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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政府绩效评估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有利武器,但目前在很多地方它没能在促进政府提高服务质量方面起到非常明显的作用,主要原因:一是其自身相关建设还很落后,二是服务理念在具体措施中融入程度不够。因此,应当从更好地促进政府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态度改变,体现服务理念的角度来指出我国当前绩效评估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绩效评估;政府垄断;效能政府
一、政府绩效评估对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意义
政府绩效是指政府活动的成绩与成效,即“政府做了什么”,“社会各方从中得到了什么”。更准确地说,政府绩效就是政府组织在实现组织目标达到预期效果的过程中的具体表现水平,是政府管理活动所产生的积极效果,体现在政府行政管理的每一层面和领域。政府绩效评估是指政府自身或社会其他组织通过多种方式对政府管理行为所产生的各种影响和效果进行分析、比较、评价和测量的过程。对于政府绩效的评估一般以经济、效率、效益、公平为评估标准。
服务理念是服务型政府对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价值理解和价值追求的阐述,是对政府行为起统帅作用的主导价值观。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运用现代的信息技术手段,实现政府部门与社会公众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以政府服务的质量以及社会公众需求的满足为第一评价标准,蕴含了公众至上的管理理念。有助于将服务型政府的各项理念转化为具体的绩效指标,使得服务型政府的基本理念成为各政府部门工作的指导思想,将服务型政府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使得政府管理真正面向公众提供服务,从而引导政府公共管理从政府本位转向社会和公众本位;从以政府自身的规则为导向转变为以社会公众的需求为依归;从强调对上级负责转向对社会公众负责,最终实现服务型政府的建设目标。
二、我国政府绩效评估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评估主体的政府垄断
就目前我国政府绩效评估的过程来看,仍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活动,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其中处于主角和垄断地位,这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府绩效评估主体的单一化。目前,中国很多地方都开展了各种形式的评议政府的活动,然而,正如“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课题组负责人,中国中央编译局副局长俞可平所说:“到目前为止,几乎所有对政府的评估都是上级评下级或组织、宣传人事部门评其他部门,说到底是政府自己的内部评价。”[1]这就降低了社会公众对民主评估的热情和对政府承诺的信心。二是绩效评估信息的垄断。现代信息技术在政府绩效评估中的广泛运用决定了绩效评估本身又是一种信息的交流与沟通[2]。客观、公正的绩效评估一定要建立在准确、完备、及时的绩效信息基础之上。而在我国,由于我国特有的政治体制,很多情况下,政府部门绩效信息公开是例外,不公开却是正常,政府外部人员往往是最后才知道评估结果,对政府部门绩效评估的程序、内容、组成人员等各种信息一无所知,这必然导致绩效评估活动的封闭性、神秘性,使得评估流于形式。
(二)评估方法不科学且技术手段落后
科学的评估方法和评估手段是评估结果准确的必要保证,而我国大多数政府部门在这两方面都非常欠缺。很多地方还没有建立起科学全面的评估指标体系,而是片面地将经济业绩等同于政绩,将经济指标等同于政府绩效的评估指标;评估程序没有规范化,存在很大的随意性;评估方法多是定性,较少采取定量方法,导致评估结果不够科学。这些问题使得评估结果很难做到客观、公正,甚至完全流于形式,不仅不能够实现准确的评估,甚至带来一些严重的危害。在绩效评估的手段上也非常落后。从评价技术上看,我国的政府在绩效评估信息收集和甄别技术、质的量化技术、以复杂数学模型为代表的分析技术的引入和应用还很落后,整个评价技术在操作上还处于“手工操作”,科学化水平很低,这种依靠传统的人工方式难以满足需要,必须引进信息化的管理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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