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和命脉,同样农村金融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和命脉。我国的新农村建设必需要有金融支持,但是我国的农村金融存在诸多问题,使其对农村经济的支持力度不够,严重阻碍了新农村建设的开展。因此在开展新农村建设的今天,必需完善农村金融服务,制定合理有效地法律,有政府财政支持,建立一个政策金融、商业金融、合作金融并存的完整的农村金融结构体系,以支持农村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关键词:农村金融新农村建设金融支持
一、农村金融体系的现状
作为长期以来农村地区最重要金融机构的农业银行,在其他国有商业银行撤出农村金融市场后,非但没能填补网点与业务上的空白,相反也紧随其后收缩农村金融市场。更为重要的是,不论是国有商业银行还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利润最大化和资源配置有效性原则的约束下不愿将资金投入期限长、见效慢、风险高的农业项目,直接导致了金融机构对农业信贷投入的逐年减弱。农村信用社则由于资金实力和服务水平所限,以及不良资产等问题,难以满足农村资金需求,资金缺口呈现愈来愈大之势,“贷款难”的问题目前在农村极为普遍,银行、信用社能提供的贷款可观需求量的30%以下。为此,有70%以上的农户是依靠民间借贷来解决资金需求的,有的乡镇企业因向金融部门借贷无门,也转向社会集资和民间借贷。
二、对农业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农业代扣和乡镇企业代扣不足,严重地影响了农村地区的发展。资本的不足将导致农村经济的发展陷入不良循环的境况。因此,农村地区后续经济实力不强,将使农业的产业态势逐渐弱化。更严重的是,农业和乡镇企业作为消化农村劳动力及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产业和部门,一旦市区发展的源泉,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难度将大大增强,不但影响和谐社会的简历,而且危及社会的长治久安。长期毅力,金融资源不断从贫困地区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影响农业先进技术的引进以及影响农村发展所必须的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增产增收的难度将加大。
具体表现在:
1.农村金融服务功能整体弱化。县以下金融机构数量和业务快速萎缩。农村资金向城市逆向流动,导致城乡差距越拉越大。农村金融服务整体上不能满足“三农”的要求。过去农村的融资渠道有四大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合作基金会等多个聚道,现在多数地区对农户、个人工商户和中小企业贷款机构上只剩农村信用合作社这一渠道。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影响农村自己的整体供应。而民间金融长期被排斥在体制之外,现行农村金融具有明显的金融抑制特征。长期以来,民间金融作为非正式金融,不能见光,只能“地下”活动。
2.农村金融机构功能定位不明确。目前,农村经济发展中金融服务体系单一,信贷资金供给不足。国有商业银行县域的分支机构主要以吸收存款为主,从农村吸收的资金更多地投向回报高的产业和地区。农村信用社的功能和性质不够明晰,支农服务水平不高,对重点农户和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资金支持不到位。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其业务范围相对较窄,机构设置较单一,难以起到积极地导向作用。农户和农村企业贷款抵押难,担保难,分散风险的机制不健全。金融监管部门对防范和打击高利贷、地下钱庄比较重视,但对如何组织和引导民间借贷为“三农”服务重视不够。农村金融机构撤并继续延伸,一些偏远贫困地区金融服务出现了“真空”,问题十分突出。现行的农村金融体系是一个服务于城市工业化的制度安排,没有充分体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战略思想。
3.竞争性的金融制度安排扭曲了农村金融的本来面目,无法解决困扰农村金融市场的四大问题。将民间金融排斥在外的竞争性金融体系,无法客服农村金融市场固有的四大难题,结果很可能是将灰色金融推向黑色金融。这四大难题分别是:
(1)信息不对称问题。调查表明,由于缺乏有效地财务报表和数据资料作为参考,农村放款人通常需要与农户进行较长时间交往才嫩采集足够的信息,用于判断是够提供信贷。由于贷款规模微小,正规金融机构极度缺乏有关农村客户特点及活动的私人信息,无法承担信息采集的时间和成本。
(2)抵押物的问题。银行不愿接受农村客户提供的抵押品(没有房产证得房屋、小企业厂房设施、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等),而且双方在估计上差距甚大,这些物品在正规金融看来价值不大。即使银行接受了这些抵押品,也难以找到一个合适的抵押品拍卖市场去处理。
(3)特质性风险与成本问题。正规金融机构很难了解与应对农村生产活动中面临的各类自然风险、社会风险和市场风险,相对于较小的贷款本金而言,他们的信贷成本太高,高到难以用利率提高后的风险溢价区弥补(因为受到监管机构规定利率上限的限制)。
