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在2008年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利用SWOT分析法对中国投资银行的发展现状进行了分析,将助于客观地认识中国投资银行的发展现状。
关键词:投资银行;优势;劣势;机会;威胁
中国投资银行在风雨中经历了十几年,从小到大,从无序竞争到逐步规范,为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面向未来,中国投资银行肩负着沉重的历史使命,任重而道远。但是,从中国投资银行的发展现状不难看出,目前中国投资银行发展中存在诸多问题。下面将通过SWOT分析矩阵来分析中国投资银行的发展现状。
中国投行SWOT矩阵分析表
1、熟悉国内市场
国内投资银行最明显的优势就在于它们对国内证券市场的熟悉。一方面中国的投资银行可以高效地与政府决策部门行业管理部门沟通.可以了解政策的最新动向并迅速调整自己的战略,另一方面他们可以很好地了解国内企业的需求。
2、自身结构不断优化
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的投资银行很大程度上还收计划经济的影响,但随着经济发展。市场化需要越来越高,尤其是中国加入WTO更是需要市场化的投资金融机构,对金融机构提出更高要求。因此投资银行本身也在不断的发展优化。
二、劣势(Weakness)
1、规模太小,缺乏国际竞争力
中国最大的投资银行中国国际银河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只有45亿元,最小的投资银行注册资本金只有1000万元,而西方发达国家投资银行的资本规模平均为几十亿美元。
2、资本效率低下
中国的债券市场则以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为主,公司债市场的发展高度滞后。而众所周知投资银行就是与企业打交道的,因此较高比例的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间接的反应了投行效率的低下。
3、经营业务范围狭窄
经营品种单一与中国实行银、证、保分业经营有关。同时由于中国在经济上仍然属于发展中国家,许多高层次的金融服务需求尚未出现,这也是制约中国投资银行业务创新的一个关键因素。
4、经验不足
缺乏有效的风险监督和控制机制。国内投资银行发展历史短,管理经验和业务水平与国外投资银行有较大差距,投资银行普遍风险意识淡薄,疏于风险监督和控制。突出表现在:违法违规行为多,如各种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行为、为追求暴利铤而走险,如高息拆借资金爆炒“垃圾股”。制度不健全,管理失控,所编报表不真实,分支机构滥用职权等。
5、经营理念和管理体制落后
首先在经营理念上,众多的从业人员只看重当前利益,不重视企业长远的发展与建设,急功近利思想浓厚,导致企业在信誉、服务等方面越来越不尽人意,所以急需转变和创新理念。其次,由于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处于转变阶段,投资银行业的管理体制与国际相比较,还很不健全,且行业竞争比较激烈。
三、机会(Opportunity)
1、中国金融环境的不断改善
为中国投资银行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首先,有利于中国产业结构的升级,调整中国经济布局。其次,通过学习借鉴世界先进的企业管理方式和治理结构,有利于国内企业、上市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科学管理的能力。再次,中国在入世之后大幅度下调进口关税并取消配额等额度限制.使得采用国外原材料生产高档产品的下游企业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和质地健康的上市公司是国证券市场的两大基石,相关产业的良性发展有利于投资银行业的发展。
2、证券市场制度优化
中国证券市场制度的进一步优化,促进了中国证券市场发行制度的变革。在进一步市场化、国际化的思路引导下,证券发行制度可以采取超常规、创造性的思路加快过渡到注册制。交易制度的改革也将会随着国际交流的广泛开展和市场化的进程而得以推动。在信息披露制度方面,信息的透明度有所增加。
四、威胁(Threat)
1、强大的竞争对手
竞争对手不仅仅包括业内也包括业外。首先是美国的投行,虽然美国华尔街五大投行灰飞烟灭,但是卷土重来未可知;其次就是国际的二线投行甚至三线,他们与中国投行实力接近,容易形成竞争;最后还应该注意到中国还有90%以上的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在引入专业财务顾问的时候,那些负责战略发展的副总和财务总监就成了中国投资银行这个群体的第一“竞争对手”。
2、缺乏大量的投资人才
投资银行的生产过程和产品是无形的,是典型的智力密集型产业。在投资银行里最宝贵的资产是具有很高的专业素质,精通投资银行业务的人才。尤其是那种思维敏捷,富有挑战精神,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并有强烈成功欲望的投资银行经营者和管理者。由于发展时间仅有短短的二十年,中国的投资银行十分缺乏专业人才,目前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人基本上都是半路出家,边学边干,缺乏系统、专业的训练,根本不能胜任投资银行业务的需要。
3、汇率和外贸政策变动
中国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汇率的波动就给投资活动带来不确定性,增加了风险。
4、法制不健全
中国的《证券法》虽已出台,但是还比较笼统,还未涉及到许多具体的投资银行业,投资银行法还没有出台。中国的证券公司还远远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投资银行。因此,要使投资者规范其行为,首先要有完善的法规体系,稳定的法律框架,方能有法可依。
参考文献:
[1]罗莹.金融海啸下商业银行投行业务发展策略[N]中国证券报,2008(A11).
[2]冯晶.次贷危机中投行巨亏的根源[J]西南金融,2008(10).
[3]马诗洋.中美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对比[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