教育类有关硕士论文开题报告,与法学教育方法的比较与相关硕士学位论文外审。适合法学教育及教学法及教育方法方面的的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以及法学教育相关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摘 要:我国法学教育方法“讲授法”、“案例教学法”和“诊所式教学法”三种方法并用.不同方法各有利弊.讲授法偏重理论、轻实践;案例教学法具有案例简单化和静态化的缺陷;诊所教学法成本过大.我国法学教育应当对不同阶段、不同类型的法学教育采取不同方法:本科阶段前期运用讲授法和简单案例法,案例法运用逐渐扩大;本科阶段后期进行诊所式教学方法;研究生阶段分情况运用诊所式教学法.
关 键 词 :法学教育;教育方法;讲授法;案例教学法;诊所教学法
中图分类号:G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7-0240-02
我国的法学教育模式经历了前苏联教学模式到大陆法系教学模式,再到英美法系教学模式借鉴.近二十年,我国法学者和法学院非常重视法学教育方法的研究.大量的研究成果推动了我国法学教育方法的改革与进步.然而在目前,我国法学教育尚未走出困境,仍然处于探索之中.有必要对法学教育法方法进行梳理和比较,以期寻找一条符合我国法学教育现实的法学教育方法.
一、法学教育方法的梳理
通观全球法学教育,教育方法主要包括“讲授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和“诊所式教学法”三种方法.不同的教育方法有各自的侧重点.
“讲授教学”为大陆法系国家法学教育所普遍使用.我国全面的法学教育开始于建国之初,是对苏联“讲授教学法”的全面学习借鉴.该教学方法强调对法律规范背景和含义的讲授,对法律概念和具体理论进行梳理、分析和阐释[1].讲授教学法只能在教室课堂进行,教师是课堂的主角,学生更多是接受和吸收.学生参与较少.
“案例教学法”(casemethod),最早由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开创.真正将案例教学法引入法学教育并将其推广,归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哈佛法学院院长克里斯托弗各伦斯布斯兰德尔.其后,美国的其他法学院纷纷效仿,并为其他国家的法学教育所学习借鉴.案例教学法是指在法学教育过程中,大量采用课堂案例分析、案例专题讨论、现场案例教学、司法实践等多种方式,通过引导学生研究和分析案例,生动形象地解释法律的内容,深刻揭示其法理内涵,帮助学生掌握理论知识和提高法律职业素质的教学方法[2].
“诊所式教育法”起源于美国20世纪60年代,是建立在对案例教学法的批判的基础上提出的.诊所式教育法产生的背景是当时美国对法律现实主义的强烈要求和法律应用性的重视,与此同时,美国法律界认识到法律应当为更多的平民服务,尤其应当为贫穷人士提供法律援助.在多种条件的推动下.美国的法学院纷纷设立了诊所法律课程.诊所法律课程效仿美国医学院的课程设置,学生在法律教师和职业律师的指导下,对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参与真实案件,从中理解法律知识的含义和应用,并且掌握法律应用的知识和技巧.该方法的互动性和真实性缩小了法学教育和法学职业要求之间的距离,提高了学生的法学应用能力.由于此方法的巨大成功,诊所式教学方法逐渐被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家所采用.
在美国福特基金的支持下,以北京大学法学院为代表的7所法学院校于2000年开始试行法律诊所教育尝试.此后,其他部分法学院校陆续学习开设了法律诊所课程.然而在目前,法律诊所教学模式未被我国法学教育广泛使用.我国还处于对诊所式教学的尝试和摸索阶段[3].
二、不同法学教育方法的利弊分析
讲授法是大陆法系国家法学教育的传统教学方法.该方法注重法律基础知识的系统理论,注重法条的内涵阐释.该方法对于理论的系统讲解有助学生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