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住房公积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面对房价日益上涨的今天,我国住房公积金中心更应对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完善,以更好地保障公民的权利。本文通过分析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基本特点,针对制度运行过程中存在的财务问题提出规范化管理策略。
关键词:
一、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基本特点
住房公积金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产物,是一种义务性长期储蓄制度。住房公积金的本质属性是工资性。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按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也按月缴纳占工资一定比例的公积金,两者都归职工所有。住房公积金制度为保障居民住房和社会养老体系构建发挥了重要作用,比如说,缴纳了公积金的人可以享受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利率低于商业贷款,可以节约很大一部分利息支出。再如,住房公积金可以在退休后取出,是养老的一笔重要资金。
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编制住房公积金和公积金中心管理费用年度预决算;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依法办理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业务,防范风险;严格执行住房委员会批准的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核算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批准的管理费用预算,控制管理费用支出,努力降低住房公积金运作成本。所以,健全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现状
1、公积金的内控制度不健全,监督工作不到位,违规发放贷款、挪用资金的行为仍然存在。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独立的事业单位,由国家财政拨款。但它并未以身作则,个别地方资金管理分散,有过分追求自身利益的现象。内控制度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到位现象在我国各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存在,例如,员工通过内部调账、修改合同等方式违规挪用资金。更有甚者,卷款逃离、挪用资金购买股票。这些都提现了内部员工财务意识淡薄,法律意识薄弱。
在我国,挪用住房公积金被判刑的案例屡见不鲜。例如,2008年安徽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利辛管理部主任李伟挪用公款195万余元,近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因挪用公款,北京矿务局房管处原处长兼北京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矿务局分中心原主任范子林,被门头沟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6年。详细>>
2、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财务隐患大。
大多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尚未建立起有效的岗位责任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缺乏内部管理,资金管理分散;巨额的资金为追逐利益,不合理的走向了证券市场。不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大量资金交给证券公司,任其购买风险较大的股票,一旦股价下跌,行情巨变,
资金就大量缩水,给住房公积金中心带来巨大的损失。
我国住房公积金的投资运营应该配备整套的投资方案。结合当前房价非理性上涨的背景,发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贷款已经成为可供住房公积金投资运营选择的重要渠道。另外,实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也能在分散信贷风险和提高资金使用率方面发挥重大作用。
三、健全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制度措施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建立的,经过20多年的发展,虽然取得在为公民解决住房问题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就,1999年4月3日,国务院在认真总结全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和加快住房建设的新情况、新形势发布施行了《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条例》。但我国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制度仍不完善,针对该问题,本文提出了一些建议。
1、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监督
公积金中心应当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和员工内部监督。公积金中心的员工应时刻以严谨的态度约束自己,切勿发生法律规定的违规行为。住房公积金中心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内控制度,进一步加强管理监管和内部审计,提高工作效能,防范资金放贷风险,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安全和增值;对已被挤占挪用的公积金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清理予以追回,并追查有关人员责任。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要加强经常性审计监督,住房基金中心要主动接受和配合财政、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共筑资金安全的防火墙。
2、保证公积金单位账户管理的独立性
保证其资金账户的独立性主要内容有:首先,公积金中心设立一个基本结算账户,统一管理从财政等部门拨入的经费或其他往来款,各科室不得私立银行账户;其次,严格实行资金管理制度,不得随意将单位资金外借给个人或外单位使用;再次,财务人员对各项收入须立即入账,现金收入应及时交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货币资金必须日清月结。最后,财务人员对任何一笔资金收、付发生和处理,都必须按照申请、审批、支付、记账、复核等程序及时向财政结报或处理。
参考文献:
[1]李雪燕,《浅谈利率市场化对住房公积金运营的影响》,中国房地产金融,2004.05
[2]建设部,《2007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报告》,2008.04
[3]刘丽君,《对完善我国住房公积金政策体系的思考》,中国总会计师,2007.04
[4]冯金媛,《浅议住房公积金运营风险的有效防范》,地方财政研究,20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