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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圳某辖区小型社会医疗机构发展概况近年来,小型社会医疗机构作为公立医疗机构的补充力量,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蓬勃发展。而深圳作为医疗改革的前沿阵地,社会医疗机构的发展呈迅猛之势,深圳市社会医疗机构的数量占全市医疗机构的比例之高居我国的前列。目前,深圳某辖区有社会办小型医疗机构,如门诊部、诊所和中医馆340余家,小型社会医疗机构在补充公立医疗力量方面发挥了较大的作用。但是,大部分小型社会医疗机构由于存在资金少、规模小以及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因素,使其自身的规范化发展受到了制约。而国内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评估主要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缺乏针对小型社会医疗机构进行评估和指导的标准体系,难以引导其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二、行业自治的重要作用当前,随着我国的社会转型,客观上要求政府职能向公共服务转变,政府全面控制社会的局面随着政府的相对退出而改变,因此行业协会的成立及行业自治的作用也将成为未来发展的新方向。协会一方面通过机构会员入会资格审查,能够明确申请入会的机构的现实需要,有助于行业协会开展针对性服务;另一方面,通过标准体系的审查可以指导机构规范化经营管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机构经营管理混乱的问题。其次,协会是提供会员需要的宏观市场信息和微观交易信息、搭建机构间技术共同研发平台以及提升行业品牌的公信力和反映行业共性问题的重要平台。因此,行业的自治作用对于行业的规范化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三、小型社会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体系的研究为了更好地提升辖区小型社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的整体水平,弥补小型社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标准评估的空白,协会成立后立即对相关标准体系的问题进行了研究。(一)遴选专家在建立协会专家库的工作进程中,首先明确规定了专家库的入库条件,包括具备一定的职称、在本行业从业达到一定年限和在本专业具有一定影响力,随后协会对提交的专家申请资料进行审核,这些专家包括中医、西医综合以及口腔专业的优秀专家。(二)形成评估标准体系协会多次组织召开了专家会议,征求小型社会医疗机构专家、公立医院专家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专家的意见,对考核评分标准初稿进行研究、审核,根据专家们讨论形成的汇总意见不断进行调整、完善,最终形成了“深圳某区社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整体评估标准体系(试行)”,这个标准成为日后开展深圳某辖区社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整体评估工作的基础性文件。2013年、2014年评估和指导工作后,由于国家政策的不断改革以及专业技术的不断提升,在后来的现场评估指导实践过程中,协会专家发现新的问题,并将有关问题汇总,协会通过召开理事会及专家会议,征求各方意见,对标准体系进行了实时的修改和完善,使其顺应发展的大方向。(三)评估标准体系的主要内容标准体系分别从基本条件、职业道德、业务技术、规范服务、遵纪守法、沟通协调、团结互助等7个方面进行制定,为100分的体系标准,同时从论文、著作、新项目、科研立项等方面单列了加分项(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整个指标体系根据专业分为西医综合类、中医类、口腔类3个标准,每个标准根据各专业的特点从上述7个方面制定更细化、更具体的考核内容。(四)评估标准体系注重小型社会医疗机构的发展特点“深圳某区社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整体评估标准体系(试行)”不仅对不同专业的机构特点进行了区分,同时标准体系亦针对小型社会医疗机构不同于公立机构或大型医疗机构的特点进行了设置。标准体系的重点在于机构的规范化管理,标准体系中除了在日常执业中所必需的证件手续和合格证以及消毒规范、业务技术等条件外,还涉及了企业文化的建设、员工沟通交流、诊室环境布置、加强学习培训和创新能力、建立完善制度保障自身利益以及医患沟通等能够提升机构医疗服务质量的标准细则。