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家审计风险及防范对策

时间:2020-09-08 作者:po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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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在党的十六大精神指导下,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正以全面建设小康为目标,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制,有力地促进了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快速和健康的。随着经济结构加速调整和改革开放力度加大,这既给我们的审计事业带来了生机和活力,又对审计工作提出了严重挑战,可以说是机遇与风险并存,条件和困难同在。那么,作为严厉财经法纪、维护经济秩序的国家经济综合监视的审计机关,审计工作要适应新形势积极应对,就必须依法履行好自己职责,服务经济建设大局,当好经济卫士,做好领导决策的顾问助手,民众的眼睛。最关键就是进步工作水平,提升工作质量,然而,水平和质量又与审计风险密切相关。因此,如何识别、猜测、防范和控制审计风险,探索具有特色的审计风险的规避对策,就成了当前审计界面临的一项迫在眉睫的课题。

为此,我就审计风险的涵义、特征、成因及其防范对策,谈几点粗浅的熟悉和体会。

一、国家审计风险的涵义

所谓风险,顾名思义就是指难以预料的一种不平常的危险。由此,审计风险可理解为审计领域中存在的一种不可预料的危险。国家审计风险是国家审计机关对被审单位进行审计后,由于所提出的审计意见或作出的审计决定不恰当或不正确,而给国家审计机关带来某种损失的可能性。固然国内外学者对审计风险的熟悉不一、阐释各异,然而却万变不离其宗。其内核表明了审计主观对被审计客观事物的运行,一无法完全操纵和控制,同时也反映了审计的结果不可能完全出现审计所设计和希看的理想结局。

审计风险的涵义,应从狭义和广义两个层面来熟悉和理解。

所谓狭义的审计风险是因审计主体(审计机关)方面的因素而导致审计领域或审计工作出现的风险。确切地讲,狭义的审计风险是审计机关或审计职员在施行审计监视过程中,由于受到某些不确定因素的,其审计行为与、法规相背,提出的意见和作出的结论与客观事实不符,以及审计评价失实等,从而受有关关系人指控并遭受某种损失的可能性。专家们称为“检查风险”。主体因素引发的风险是属主观方面的。

所谓广义审计风险,不仅是审计主体因素方面引发的风险,而且包括审计客体(被审单位)引发的风险。客体有两个层面:一个层面是可能出现在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错误,不能被本单位的内控制度、结构程序和政策及时防止和发现的可能性,专家称其为“控制风险”。另一个层面是在不考虑内部控制结构下,被审单位整体的财务报表和账面余额以及业务种别上发生错误的可能性,专家们称其为“固有风险”。它独立地存在于审计过程之外,是与被审单位自身的行为特点、业务性质、工作职员素质和品德有关,是一种难以计量的审计风险。客体因素引发的风险相对于主体而言是属客观方面的。

综上所述,审计风险包括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专家称为三要素。三要素之间存在着密切关系,从定量的角度看其公式: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审计风险与其三个子风险呈正向关系。

二、国家审计风险的特征

根据多年的审计工作实践,我以为国家审计风险具有以下一些主要特征:

(一)风险存在的客观性。审计风险普遍存在于整个审计的过程中,这是一种客观的事实,不因人的意志而转移或消失。

(二)风险存在的长久性。就某个审计项目来讲,审计风险是有其时限性,即审计风险只存在于一定的时间范围之内。而就审计工作领域而言,审计风险是客观的、永久存在的。

(三)风险具有的潜伏性。有时审计职员所作出的审计结论固然偏离了被审计事项的客观事实,但没有造成不良后果,审计风险是暂停留在某阶段,这并不能说风险就不存在,一旦造成影响,引发追究行为,潜伏风险就能转化为现实风险。

(四)风险损失的多重性。审计风险的后果,损失的层面不仅是审计机关,而且也可能涉及到某级政府的损失,不仅是表现在经济领域,而且也可能表现在领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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