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关键词:区域创新系统策略黑龙江
论文摘要:区域创新系统对促进区域的经济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文章在分析了黑龙江区域创新系统在创新主体、产学研合作机制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从发挥政府宏观调控职能、完善介服务体系、使企业真正成为创新主体、重视科技人才等方面提出了黑龙江区域创新系统发展的策略。
一、问题的提出
区域创新系统是一国内的一定区域范围内,由区域内参加新技术发展和扩散的生产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政府以及介服务机构组成的,为知识、技能和新产品的创造、储备、使用和转让而相互作用的复杂网络系统。区域创新系统对区域经济的持续快速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而且它能促进区域产业结构升级,提高区域整体竞争力。黑龙江省目前正处于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内涵式转变的过程,在这一过程,区域创新系统将发挥重要的作用,因此本文对黑龙江区域创新系统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发展策略进行研究。
二、黑龙江区域创新系统存在的问题
1.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缺失。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的地位尚未真正确立,管理体系不健全,企业内部创新意识不强,缺乏创新的活力和动力。导致企业既缺乏创新能力,又缺乏创新的动力。创新资金匾乏,投人总量不足,尚不能满足企业持续技术创新的需求。企业在创新投人方面没有起到主导作用,主要靠从国外引进技术,自主创新能力差,研究与开发能力在不断一下降。
企业内部普遍缺乏技术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激励机制。黑龙江省每万人工业企业科技活动人员数仅为13018人l万人,约为上海市的32%。另外由于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东部沿海城市的较大差异,黑龙江省创新人才流失严重,据统计,2007年全省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出省高达300余人。创新人才流失,造成了创新型人才短缺,大大降低了企业已有的知识创新能力。产业组织内部与不同地区的同一产业之间普遍缺乏分工合作与共享机制,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水平和集约利用率较低,主导产业同构,未能形成创新合力,不利于高新技术的转移与扩散,高新技术产业难以形成经济规模。在新产品的研制、开发与生产之间,普遍缺乏健全、高效的转化机制。黑龙江企业技术创新组织机构不健全己经严重影响了技术创新能力。企业特别是小企业自身的科研开发能力较为薄弱,自主开发能力不强,缺乏原始创新能力,产业更新代慢、档次低,高技术、高技术附加值的产品比重小,众多小企业难以获得并要的技术支持。
2.产学研合作及成果转化机制尚未成熟。产学研合作是科研、教育、生产等不同社会分工系统在功能与资源
优势上的协调与集成化。由于黑龙江小企业R&D的能力普遍弱小,缺乏新的能满足市场需要的产品,因而对新技术的需求旺盛,与高校及科研院所之间的产学研合作日显密切。但黑龙江的大学、科研院所与企业之间尚未建立长期、稳定和紧密的合作和联系,系统要素之间的知识和技术的流动渠道不畅通,创新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不大,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产业化程度低下,有限的创新资源被大量浪费。
黑龙江省产学研合作的基本情况是企业和高校及研究机构的有效合作不多,企业对独立研究、高校等机构的外部科技经费支出,其比重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产学研的结合程度。2008年,全省大型工业外部科技经费支出占科技经费支出比重为5.8%,比上年下降6个百分点。全省的大学和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转化率很低,市场开发能力不足,绝大多数介机构缺乏核心服务能力和精品服务项目,体系不够完善,无法为企业提供专业性强、时效明显的服务,服务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政府职能尚未根本转变等。
3.政府对区域创新系统支持力度不够。在影响黑龙江区域创新系统构建的诸多因素,政府行为具有突出的作用。
由于政府掌握了社会全部或大部分可投资资源,对于资源的配置与导向,政府的决策具有决定性作用。黑龙江省各级政府在提供相应区域创新政策的同时,已慢慢开始转变工作作风和工作机制,开始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有益探索,但这还是远远不够的,这与我国发达省份的政府的工作效率的差距还是十分明显的。目前黑龙江省各级政府还存在着直接介人创新活动的行为,现行宏观管理方式仍带有较浓的计划经济色彩,以项目来推动创新,把创新与计划、资金、政绩挂钩,造成创新需求不足。黑龙江的各级政府在形成有效的市场运作机制,引导企业合作和有序竞争并未发挥出有效地作用,另外在改善企业融资状况,帮助实现系统内人才的自由流动等,促进企业技术成果转化,即创新服务政策的制定,促进区域创新系统绩效的提升等方面制定的切实可行的政策较少。
三、黑龙江区域创新系统发展策略研究
