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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法和律就词义来看,皆有公平、正义、统一的行为准则这个含义,所以法本身就含有正义的意思.要认清法与正义的关系,应当认清什么是正义.首先阐述了人们对正义的不同理解和很难给正义下一个十分明确的定义的原因以及笔者对正义的理解.正义与法的关系体现在正义对法有评价作用以及对法律进化的有强大推动力,其次法律对正义具有实现作用,表现在对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的实现.
关 键 词:正义;关系;内在价值
中图分类号:D92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8-0130-02
引言
“法”-古体字为“”,据东汉时期许慎著《说文解字》记载:“,刑也,平之如水,从水;,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法”以水作偏旁,比喻“平之如水”,代表公平,是衡量人们行为是否符合“公平”这个准绳.而“律”据《说文解字》解释:“律,均布也.”意指是要求人们普遍遵守行为规范,以使行为协调一致.所以法和律就词义来看,皆有公平、正义、统一的行为准则这个含义,所以法本身就含有正义的意思.
法的价值是为了保障利益,维持正义,没有社会的公平正义,没有合理的利益分配,就没有社会的和谐稳定.法与正义密不可分,它是实现正义的手段,法的价值之一就在于实现正义.《法学阶梯》中曾提到:“法学是关于神和人的事物的知识;是关于正义和非正义的科学;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别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因此,要认清法与正义的关系,首先应当认清什么是正义.
一、对正义的认识
一般情况下,人们很容易从经验上判断正义和非正义,例如当一个黑人受到歧视时人们普遍认为这是不正义的,一个人做了好事还受到受益人的责难,这也是不正义的,等等.尽管如此,我们却很难给正义下个能为人们所普遍接受的定义.这就好像我们生活在时间中,却很难说清楚时间究竟是什么.当然,很难给正义下定义的原因是较为复杂的.有学者总结到,这其中的原因在于正义作为人类最基本的价值理念,是极为抽象和形而上的,所以很难给正义下一个全面而标准的定义[1].笔者对此较为赞同.有人可能会认为,探讨很难给正义下定义的原因无济于事,但笔者[1]认为对这个问题的分析和探讨,将有助于人们去认识正义最本质的内容,从而更加合理地理解正义的含义.经过仔细分析,笔者认为可将上述原因分为两点.
1.正义本身是一个非常抽象的词语.美国著名法学家博登海默在他的《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中给“正义”一个十分经典的评价:“正义有着一张普罗透斯似的脸,变幻无穷,随时可呈不同形状,并具有极不相同的面貌”.这很好地形容了正义的多变性与抽象性.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学者们给正义提出了截然不同的定义.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正义意味着各得其所;二是正义意味着一种对等的回报;三是正义指一种形式上的平等;四是正义指某种“自然的”,从而也是理想的关系.五是正义指法治或合法性;六是正义指一种公正的体制.基于正义一词的抽象性,其外延是十分广泛的,不同的学者基于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