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和完善政府绩效管理公众参与机制,当前的重点及难点问题,是正视网络公共领域中公民参与的困境与挑战,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一篇探究依法行政纳入政府绩效管理问题的论文范文,供大家阅读参考。
将依法行政纳入政府绩效管理是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由之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完善政府绩效管理的当务之急。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确定了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总体目标,提出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了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的改革原则。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首个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向全世界郑重宣布我们将全面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标志着我国政府角色转变已经从第二个阶段,即从“主导市场经济”转向“服务市场经济”,从“经济建设型”转向“公共服务型”①,进入到第三个阶段,即从“服务市场经济”转向“保障市场经济”,从“公共服务型”转向“法治保障型”,这既是发展方式转变的进步,也是政府绩效管理方式的提升。在这种新的形势下,将依法行政纳入政府绩效管理,对推动政府深化改革,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将依法行政纳入政府绩效目标管理
将依法行政纳入政府绩效目标管理,是实现政府绩效管理规范化、法制化的前提,是推进政府绩效管理的基础。将依法行政纳入政府绩效目标,是在起点上将政府绩效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
1.将依法行政纳入政府绩效目标管理的现实要求
政府绩效目标管理,是指各级政府紧密围绕自身工作目标,结合政府机关效能建设,采用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构建科学、规范、高效、廉洁的绩效管理平台,对政府、职能部门、公务人员的政策执行情况、工作完成情况、公众满意程度等方面进行多层次、多角度的绩效考核,推动政府转变职能和提高服务水平的整个系统工程定位。回顾政府绩效目标管理的发展过程,经历了由单纯注重GDP,到兼顾社会发展与关注民生,再到重视社会和文化建设,走出了一条由单一的经济增长目标模式向全面系统内容丰富的社会发展目标模式转变的新思路。现在,将依法行政纳入政府绩效目标管理,标志着政府绩效管理上升到一个新阶段。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已经进入攻坚阶段,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各种矛盾、风险和挑战层出不穷。在这种新形势、新任务面前,依法行政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大,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依法行政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这其中,我们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民主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依法治国目标能否实现,政府依法行政极为关键,政府依法行政能否实现,政府绩效管理极为关键。将依法行政纳入政府绩效管理,直接关系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一方面,依法行政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执政的具体表现;另一方面,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和幸福,依赖于依法行政得以落实和实施。同时,党内严重存在的贪污腐败现象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奢靡之风,也只有通过依法行政才能得到克服和根治。
将依法行政纳入政府绩效目标管理,标志着政府的行政行为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进行,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以此来强化国家工作人员自觉恪守宪法原则,增加法律意识,带头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坚持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行为。切实防止乱作为和不作为两种不良倾向。
2.将依法行政纳入政府绩效目标管理的理论依据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强调“建设法治国家,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②这是将依法行政纳入政府绩效目标管理的重要理论依据。
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将依法行政纳入政府绩效目标管理,必须把握四个要素:一是绩效目标管理原则:即坚持党的领导,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永远不能偏离;二是绩效目标管理路径:即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努力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任何人都不能游离于法治之外,更不能凌驾于法治之上,严禁法外特权;三是坚持绩效目标管理创新:即在执法体制、执法程序上不断创新、完善,通过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法律责任,进而建立责权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四是实现绩效管理目标:即按照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标准,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西方学者很重视政府绩效目标管理的研究。
关于政府绩效目标的内涵,美国学者理查德·L.达夫特认为:“组织的目标是组织试图达到所期望的状态,反映了组织为此努力的终点和结果。”③在权变理论看来,目标就是组织奋力争取达到所希望的未来状况。从这一意义上说,目标是使命、目的、对象、指标、定额和时限的总和④。
美国学者吉尔里·A.拉勒姆认为,目标是指组织、流程、工作或执行人员层次各个部分需要专门的标准,以反映客户对产品和服务质量、数量、时效性以及成本的期望⑤。美国参议院政府事务委员会关于政府绩效与成果法案的报告指出,绩效目标是所期望达到的绩效水平,表现为一个明确而又可计量的目标,可以作为衡量实际成果的参照标准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