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关键词:政府公共关系;公共危机;危机治理
论文摘要:有效的政府公共关系工作,对于危机的治理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由于缺少专门的政府危机公关机构,政府公关人员素质低下,与媒体及公众的沟通不畅等原因,不能很好的发挥在公共危机治理中的作用。为此,必须通过设立专职危机公关中心,切实转变政府公关理念,配置合格的公关人员,加强沟通以及提高政府国际公关能力来提高公共危机治理的效率。
一、政府公共关系与公共危机治理的内涵诠释
当今世界,任何组织都处于一个极其复杂的公共关系网络之中。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公共事务的管理者,以及公共权力的行使者,也必须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这样才能推进社会的全面发展和进步,保持国家稳定与和谐,人民幸福安康以及国际威望的提升。所以,一个有效的政府,必须处理好与各方面的关系。正如美国公共关系学者哈洛所言:“公共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管理功能,它帮助组织建立并维持与群众间的双向沟通,了解、接纳及合作;它参与处理组织面临的各种问题与纠纷;它帮助组织了解公众舆论并作出反映,促进公众了解组织和事实真相;它强调组织为公众利益服务的责任;它帮助组织随时掌握并有效利用变化的形势,预测发展趋势,使之成为组织的警报器;它使用有效、正当的传播技能和研究方法作为主要的工具”。[1]依据这个公共关系的权威性定义,可以得出公共关系是组织为实现其目标的一种管理活动或职能。由此,政府公共关系是以政府为主体,为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建立和谐的公众关系,顺利完成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实现公共利益而进行的双向沟通与互动的管理活动。具体来说,政府公共关系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涵:[2]一是政府公共关系的行为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有社会公益性和政府行为权威性;二是有传播沟通、行为规范的职能,有政策导向性和传播垄断性;三是与社会公众建立良好关系,有全民参与性;四是体现政府管理思想,维护政府良好形象。现代政府作为一个有限的政府,其主要职能在于对公共事务的管理,而有效的政府公共关系则是发挥其管理职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从公共管理的角度看,公共危机主要是指那些突然发生,对生命、财产和环境造成威胁和重大损害,对公共安全、社会稳定,乃至国家政权有较大影响,要求政府和公众采取特殊措施予以应对的公共事件或紧急状态。公共危机事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一是公共性。在《辞海》中,“公共”即共同,指社会的共同领域或共同利益。现代社会处于一个开放的、动态的系统之中,虽然某一危机事件不一定普遍存在,但是随着其传播而引起的社会关注,极有可能成为公共热点并造成公共损失、公众心理恐慌和社会秩序混乱。也就是说,社会的公共危机越来越突破地域限制。如2003年的“非典”先是在国外发生,后来很快在我国的广州、北京等地传播开来,发展成为全国性的公共危机事件。二是突发性。由于各种公共问题和风险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和或然性,往往不易发觉或被隐匿而被推迟和掩盖,所以其发生的时间难以预测,过程难以控制,结果难以估量,一旦爆发,其破坏性的能量就会被迅速释放,并呈现快速蔓延之势,而且事件大多演变迅速,解决问题的机会稍纵即逝,如果不能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将会造成更大的危害和损失。三是扩散性。在目前全球化和全国化的趋势下,社会系统的精密程度也在提高,社会利益主体之间的交往和冲突也在增加,从系统论的角度来说系统越复杂,它的可靠性也越差。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诱发危机的渠道可能更多,危机的蔓延可能更严重。[3]四是危害性和威胁性。公共危机事件高度危险,极有可能使构成社会体制的人的生命、身体、财产等要素和机能达到崩溃的程度,并且由于危机往往具有连带效应,同时会引发次生事故和问题,导致更大的损失和危机。五是危机的双重效果。危机会带来各种损失,但危机也是机会和转机。美国危机管理专家诺曼·奥古斯丁认为“一项危机既包含了导致危机的根源,又蕴藏着成功的种子”。如果决策者直面危机,危机可以促进制度的革新和环境的变革,所以对公共危机事件需要辩证的认识。[4]
