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朝阳市民营、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总数为10.76万户,从业人员总数达49.8万人。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市GDP的68.7%,民营企业(经济)上交税金占全市税收总额的69.9%。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朝阳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社会就业的主要渠道,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据估算,目前全国民营企业85%以上是家族企业,未来5-10年,约75%的家族企业面临交接班问题。通过调研发现,朝阳的情况与此大致相同,“创二代”的持续健康发展关系着朝阳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和未来。
一、朝阳市民营企业家“创二代”持续发展的重大意义
(一)“创二代”持续发展是保持朝阳国民经济稳定健康发展的需要
从供给侧看,生产要素的供给正面临着能源、资源、劳动力和生态环境的瓶颈,朝阳传统的输出资源、破坏环境、减少利润的生产经营模式已经不能继续了。从需求侧看,传统产业的市场基本饱和、传统产品的需求基本饱和,排浪型、模仿式消费阶段成为过去时,个性化、差异型消费成为首选。在这样的大环境下,要保持国民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需要“创二代”转变生产经营理念,不断提升经营管理能力,通过靠创新适应市场需求、靠研发提升产品技术。
(二)“创二代”持续发展是推进朝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
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发展,朝阳的居民收入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同时,居民间的收入差距也在不断扩大。特别是朝阳属于辽西北贫困地区,贫困人口数量高居全省前列,脱贫攻坚任务异常艰巨。能否顺利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能否不断缩小贫富差距,直接关系到朝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能否实现。这些都需要“创二代”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为社会提供大量税收、解决人口就业的同时,积极参与脱贫攻坚,把个体的富裕与整体的富裕结合起来。
(三)“创二代”持续发展是保证朝阳全面依法治市的需要
朝阳的法治建设仍然存在着不够完善的问题,法律法规对客观规律以及群众意愿的反映还不够全面,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透明的现象依然存在,广大市民在依法维权方面意识不强、在守法用法方面自觉不够。民营经济的持续发展特别是代表民营经济未来的“创二代”的持续发展,能够为朝阳全面依法治市提供助力。这是因为,市场主体越发展,市场经济就越发达,市场核心观念之一的平等意识也就越强烈,由此也就能够不断抑制和破除特权意识和特权思想,有助于全面依法治市的推进。
二、朝阳市民营企业家“创二代”的主要特点
目前,朝阳民营企业家“创二代”队伍可以分为子承父业、二代接班和拼搏自立、自主创业两类,他们有以下主要特点。
(一)二代接班类“创二代”的特点
一是年龄较小。在随机选取的300个民营企业中,已顺利接班的二代中,有79.4%为1970年以后出生。正在准备接班的二代中,有62.8%是1980年以后出生。二是学历较高。在抽取的200名“创二代”中,拥有专科学历的占54.4%,拥有本科学历的占38.9%,拥有研究生学历的占4.3%,归国留学人员比例占到2.4%。三是政治积极。在抽取的200名“创二代”中,中共党员占比22.3%,有一部分优秀的代表已经开始在市、县两级人大、政协中担任代表和委员,有的在各级行业商会和基层商会中担任领导职务。
(二)自主创业类“创二代”的特点
一是创业意识强烈。由于这一部分人基本都是通过个人努力建立的企业、取得的成就,他们能够临危不乱,有较为充足的实战经验。二是学习意识强烈。由于这一类代表人士自身都有较高的文化素质,知识给他们的成功提供了保证。在抽取的自主创业类“创二代”中,目前有87.4%的人员在攻读MBA及继续深造与自身工作相关的专业,有95%的企业能够定期培训各级员工。三是创新意识强烈。这类代表人士85%集中在科技含量高的行业和新兴产业中,比如节能产业、文化产业、创意产业等,行业决定了他们要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三、影响“创二代”持续发展的主要问题
(一)内部自身问题