(4)非生产性借贷问题。农村借贷尤其是小额的农户借款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用于满足日常生活之需,这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的生产性用途是相悖的。而竞争性金融体系将民间金融排斥在体制之外,无法适应农村金融市场的固有特性,间接助长了“潜行于地下”的农村灰色金融(合理不合法,对社会有益)的发展,隐藏着巨大的金融风险,尤其当民间金融与地下经济和不恰当的行政干预紧密结合时,情况尤其危险,随时都有可能向黑色金融(不合理也不合法,对社会有害)转化。不仅使国家税收大量流失,宏观调控的正常效果受到干扰,更深层次地说是对整个国家金融安全和经济安全的严峻挑战。
三、对加强构建农村新型金融体系的思考和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应该加快农村金融改革的步伐,建立起多层次并能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提供全方位服务的农村金融体系,从而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环境,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步伐,这里提出一些解决的办法思路。
1、关于财政性资金的运用。财政性资金虽然对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所需资金只是杯水车薪,但是如果能把仅有的有效财政资金运用好,能够为其他性质的自今年创造良好的舆论和导向,以便引导其积极参加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中啦。国家应该逐步提高支农资金占财政总支持的份额,逐步提高对农村特别是农村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并为其他性质的资金跟进创造条件。
2、应拓展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来源渠道和职能,推进农村政策性金融工作的开展。农业政策性银行工作的开展。农业政策性金融的发达程度是以个国家农业发达程度的重要体现。农发行在市场化条件下的生存能力,用市场化手段弥补政策性支农资金不足,这样不但可以减少对央行的再贷款的依赖,而且可以引导社会自己流向农村。
3、各种性质的商业银行特别是农业银行业可以在心农村建设中大有作为。对于商业性金融,也应该与时俱进,在心农村建设中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以农业银行为代表的商业银行脱掉了草鞋,穿上了皮鞋,这作为商业化运营的措施无可厚非,但商业银行可以在风险控制的同时,应抓住财政性资金和政策性金融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机遇期,发掘优质客户,针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进行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支持农村农业的产销以及精粗加工企业,粮、油、水果加工等大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
4、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进一步发挥支农主力军的作用。虽然目前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产权还需进一步明晰,法人合理结构还需进一步完善,资金结算受到、经营理念和管理手段仍需进一步提高,还需通过利润核销和央行专向票据置换等方式优化其资产结构。可以根据地方实际考虑将农村信用社改组成股份制商业银行或农业信贷银行等形式,规范运营,减少地方政府的不合理干预。
5、邮政储蓄银行组建后,尽快拓展业务,是邮政储蓄吸收的农村自己回流农村。邮政储蓄银行组建后,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建立完善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的机制,比如把县以下乡镇邮政储蓄吸收的存款通过人民银行全额用于增加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再贷款,由这些农村金融机构放给农户和农业企业等农村经济组织。,邮政储蓄樱花成立后,从尝试发放给农户和农业企业等农村经济组织。邮政储蓄银行成立后,从尝试发放农村小额贷款做起,逐步拓展服务农村经济的其他业务。
6、积极发挥非正规金融的作用。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的研究报告显示,中国农民的贷款余额中,来自非正规金融的约为来自正规金融(主要是指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4倍。近年来,非正规金融发展状况良好,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农村固定观察点采集的农户数据显示,2003年农户借款来源中,来自正规金融的约占17%,剩余部分来自非正规金融。可见,非正规金融在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中已占用不可低估的分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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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林宝清.农村产业化过程中的金融支持[J].农业经济导刊,2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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