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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名师:
细下列,按要求准备好材料,教科室(,王霞老师)
填好的考核表格到(以"称号+姓名"表格)
考核表格佐证材料(盖学校""及学校公章)报送到教科室.截止
市级名师考核表格尚未下发,市级名师可参阅去年考核表格及要求.上述要求上报材料.
教科室
扬邗教师[201]0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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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学年
名师考核和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名师群体的动态管理,充分发挥示范,学术引领等作用,根据《江苏省中小学特级教师管理暂行办法》(苏教人2003)78号),和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学年名师考核和津贴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本次业务考核对象为在职在岗省,市级特级教师和市,区级名校长,学科带头人,中青年教学骨干,教学能手等名教师.
考核起止时间为201年8月至201年7月.
二,考核办法1.自我评价考核对象依据各自岗位职责,认真总结回顾个人履行职责情况,,自我评分,如实按类别填写《业务考核表》(区级名师《业务考核表》见附件~).
2.学校考核学校对考核对象填写的《业务考核表》内容进行审核,在一定范围内组织教师,学生进行民意测评(任教小学三年级及其以下的不进行学生民意测评),并结合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和工作实绩情况,对其进行认真考核,填写考核意见,确定校级考核等次.
3.区教育局考核区教育局组成考核小组,结合相关工作情况,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考核,对照,依据个人专业发展佐证材料,认真评分,形成考核意见,确定区级考核等次.
4.市级教学能手考核情况接受市局随机抽查.
,考核工作要求
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名师业务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教育教学中心工作要求,通过业务考核工作的开展,加强名师队伍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校级考核须在各校校园网进行公示.
各学校于201年7月15日前根据考核权限将有关对象的考核工作小结,《业务考核表》,个人专业发展佐证材料(201年8月至201年7月),《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报送至区教育局,同时发送个人专业发展佐证材料报送内容参照下列要求:
1.201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或考核结果复印件
2.201年度受到的综合表彰证书复印件
3.担任班主任工作的证明材料
4.班主任工作或班级工作获奖证书复印件
5.反映个人教学实绩的证明材料
6.参加教学类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7.指导学生参加规定的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及指导教师证明材料
8.参加课题研究的课题申请书,批准文件,本人承担的任务材料
9.开题或结题证书,结题鉴定书复印件
10.一年内发表文章或获奖文章复印件
11.一年内公开教学或讲座证明,1~2份讲稿
12.指导青年教师或拜师任务书,听课笔记
13.参加各类培训的证明或继续教育证书
14.个人阅读提升的读书笔记,读后感
15.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凡提供复印件的,需经学校人事部门审核验证,校长签名,并加盖公章.
,考核结果与使用
1.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人数不超过名教师总数的20%.考核区教育局行文予以公布,视考核等级,按规定享受工作津贴(津贴标准),并在评优评先,职务晋升,业务进修中给予优先考虑.考核不合格的工作津贴
2.考核对象所在学校要保存好考核的原始材料,建立业绩档案.区教育局健全考核档案,时名师的动态.
3.各学校.
附件:
,邗江区名师业务考核细则
,邗江区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教育教学业务考核表
,邗江区中小学中青年教学骨干教育教学业务考核表
,邗江区中小学教学能手教育教学业务考核表
,邗江区中小学名教师业务考核情况汇总表
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
201年月日
附件1扬州市邗江区中小学名师业务考核细则
(名校长,学科带头人)
考核内容评分标准总分职业道德不断加强自身师德修养,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扬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八不准"要求,为人师表,爱生敬业,积极进取,乐于奉献,能够与同志团结协作,能够认真完成各级教育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合格者得6分,年度考核优秀者得8分,当年获得区级及以上"师德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等表彰者,得10分.10教育管理承担班主任工作或其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包括学校行政管理工作,教科研管理工作,指导学科兴趣小组和社会活动工作等)者得6分,班级或部门工作绩效在单位同类班级或部门中排在前列者得8分,班级或部门工作获区级以上表彰者得10分.10教学实绩完成本学科满工作量者得12分,任教班级学生学期综合教学实绩合格者加4分,良好者加6分,优秀者加10分,参加区级以上教学竞赛一次得1分,获区二等,市三等奖得2分,区一等市二等奖得3分,以此类推,指导学生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中获奖者可得2—4分.当年因教学实绩突出,获得区级以上表彰者,此项为满分.25教研科研主持市级课题或作为主要参与者(排名前5或承担子课题)参与省级课题一项得8分,在此基础上每多一项,加2分,最多加4分,在市级刊物上发表一篇论文(或在省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得8分,在省级刊物上发表一篇论文得10分(被人大复印资料收录加2分),在此基础上每多一篇省级论文加2分,最多加4分,独立出版或参编教育类专着1部(参编不少于3万字)得8分,参加各级教育部门布置的专题调研等工作一次得2分,最多得4分.25示范指导开设2次公开课,示范课,学术讲座(其中1次为区级以上——农村教师为片级以上)或担任过1次市级以上业务培训的主讲教师并获得广泛好评者得8分,在此基础上每多1次加1分,最多加3分,指导2名以上青年教师,每学期相互听评课20节以上,并取得明显效果者得8分,在此基础上,每多指导1名教师加1分,最多加3分.当年参加教师交流者,此项为满分.20继续教育参加各类继续教育培训60学时以上(其中校本培训最多按20学时计入,教研活动最多按20学时计入)得3分,在此基础上,每多参加16学时市级以上培训加1分,最多加2分,阅读1本教育类专着和1本其他着作并撰写读书笔记者得3分,在此基础上,每多读1本书加1分,最多加2分.当年参加学历(学位)提升进修并获得高一级学历(学位)者,此项为满分.10说明:每一单项得分不超过该项总分60%者视为该项不合格,两个以上单项不合格者视为学年度考核不合格.扬州市邗江区中小学名师业务考核细则
(中青年教学骨干)
考核内容评分标准总分职业道德不断加强自身师德修养,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扬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八不准"要求,为人师表,爱生敬业,积极进取,乐于奉献,能够与同志团结协作,能够认真完成各级教育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合格者得6分,年度考核优秀者得8分,当年获得区级及以上"师德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等表彰者,得10分.10教育管理承担班主任工作或其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包括学校行政管理工作,教科研管理工作,指导学科兴趣小组和社会活动工作等)者得6分,班级或部门工作绩效在单位同类班级或部门中排在前列者得8分,班级或部门工作获区级以上表彰者得10分.10教学实绩完成本学科满工作量者得12分,任教班级学生学期综合教学实绩合格者加6分,良好者加8分,优秀者加12分,参加区级以上教学竞赛一次得2分,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