一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未达成最广泛的共识。调查结果显示,有15%的“创二代”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完全认同”,3%的人则明确表示不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说明一小部分“创二代”并未真正认识到制度体系给民营企业带来的“红利”,不能从全局把握国家的发展与个人的成长间的内在关系。二是对全面深化改革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间关联认识不到位。受访的“创二代”对全面深化改革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之间的关联还存在模糊认识问题。调查显示,有19%的人表示对“全面深化改革对民营经济的发展有没有好处”看不清楚。三是对经济走势和企业发展环境持谨慎乐观态度。近一半的“创二代”对未来经济走势持“一般”(35%)或“悲观”态度(11%),高于30%的持“乐观”态度者。这种现象的背后是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后,“创二代”心理和能力准备不足,同时也在某种程度印证了朝阳经济发展的软环境还未达到预期。四是非公人士群体总体上法治观念比较淡漠。调查结果显示,对于企业守法经营的整体状况,有19%的人选择“良好”,47%的人认为“一般”,选择“较差”的受访者占比21%。这说明,仍然有一部分人法治观念淡薄,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五是部分“创二代”缺乏应有的社会责任感。问卷调查表明,有9%的“创二代”认为企业回报社会非必需。对于参加公益慈善活动,有12%的“创二代”选择“不愿参与”,而实际存在的数量可能比调查结果要多。这说明有一部分“创二代”完全考虑自身利益,缺乏社会责任和担当精神。
(二)外部环境问题
一是融资渠道较少。对于“创二代”特别是自主创业类“创二代”来说,因前期资本积累有限且没有雄厚的家境支持,导致资金来源较少。二是政策优惠出台较滞后。由于政府制定政策需要复杂的程序,落实政策又要一层一层,导致政策产生效果的周期过长,这就增加了“创二代”错失机会的风险。三是产业结构不够平衡。原有的不合理产业结构,直接导致新常态下,传统产业有资金基础却没有发展前景,新兴产业有发展前景却没有资金支持。四是引导机制不够健全。有关部门对“创二代”的引导和培养多是解读国家大政方针和地方政策,而对管理企业能力方面的培训力度不够、针对性不强。五是诉求渠道不够畅通。政府有关部门与“创二代”的联系制度还不完善,定期沟通的平台还未建立。“创二代”的一些好的项目有时因为没有相应平台,导致创业受阻。
四、做好朝阳市“创二代”的教育引导与鼓励支持
(一)做好“创二代”的教育引导工作
1.引导“创二代”坚定理想信念,在政治上做到自信。要采取有效方式引导“创二代”在各种思潮碰撞中、西方文化观念冲击中保持清醒,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形形色色理论交织中、多元价值取向困扰中辨明方向,坚定不移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各种社会乱象影响中、不良文化侵蚀中辨明方向,坚定不移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2.引导“创二代”努力发挥优势,在发展上做到自强。一要充分发挥“创二代”对新知识的吸收能力强、创新能力强的特点,推进民营企业技术创新。二要充分发挥“创二代”懂得如何系统管理、能够进行现代管理的优势,推进民营企业实现企业制度的现代化。
3.引导“创二代”坚持诚信守法,在守规上做到自觉。一是引导“创二代”自觉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正确处理投资者利益和劳动者权益的关系,着力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上取得新成绩。二是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引导“创二代”通过产业扶贫、捐赠扶贫等方式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努力帮助困难群众和贫困地区。
(二)做好“创二代”的鼓励和支持工作
1.努力营造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一是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抓民营经济“就是抓转型、抓调整,就是抓就业、抓增收,就是抓民生、抓和谐”的理念在全社会形成共识。二是建立党员干部与民营企业家“创二代”联谊交友的相关制度,在其发展遇到困难和问题的情况下积极作为、靠前服务。
2.全力推动商会、行业协会的完善和发展。加强对行业的组织领导,推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一是加快商会、行业协会的改革与发展,主动邀请商会、行业协会特别是其中的“创二代”代表人士参与政策、规划的制定和行业发展研究。二是创新商会的服务模式,充分发挥商会、行业协会在促进行业自律、市场规范、资金合作、文化培育、公益和慈善事业等方面的独特作用。
3.竭力加大民营企业的信息服务和金融支持。一是成立纯服务性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立全新的信息服务系统,为中小企业全方位提供政策解读,提供市场经营、生产管理、技术研发、人才劳务等信息服务。二是加强对全市民营经济的研究。政府研究机构和有关部门要跟踪掌握民营经济的发展情况,加强动态研究,及时为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政策建议。
参考文献:
[1]杨新红,苏青场.沿海开放地区“创二代”民营企业家培育机制研究[J].中共银川市委党校学报,20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