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审计;风险;对策
[摘要]风险的危害性和可控性,并提出化解风险,正确评价的原则和对策,同时还提出了通过完善配套法规、分类建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量化指标,形成规范的评价标准等建议。
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就是由国家审计机关依占有关法规,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党政领导机关或部分的法定代表人在其任期内的经济责任进行检查验证并作出评价。开展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使审计监视与组织监视、纪律监视有机结合,是在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党政领导干部新的监视机制的重要途径。正确把握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对于作出正确的审计评价和更加卓有成效地开展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很有必要的。
一、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特点
(一)违法违游记为的隐蔽性熟悉的客观性。在一定的条件下,在有限的时间内,人对客观存在事物本质的熟悉总是有限的,加之违法违纪形成的复杂性和隐蔽性,这种客观存在的“固有性”与主观熟悉的有限性,两者之间存在的差异,是一对永恒的矛盾,审计的风险就存在于这一对矛盾之中。
(二)审计证据资料认知难度形成风险的非确定性。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客观性所反映的是矛盾的普遍性,而风险的非确定性则是反映矛盾的特殊性,风险不可回避,但风险将发生在哪个环节,发生什么性质的风险,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和危害,这又是在审计实施前难以完全正确猜测的。由于审计职员面对纷繁复杂的各种审计资料,难以全面熟悉其真伪程度,使审计风险呈现非确定性。
(三)危险性。有风险必然有危害。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风险较其他类型的审计风险造成的危害更为严重,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影响领导用人决策,事关党和政府形象,若审计结论失真,评价不准,被有关部分作为决策依据后,将会形成无法弥补的危害。二是纵容违法犯罪。若是由于审计不慎,遗漏了重大案件线索,使应该重办的犯罪分子反而得到重用,虽不属主观故意,但后果无疑是对犯罪分子的纵容。在干部队伍中留下了隐患。三是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如在审计过程形成失误,将使国家利益蒙受损失。四是影响审计机关的信誉和形象。审计结论失往了客观。公平和公正,审计的信誉和形象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四)可控性。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固然难以百分之百的猜测,但我们审计职员的职责就是要通过努力往深进熟悉“客观存在”,通过熟悉的不断积累和,健全法规,严格审计程序,是可以最大限度地控制审计风险,将其降到最低点。尤其是可以规避事关大局的重大质量风险,这不仅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完全有可能的。
二、化解风险的对策
(一)把握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四原则。要从实际出发,着眼于大环境,立足于小环境,既讲原则性,又讲灵活性,客观公正地评价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在实际工作中应把握好以下四项原则。
第一,分清责任,区别对待。正确区分领导干部的“五组责任”是评价的关键。一是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二是主观责任和客观责任。三是前任责任和现任责任。四是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五是故意责任和过失责任。这就需要审计职员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优秀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判定能力。
第二,换位思考,摆正位置。首先应该熟悉到,审计机关不是治理干部的部分,只是干部监视治理机制中一个监视部分,这就是审计机关在干部监视机制中的位置。作为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基本上都是单位一把手或主要负责人。在审计实施中,不管审计的终极结果如何,一定要耐得住,听得进,充分尊重审计对象反映的情况和提出的意见,在评价用语上,切忌主观武断,用尽对化的专业术语往下结论,应采用“素描”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