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论文是一篇关于研究生类毕业论文格式,关于自费发表文2016年相关学士学位论文范文。免费优秀的关于研究生及出国留学及思想品德方面论文范文资料,适合研究生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研究生身心健康,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2005年第2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校接受研究生学历教育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第三条学校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研究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严谨的求学态度,应当刻苦学习,勇于创新,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第二章研究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研究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学校研究生培养方案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研究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
(三)申请奖学金,助学贷款,
(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研能力或从事专业工作能力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培养环节,并达到《长沙理工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规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研究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
(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的相应义务,
(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学籍管理
一、入学与注册
第七条新生凭学校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事先凭有关证明向研究生培养办请假,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假期不得超过2周.
第八条新生报到后,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健康复查,在三个月内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复查合格者予以正式注册(含电子注册),取得学籍.新生应填写《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登记卡》和《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证》,并领取校徽.
研究生要积极投保各种人身险,保险费用自理.
第九条新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研究生招生办审核,可予保留入学资格:
(一)因故不能按期到校学习,出具有关单位证明,经审核,确系情况特殊者,
(二)自愿到工矿企业,学校等基层部门工作锻炼,有接收单位者,
(三)在体检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经医院诊断在1年内可治愈的.
保留入学资格的期限一般为1年,情况特殊者可再次申请延长保留入学资格期限,但入学资格保留期最长为2年.
第十条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
第十一条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必须在保留期满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培养办提出入学申请,同时附上新生所在地(单位)对其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的鉴定,因病休学的应同时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健康状况诊断证明.符合以上条件者,由研究生培养办审核,签发入学报到通知书,按第七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第十二条新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入学资格:
(一)未经请假(请假未批准,请假逾期)超过2周不报到者,
(二)入学进行健康复查不符合国家招生体检标准者或隐瞒具有不符合招生体检标准的既往病史者,
(三)保留入学资格期满的新生未按规定申请入学,或虽申请入学但经复查不合格者,
(四)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经批准后在2周内不办理手续者,
(五)经查实有严重的政治问题,经济问题或道德品质败坏者,
(六)经查实,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十三条每学期正式上课前,研究生要交清本学年的培养费,并凭缴款证明和本人研究生证在规定时间到所在学院,系报到注册.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事先请假,履行暂缓注册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旷课1天按6学时计).
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培养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相关手续后注册.
二、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十四条研究生应当参加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各培养环节的训练,并参加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并归入本人档案.
第十五条研究生根据培养方案制订个人培养计划,根据个人培养计划按学期选修课程,必须遵守学校研究生选修课程的规定.
第十六条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核方式可以是笔试开卷,笔试闭卷,笔试和口试相结合,课程论文等方式.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或等级制(优,良,及格,不及格).考核成绩以课程结束考试(或考查)成绩为主要依据,适当参考平时成绩评定,平时成绩占总成绩比例不得超过20%.考核不合格(成绩在59分以下或不及格)的课程补考,补考未通过者须在下一次开课时重修.
本篇论文网址:http://www.sxsky.net/xie/070618909.html
三、转专业与转学
第十七条学校一般不受理研究生转学,转专业.如因学科专业调整或是学校学科建设与发展的需要,或有其它特殊情况必须转学,转专业的,须经转出和转入培养单位批准.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研究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研究生所学的学科专业.
第十八条校内转学院和转学科专业由本人申请(委托培养和定向研究生申请转学科专业必须有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同意的公函),经相关学院同意,研究生部审核批准.转学科专业者根据转入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培养方案并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在校学习时间.
第十九条研究生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我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 关于研究生的论文范本 | 大学生适用: | 本科毕业论文、学院学士论文 |
---|---|---|---|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 18 | 写作解决问题: | 怎么写 |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 标准论文格式、论文选题 | 职称论文适用: | 核心期刊、初级职称 |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 怎么写 | 论文题目推荐度: | 最新题目 |
第二十条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