***年,世界银行在概括当时非洲的情形时,首次使用了“治理危机”(crisisingovernance)一词。治理被认为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治理的目的是指在各种不同的制度关系中运用权力去引导、控制和规范公民的各种活动,以最大限度地增进公共利益。[5]所以公共危机治理就是通过政府和社会公众的力量,通过对公共危机事件的有效监测、预控、决策和处理,避免和减少危机,实现社会稳定,政府和公民关系和谐,维护政府形象的过程。具体来说,公共危机的治理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是公共危机治理主体的多元性。虽然公共危机的核心治理主体仍然是国家,但是公民、企业、第三部门等在公共危机的治理中也有不可忽视的作用。“无论是国家、市场还是被许多人寄予厚望的公民社会都无法单独承担起应对风险的重任”,[6]所以如果仅仅依靠政府或国家,同样会使公共危机的治理失效。同时公共危机的紧迫性和威胁性也要求人人参与、全面动员。二是公共危机治理的责任性。由于公共危机的公共性,人人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都要承担起危机治理的责任。更主要的是对作为治理核心主体的政府及其公务员,由于其承担一定的职务而必须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三是公共危机治理的透明性。它主要是指在危机治理的过程中相关危机信息的公开性。宋朝苏轼曾言:“天下之患,莫大于不知其然而然”。在公共危机的治理中,信息的公开与透明,将会成为公共危机治理中必不可少的一面。四是公共危机治理的有效性。主要是指对危机的控制和处理要及时,最大限度地减少公共危机造成的人、财、物等危害和损失。五是公共危机治理的回应性。就是针对危机中公民的要求和问题要及时作出回应,根据公众的要求及时进行解决。
二、政府公共关系对公共危机治理的价值
政府要顺利搞好公共危机的治理工作,满足广大民众的意愿和要求,减少公共危机造成的危害,顺利开展国际交流和合作,必须进行有效的政府公共关系工作。
首先,政府公共关系的沟通职能,有利于调动公众参与危机治理,提高治理效率。当今世界,大多数政府虽然在推行政令时,可以运用法律赋予的行政权力,却更重视建立在没有强制力和自愿基础之上的双向沟通,来确保政令为大多数人所接受,所满意。政府公共关系是来掌握、理解民众的真正需求和利益的重要手段和方法。正如Cutlip所指出的那样,政府公共关系至少有以下三个目的:[7](1)把政府的活动告知人民;(2)确保人民能积极参与政府活动,以及遵守相关法规;(3)争取人民对于现行政策与方案的支持。政府制定的方针政策只有得到公众的支持,并吸引公众积极参与,才能有效成功的得以执行,而公众的参与又是建立在对政府的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在危机情境下,发挥政府公共关系的沟通职能,有利于动员社会公众参与公共危机的治理,不断提高政府的公关能力,真实、准确、及时地与公众进行良好的沟通和交流,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不仅是提高公共危机治理效率的要求,也是现代民主政府发展的必然要求。
其次,政府公共关系的信息获取职能,是公共危机中进行正确决策的基础。英国危机公关专家杰斯特曾提出危机处理的“3T”原则:“Tellyourowntale”(以我为主提供情况);“Tellitfast”(尽快提供情况);“Tellall”(提供全部情况)。显然这三方面都与准确的信息获取密切相关。在危机情况下,政府作为公共事务的管理者,能否及时获取信息以及获取信息的数量和质量,将成为对危机是否进行正确处理的关键。作为现代民主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之一的政府公共关系,其重要一方面就是获取信息,为政府及时有效的进行决策服务。正如杰里·A·亨德里克斯所说:“公共关系危机处理中心的任务就是为内部和外部公众提供信息,为媒体提供新闻信息,建立信息咨询部回答问讯和控制谣言的传播”。[8]