四、评估标准体系的试行及小型社会医疗机构的变化在协会的号召和动员下,辖区的小型社会医疗机构首先对照评估标准体系自查自纠,再由专家团队进行现场评估和指导。截至目前,协会已完成对辖区330余家社会医疗机构两轮(注:每两年一轮)的医疗服务质量的整体评估和指导工作,并在全区评选出16家“职业道德好、业务技术好、规范服务好、沟通协调好、团结互助好”的“示范单位”,以评促建。此项工作注重指导为主、评估为辅,受到了辖区大部分小型社会医疗机构的欢迎。从前后两次评估的现场来看,不论是评估得分,还是专家的评价,还是社会医疗机构自身的反馈,利用这套标准体系对机构进行评估,效果确实非常有效。以下数据来自2013年与2015年协会会员单位前后两次的评估分数相关项目对比。这项工作已成为该区社会医疗机构行业常态性、例行性的工作。(一)分数的提升(以会员单位分数为例)2013年与2015年数据结果。根据统计结果,同比2013年评估数据,三个专业类机构均有不同幅度的提升,其中口腔类和西医综合类幅度较大,规范化程度有了明显改善(两次的评估数据比较见表1)。90分以上占比结果统计。各类机构90分以上的占比结果从高到低的排序情况为:口腔类门诊部为81.81%,中医馆为66.67%,西医类综合类门诊部为60%,口腔类诊所为42.11%,中医类诊所为14.29%,西医综合类诊所为10.71%。按专业分类,口腔类90分以上的机构占比最高51.20%,其次为中医类机构38.46%,最低为西医综合类机构33.96%。相比2013年的结果,2015年中医类90分以上的机构呈稳定增长趋势。西医综合类与口腔类90分以上的机构有较大幅度增长,均超过20%,其中西医综合类门诊部无论规模还是规范化程度都有了较显著提升,越来越多的西医综合类机构进入优秀行列。口腔类门诊部规范化程度最高,反映了口腔类机构在快速发展的同时,特别注意了规范性,其规模、技术等方面具有一定的领先地位(两次的数据比较见表2)。80分以上占比结果统计。各类机构80分以上的占比结果从高到低的排序情况为:口腔类门诊部为100%,中医馆为91.67%,口腔类诊所为84.21%,西医综合类门诊部为80%,中医类诊所为28.57%,西医综合类诊所为28.57%。按专业分类,口腔类80分以上机构占比最高87.75%,其次为中医类机构57.69%,最低为西医综合类机构52.83%。在“示范单位”及“优质机构”的引领作用下,通过协会组织的培训、沙龙和参观交流活动,促进了机构间的相互学习,逐步完善自身管理,促进了机构规范化水平的提高。(两次的数据比较见表3)。60分以上占比结果统计。根据统计结果,各类机构60分以上的占比结果从高到低的排序情况为:中医馆、口腔门诊部、西医综合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为100%,口腔类诊所为94.74%,西医综合类诊所为75%。按专业分类,中医类60分以上的机构占比最高100%,其次为口腔类机构91.84%,最低为西医综合类机构86.79%。经过前一轮次的医疗服务质量的整体评估和指导工作,通过专家组的指导,使大家在规范化建设方面有了明显的改善。经统计,2015年评估的达标率相比2013年明显提升,尤其是西医综合类机构,达标率从2013年的54.35%提升至86.79%。在协会的正向引导下,大部分社会医疗机构正逐步进入规范化轨道(两次的数据比较见表4)。(二)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以及管理水平的显著提升以评估标准体系为基础,通过协会的正向引导,不少机构负责人已意识到评估工作对自身机构的促进作用,大部分会员单位能根据评估标准体系,自查自纠,积极准备,完善制度,根据专家团队指出的问题,能做好相关记录,虚心求教改进方法,积极接受专家的指导。经过指导和评估,辖区内的小型社会医疗机构整体规范化程度上了一个台阶。尤其是口腔类机构、西医综合门诊部类机构,整体质量明显改善;一些规模较大的会员机构,从管理制度、人员配置、专业技术、医疗设备及经营效果等方面都表现突出。机构的整体规范化建设水平的提升,将有力地促进社会医疗机构在当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获得长足的发展。五、结论和建议(一)在评估和指导过程中,发现辖区机构准备的急救设备和急救药品种类、数量参差不齐,器械或多或少,缺乏统一标准;部分小型医疗机构在消毒管理方面流程及要求不明确;部分中医类机构对中药等级分级、炮制、储存等方面缺乏标准的管理体系。针对这一系列问题,协会将组织专家团队,拟定相关标准供这些机构参考、学习,并帮助其建立起安全、有效的管理方法。(二)由于小型社会医疗机构的蓬勃发展,其种类及特色也缤纷多彩,小型社会医疗机构的类别并不能完全以中医、口腔和西医类来区分,未来在体系中应当再将各类机构进行细分,使其更符合小型社会医疗机构的发展现实。(三)在社会的快速发展中,服务人群的满意度尤为重要,建议在以后的体系完善中,加入服务人群的满意度评估标准。参考文献:[1]郑颖.从中小企业发展困局看我国行业协会的功能定位[J].人民论坛,2013(23).[2]杨珺文,黄葭燕.《我国民营医疗机构的现状与问题分析》[J].ChineseHealthResources,20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