1.发挥政府宏观调控职能。区域创新系统作为一种典型的输人一输出系统,其职能就是通过对投人的创新要素的整合和利用,输出创新。这里的创新包括已经实现的创新绩效,还包括潜在的创新能力。这一职能的实现离不开地方政府的积极作用。政府在区域创新环境和系统建设,可以发挥重要作用。通过加强政府管理、积极培育市场主体,确保市场在经济运行的基础性地位,将政府的资源配置方式作为市场机制的补充,以促使市场机制恢复其功能。剔除过度的行政干预以有效拆除创新的行政壁垒,加快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实现政企分开,使企业真正成为创新系统的技术创新主体。政府的职能要从直接干预型向间接调控型转变,逐步退出对创新活动的直接介人和直接组,转为建立以政策引导、激励和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创新机制。政府在创新系统的角色定位应主要围绕着培育创新主,引导产业发展方向来进行。具体来说,区域创新系统黑龙江政府确定产业指导和创新措施的战略定位,建设共性技术平台,针对小企业的技术、信息、管理服务支撑体系、区域所能提供的针对性的产业政策、正向的激励投、创新、国际化扩张的措施、人力资本开发体系、鼓励非正式交流和非政府机构融人产业发展的氛围等。
2.完善介服务体系。介服务体系建设是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加快建设和完善科技介服务体系,对于促进黑龙江省科技与经济的紧密连接,发展高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实现区域产学研一体化意义重大。建立和完善创新介机构的组织制度、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整合介结构,发挥集群优势,以开放、交流、规范、发展为宗旨,建立黑龙江省科技介机构发展信息网络,作为黑龙江省进行介机构管理和提供创新介服务的综合性平台。要大力支持对于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市场调查、法律咨询、会计与审计、人才交流与培训、技术与信息交流、项目咨询、无形资产评估、专利代理与专利战略研究咨询等服务的介组织的发展,只有这样创新科技成果才能快速的转化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创新的效率和效果才能体现出来。要注意的是,同时也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对介服务业的有关行为进行有效约束。介服务业规范方面,要求介组织必须按照“公平竞争、自愿平等、互惠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介服务。同时,介组织必须为交易各方提供有关交易的真实信息,不得欺诈隐瞒或有意串通损害其他交易方利益,并切实保护各方的技术与交易秘密。
3.使企业真正成为作为创新主体。长期的计划经济运行机制,黑龙江国有大企业设备老化等众多问题,使得黑龙江的工业企业面临着沉重的转型负担。作为一个独立的市场主体,企业的发展最终还是要靠自己。这就需要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的主体,成为创新的主体。企业要有创新精神,要有进行创新投入的积极性,要与区域创新系统内其它要素紧密结合。首先,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健全技术研究与开发心,企业通过收集、管理和研究市场需求及技术创新有关信息,实现技术与市场、技术创新与生产经营的有效结合,鼓励人才、项目和资金等创新资源向心流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使重点企业成为区域技术创新的心。其次,从创新战略、激励机制等方面着手,使企业积极参与技术创新活动,在技术创新活动占据主导地位,发挥主导作用。以产业创新链条为依托,以小企业作为区域技术创新的生力军,进行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的共享与研发,提升整体产业集群创新能力。再次,进一步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投人力度。建立多渠道的投融资体系。在建立省风险投资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创业孵化基金和小企业担保基金的基础上,积极构建由国有资本和民间资本共同参与,银行、投资机构和企业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融资担保体系。
4.重视科技人才。区域创新能力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是科技人才数量和质量的竞争,谁抢占了科技人才的制高点,谁就掌握了竞争的主动权。截止到2007年,黑龙江省三千八百多万人口有120万专业技术人员,科技人力资源居全国第7位,科技综合实力居全国第12位,拥有两院院士29人,院士人数居全国第8位。全省人事管理、房产管理、户籍管理、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管理部门等应联合制定相关的统一政策,以全方位地保障科技人才根据个人发展的需要以及黑龙江科技事业发展的需要。政府应将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和开发列人专项计划,对所需人才的种类、数量、培养经费、培养目标等有一个总体部署。为鼓励青年人才的成长,政府应开设专项奖,专门奖励在学科前沿、产业界和R&D活动做出贡献的青年科技人员。要按照现代企业人力资源规范管理的目标和职位序列的要求,对各类科技人才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分级管理,区分各类人才的不同特点,准确把握人才考核评价标准的统一性和差异性,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建立健全以业绩为主要依据,以品德、知识、能力等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才评价体系。只有这样,科技人才的知识、智慧、才干、积极性和热情才能得到充分的调动和发挥,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大好局面,科技人才才能解除一切后顾之忧,为提高黑龙江的整体科技优势并大力推进区域创新系统建设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