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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我与我的外籍妈妈」
新住民家庭创作比赛活动简章暨报名表
指导单位:内政部入出国及移民署
主办单位:财团法人台北市赛珍珠基金会,台北市第七分区扶轮社
参加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7岁以上,18岁以下之儿童或青少年,具本国籍且在台居住者
妈妈的母国为台湾以外的国家
比赛主题:以下三项之一(题目自订)
描述关於新台湾之子与妈妈的生活故事
描述新住民家庭的欢乐气氛
最想与妈妈分享的心情话语
比赛类别:分为绘画比赛,作文比赛,摄影比赛三类
(一)绘画比赛:
组别:
儿童绘画甲组:限国小一~三年级参加.
儿童绘画乙组:限国小四~六年级参加.
作品规格:
使用四开空白图画纸(约54公分×39公分).
作品可以用素描,粉彩笔,水彩,彩色笔,蜡笔,油画或水墨等颜料,不能使用电脑绘图,不能使用拼贴方式,不需要裱框.
报名时须缴交作品原稿(不限件数,但每件作品背後皆须浮贴「报名表」).
(二)作文比赛:
组别:
儿童作文组:限国小三~六年级学生参加.
少年作文甲组:限国中一~三年级参加.
少年作文乙组:限高中在学或国中毕业,未满18岁者参加.
撰写方式:
以繁体中文撰写,每篇800字~2,000字(标点符号纳入计算),可加上自己原创设计的插图.
字型:中文新细明体,12号字,行距20.
缮打方式:由左至右,由上至下.
纸张大小:A4规格白纸直式横书,且须编列页码.
装订:作品双面列印,将「报名表」放置第一页,左上方以钉书针固定.
电子档光碟片:请以.doc档储存於CD或DVD光碟片上.档案命名方式:「组别-作者-作品名称.doc」,并於光碟片上注明「组别-作者-作品名称」.
报名时需附纸本及光碟片.
(三)摄影比赛:
组别:
(1)儿童摄影组:限国小三~六年级参加.
(2)少年摄影甲组:限国中一~三年级参加.
(3)少年摄影乙组:限高中在学或国中毕业,未满18岁者参加.
作品规格:
以传统相机或数位相机拍摄皆可(使用数位相机者,须在三百万画素以上,原始档案为2000×3000dpi以上规格之JPG档或TIFF档).
彩色或黑白皆可,但不得改变原始影像(不得裱框,翻拍拷贝,裁切格放,人工加色,电脑合成).
相片须冲洗为8x12寸(每人不限件数,但每件作品背後皆须浮贴「报名表」).
报名时须同时缴交相片与光碟片(1.光碟上需标明姓名与作品名称2.数位相机拍摄者附电子档,传统相机拍摄者请至相馆将底片扫描为电子档).
请保留原始底片或数位作品的原始档案,以便获奖作品可以印刷发表(以传统相机拍摄者,若通过初审,将通知缴交原稿底片).
收件日期:从100年9月1日(星期四)至100年9月30日(星期五)止.
收件方式:
参赛作品於信封外注明中文姓名,比赛组别及『2016「我与我的外籍妈妈」新住民家庭创作比赛』,逾期不予收件.
报名一律请挂号邮寄至「104台北市长春路232号4楼财团法人台北市赛珍珠基金会收」(以邮戳为凭),或於基金会上班时间送件至本会办公室.
评选时间:100年10月3日﹙星期一﹚至100年10月21日﹙星期五﹚.
颁奖典礼:100年11月26日﹙星期六﹚.
颁奖地点:Y17台北市青少年育乐中心6F-国际会议厅
作品特展:100年11月26日﹙星期六﹚~100年12月12日﹙星期一﹚.
评选方式:
评选标准:
主体内容40%(依参赛作品名称,故事说明及主题相关程度评分).
创意表现40%(绘画构图的表现,摄影构图技巧,光线,取景,写作题材的创意性).
其他20%(作品具有特殊启发或意义).
初审:由主办单位初审人员,针对作品的切题性进行初审.
决选:邀请专家学者依评选标准进行复审,并评选之.
投票:在「财团法人台北市赛珍珠基金会」粉丝专页(Facebook)上票选出网路人气奖作品.
奖励方式:.
优等奖:每组各取一名,奖金新台币6,000元,奖状一张.
精选奖:每组各取两名,奖金新台币3,000元,奖状一张.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 关于公开发表的论文范本 | 大学生适用: | 专科毕业论文、专升本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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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作:每组各取三名,奖金新台币1,000元,奖状一张.
网路人气奖:每组各取一名,奖金新台币1,000元,奖状一张.
注意事项:
参赛者可至财团法人台北市赛珍珠基金会网站下载「报名表」.(psbf..tw/)
报名时请检附「报名表」,参赛作品(作文及摄影须加附光碟).
邮递寄出之参赛作品请以硬纸板保护并以挂号寄出,邮寄途中若遭不可抗拒之因素造成作品损坏或遗失,主办单位将不负赔偿责任.
参赛作品不论得奖与否,主办单位皆不退件,亦不负保管责任.(未得奖之作品,若有需要,请於100年11月1日~12月30日上班时间自行至本会领回作品,逾期不予受理).
参赛作品获奖後,得奖者须提供三个月内的户籍誊本作为证明之用.
参赛作品需为独力完成之新作(并且未曾参加国内外竞赛之原创作品,也未曾在国内外各类媒体以纸本或电子版任何形式发表过).
参选作品皆须为投稿本人的合法作品,严禁抄袭,模仿,改编,译自外文或冒用他人名义参赛.如有上述情形,将取消参赛资格,已得奖者,主办单位得取消其名次,追回奖金及奖状,并公布其违规情形之事实.参赛者若涉及违反着作权相关法律,须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投稿作品,不得於公布得奖成绩後放弃得奖.各奖项如无适当作品入选,经评审委员决议得以从缺.
摄影作品若涉及着作权,肖像权等法律问题,作者须自行处理,与主办单位无关,若有纠纷者,一律取消参赛资格,优胜者取消奖项.
所有得奖作品之作者享有着作人格权及着作财产权,但同意个别主办单位得就其作品公开发表以及授权非营利用途之重制,发行与公开传输转载.获奖作品,主办单位得集结编印,出版,公布於网站,作品展览或推荐报刊媒体发表时,不另支稿酬.
本活动获得之奖金,将依「竞技竞赛及机会中奖」规定申报所得.
凡参加本创作比赛者,即视为同意本简章之相关规定,无论获奖与否,均不得提出异议.
财团法人台北市赛珍珠基金会:(02)2504-8088
传真:(02)2504-4088
地址:104台北市长春路232号4楼
信箱:psbf.tt@msa.hi.
网址:psbf..tw/
facebook:facebook./psbf.taiwan
2016「我与我的外籍妈妈」新住民家庭创作比赛报名表
徵选组别□儿童绘画甲组□儿童绘画乙组□儿童作文组□少年作文甲组□少年作文乙组□儿童摄影组
□少年摄影甲组□少年摄影乙组报名编号
(此处由主办
单位填写)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性别□男□女地址□□□E-mail传统相机(摄影组填写)□黑白底片
□120mm彩色正片
□135mm彩色正片数位相机
厂牌型号
(摄影组填写)
作品故事说明,创作灵感(请以300字以内,繁体中文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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