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键词: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同时也提出了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任务。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薄弱环节,建立健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工作,是“保民生,保稳定”的一项惠民利民工程,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民心工程。
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现状和问题
随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稳步开展,社会保障“调节器”和“稳定器”的作用得到发挥,解决了部分群众“老有所养”的问题,对于深化农村改革和维护社会安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科学、系统、规范、统一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相差甚远,还存在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
1、层次低,范围小,覆盖面窄
政府实行社会养老保险的目的应该是为老年人提供一个“保护伞”,使其老有所养,但是,目前社会养老保险所覆盖的人数非常少,未能真正发挥社会保障的功能。
2、社会化程度低,保障功能差
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于参保率低、待遇水平低,保障功能差,社会保障基金调剂范围较小。
3、农村社会保障模式存在弊病
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主要采取储蓄积累模式,但范围极小。由于无统筹金支持,又没有其它补助收入,使农保基金总量不足,抗风险能力不强。从整体看,现行的农村社会保障模式无法承担农村老龄化高峰到来的冲击。
4、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缺乏法律保障,难以保证保值增值
由于农村社会保障体制不健全,社会保障尚未立法,更没形成法律体系,使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无法可依,无章可循,致使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缺乏约束,资金使用存在风险大,无法解决保值增值的问题。
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必须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发展的原则,必须突破现有城乡分割的格局、突破重城市轻农村观念的束缚、突破各级财政只管城市社保不管农民社保的做法,从社会经济发展全局的高度,树立城乡统筹的观念,把建立农村社保体系当作国家长治久安、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大计,从战略的高度上统筹安排、科学指导、稳步推进。政府要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在财政总支出中的比重,并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农村保障;要适当增加集体补助,通过政策扶持、加强管理、深化改革等途径,大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高村集体对农民的补助能力,并制定相应的办法规范村集体对农民的补助;要引导农民自身增加投入。通过一系列政策激励,吸引农民参保,不断提高覆盖率,最终实现“全民皆保”的目标。
2、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立足点必须是保障广大农民的基本生活需要。现阶段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还难以完全替代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农村养老仍然必须坚持和强调社会保障与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相结合;必须坚持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与国家补助为辅、国家适当给予政策扶持相结合;必须遵循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必须坚持量力而行与适度保障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从农村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出发,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稳步实施。应本着急用先立的原则,从农民最急需的保障项目入手。从时间先后或具体步骤上讲,必须贯彻“先易后难,稳步推进,重点突破”的战略方针,先重点突破企业使用的农民工、专职村干部等群体的保障工作,当纯农户比例降到一定程度和经济发展达到一定水平时,再全面推行。
4、坚持“更加注重公平”的原则。社会保障的产生与建立这种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矫正“市场失灵”、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它受整个社会经济关系的制约,但自身却必须是公平优先,在此基础上兼顾效率,实现可持续发展。
5、坚持“城乡衔接”的原则。目前二元化格局下的城乡保障差别过大,城乡劳动者的境遇很不平等,这种局面必须改变。但要根本解决二元经济结构问题,必须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尤其要发展现代农业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生活水平和自我保障的能力。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逐步展开。由于农民的收入水平普遍低于城镇居民,缴费水平不能超出农民的承受能力;又由于农村消费也远低于城镇,相应地农村社会保障的待遇水平也应当远低于城镇社会保障标准。在总的管理原则上,目前农村社会保险应与城镇社会保险有所区别,不能一步到位,不能互相攀比,不能顾此失彼,城乡两种社会保险制度并行不悖,双轨运行。但是社会保障理论体系应一脉相承,社会保障项目要基本一致,资金管理原则要基本一致,规定互相衔接立法要基本一致。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加快在农村建立健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农村社会保障与城市社会保障的基本接轨,最终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
三、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对策
基于现状,着眼未来,必须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直至统一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但是,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建设始终都要坚持分步走的原则,必须是一个针对各种生存风险的制度安排,也必须是一个开放的、衔接的、兼容的系统,最终全面实现农村农民基本生活得到提高,老年生活有所保障。
在农村稳定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充分发挥社会互助的作用,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的农村社会养老模式,主要分为三个层次:(1)在较贫困的乡、镇,实行家庭养老和社会互助相结合,以家庭养老为主的模式;(2)在一般乡、镇,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家庭养老、社会互助养老三者相结合,以家庭养老为主的模式;(3)在比较富裕的乡、镇,实行社会养老保险为主,辅之家庭养老和互助养老,主要是老人除保险金可以解决基本生活外,还需要人照顾。同时从三个方面来做,一是实行基本养老保险、集体或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制;二是养老金制由单一型逐渐过渡到复合型,确保养老金的增殖;三是积极推进金融市场的发育和发展,为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经营机构提供相应的涉及投资范围、投资方式及有关风险分解的政策条件与环境条件。逐步建立起覆盖范围比较广泛、保障水平逐步提高、保障方式多层次、资金来源多元化、管理规范化、服务社会化的比较健全的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