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本文中,笔者在对税收筹划对于电力企业的意义进行阐述的基础上,分析我国企业在税收筹划中出现的问题,最后提出电力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措施。
关键词:电力企业;税收筹划;意义;问题;措施
一、税收筹划对于电力企业的意义
所谓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事先进行筹划和安排,在税法规范的前提下,当企业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纳税方案时,不同的方案给企业带来的税负轻重是不同的,通过合理筹划,优化选择,实现缴纳最少的税款,达到税后利润最大化的行为就是税收筹划。税收筹划不同于偷、漏税。它是在不违反现行税法的前提下进行的。
目前,电力企业组织结构复杂,通过引进竞争机制,电力企业经营状况差异很大。在独立核算制度下就存在纳税人选择的问题,当企业赢利时,可以根据盈利大小结合优惠税率,利用会计的处理方法,达到合理节税的目的。当企业亏损时,纳税人选择的意义不大,而当企业及下属单位有盈有亏时,纳税人选择就显得非常重要。此时,要想方设法使企业合并申报纳税,盈亏对抵。否则,一个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另一个单位还得弥补亏损,将影响企业整体利益。所以,我们要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在许多企业成本结构、投资规模和经营管理条件差不多时,通过税收筹划能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
二、我国的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存在的问题
(一)认为税收筹划就是少缴税或不缴税
提到税收筹划,不少人想到的就是纳税人运用各种手段,想方设法地少缴税甚至不缴税,以达到直接减轻自身税收负担的目的。就连有的税务界权威人士也这样认为。
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有失偏颇,所谓税收筹划,是指通过对纳税业务进行策划,筹划出一整套完整的纳税操作方案,从而达到节税目的。
(二)认为税收筹划只与税款的多少有关
目前,我们在探讨税收筹划时,基本上都是税款方面的筹划,即将税收筹划简单地看成是税款的多与少的选择,而很少去考虑税款之外的其他事情。这是一种不正确、不全面的税收筹划观。形成这种误区的原因是我们对税收筹划的目的缺乏正确的认识,也就是说这一误区是建立在上一误区基础之上的,是上一错误派生出的新错误。
(三)认为税收筹划无风险
首先,税收筹划具有主观性。纳税人选择什么样的税收筹划方案,又如何实施,这完全取决于纳税人的主观判断,包括对税收政策的认识与判断,对税收筹划条件的认识与判断等等。
主观性判断的正确与错误就必然导致税收筹划方案的选择与实施的成功与失败,失败的税收筹划对于纳税人来说就意味着风险。
其次,税收筹划具有条件性。条件性是税收筹划的另一个显著特点。一切税收筹划方案都是在一定条件下选择与确定的,并且也是在一定条件下组织实施的。
所以说,税收筹划也是存在风险的。
三、电业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如何避免这些问题
(一)对于增值税的税收筹划
第一、利用当期销项税额避税。
销项税额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就销售额依照规定的税率计算所销货物或应税劳务的税额。销项税额在价外向购买方收取,其计算公式如下: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用销项税额避税的关键在于销售额避税和税率避税。一般来说,后者余地不大,利用销售额避税可能性较大。就销售额而言存在下列避税筹划策略:
1、实现销售收入时,采用特殊的结算方式,拖延入账时间,延续税款缴纳。
2、销售货物后加价收入或价外补贴收入,采取措施不要汇入销售收入。
3、产品用于本企业专项工程或福利设施,本应视同对外销售,但采取低估价等方式降低销售额。
4、以物换物。
第二、利用当期进项税额避税。
进项税额是指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已纳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限于增值税税款抵扣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和购进负税农产品的价格中所含增值税额,因此进项税额避税策略包括:
1、在价格同等的情况下,购买具有增值税发票的货物。
2、企业购买货物或应税劳务,不仅向对方索要专用的增值税发票,而且向销方取得增值税款专用发票上说明的增值税额。
3、企业委托加工货物时,不仅向委托方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且要努力争取使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尽可能的大。
4、企业进口货物时,向海关索取增值税完税凭证,并注明增值税额。
(二)对于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第一、利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进行避税筹划。
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的轻重、多寡,直接影响税后净利润的形成,关系企业的切身利益。因此,企业所得税是避税筹划的重点。资产的计价和折旧是影响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重要项目,但资产的计价几乎不具有弹性。就是说,纳税人很难在这方面做避税筹划的文章。而固定资产折旧就成为经营者必须考虑的问题,而其中最关键的问题就是折旧年限。客观地讲,折旧年限取决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由于使用年限本身就是一个预计的经验值,使得折旧年限容纳了很多人为成份,为避税筹划提供了可能。缩短折旧年限有利于加速成本收回,可以使后期成本费用前移从而使前期会计利润发生后移。在税率稳定的情况下,所得税递延交纳,相当于向国家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
第二、利用坏账损失处理进行避税筹划。
税法规定,纳税人按财政部的规定提取的坏账准备和商品削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建立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经主管务机关核定后,按当期实际发生额进行扣除。采用备抵法可以增加当期扣除项目,降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即使两种方法计算的应交纳所得税数额是一致的,但备抵法将应纳税款滞后,增加了企业的流动资金。
参考文献:
[1]王雪琳,沈剑飞:电力行业税收负担分析及建议[J].中国电力教育,2009,(22):235-238.
[2]张松,朱军,黄振华,张亮:电力行业税收政策现状评析[J].税务研究,2005,(10).
[3]赵建蕊: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的理论与实例分析[J].中国总会计师,2009,(07):92-93.
[4]丘志均:浅谈企业应如何进行税务筹划[J]会计之友,20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