第三,政府公共关系促进公民对政府的信任,有利于缓和矛盾,顺利处理危机。“没有人们相互间享有的普遍信任,社会本身将瓦解。几乎没有一种关系不是完全建立在对他人的确切了解之上的。如果信任不能像理性证据或亲自观察一样,或更为强有力,几乎一切关系都不能持久……现代生活在远比通常了解的更大程度上建立在对他人的诚实的信任之上”。[9]就目前来看,在危机情况下,政府有时面临着信任危机,一方面在于政府没有及时将政府政策、措施、工作情况等政务信息传达给公众,并给予正确的解释和说明,使公众了解政府正在做什么,准备做什么,公众自身可以得到什么以及如何得到信息,另一方面在于政府与自己的公众缺乏有效的公共关系活动,在公众心目中缺乏良好的政府形象。政府公共关系活动可以运用各种公共关系手段,有计划地协调与公众的关系,了解公众的需求,了解公众的意愿。这样可以调节社会矛盾和冲突,优化政府形象。所以在非典肆虐之时有人呼吁:“政府,要给民众更多信心;民众要给政府更多信任”。
第四,政府公共关系有利于加强国际合作,提高应对危机的能力。从SARS危机到现在禽流感的肆虐,充分说明了公共危机的全球性和扩散性,在此情况下,单靠一国政府的力量是无法对公共危机进行有效治理,必须加强国际合作,通过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的帮助,共同来控制和消除危机。在SARS流行之初,由于政府公关败笔,没有及时公开信息,缺乏后继保障措施,导致SARS大面积扩散,使中国政府的形象不但在国际上受到了严重影响,而且给国内公众的心理造成了严重的恐慌,在北京和深圳甚至出现了抢购风;国际上,多个国家限制中国人入境,《华尔街日报》甚至提出了“隔离中国”的呼声。如果政府能够通过国际公关活动,与国外的组织和相关国家及其公民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交流,不仅可以赢得国际上对中国的支持和赞赏,在很大程度上树立中国政府的威望,而且可以借助国际上处理相关危机的经验、人力、物力和财力来应对危机。
三、政府公共关系活动在支持公共危机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虽然政府公共关系对于建立透明、高效政府,提升公众民主参与危机的治理能力,塑造政府在国内的良好形象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但是由于政府公共关系在现代民主制度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土壤中诞生、成长的时间较短,特别是对于政府在公共危机中相应的公关活动进行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还较少,所以还存在许多问题。具体来说,在提升公共危机治理能力方面,政府公共关系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专门政府危机公关机构的缺失。自从1991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成立以来,许多省也都设立了新闻发言人,增进了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但是除此之外,还有许多机构都承担着政府的公共关系职能:(1)办公厅(室)。作为政府的综合职能部门,它同时也肩负着政府公共关系的职能。(2)政府部门的调研机构。作为政府收集情报,提供咨询的专项职能部门,它也负责向政府决策层提供公共危机中的公众意见和建议。(3)信访机构。作为接待处理人民群众申诉或解决问题的部门,在危机情境下,也负责把人们对公共危机处理解决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意见,提供给相关部门来使问题得以及时的处理。(4)举报中心。在危机情况下,举报中心也成为反馈信息的一个重要渠道。(5)外事机构。它是政府处理境外事务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国际往来以及港、澳、台事务。(6)政府应急处理中心。作为处理危机事件的机构,同时也是通过对危机事件的处理来展现政府的良好形象。但是由于在机构设置上过于分散,缺乏专门进行公共危机公关的机构,这样使具有公共关系性质的工作分散在办公厅(室)、调研宣传、对外联络、交际接待、信访对外联络、新闻发布、外事等职能部门中,即使有些政府职能部门已设置了公共关系岗位或公共关系秘书,也难以承担起统筹规划公共关系的任务。这样造成的直接后果是责任不清,影响公共关系工作的效率,进而影响政府工作的效率。[10]如果在危机情况下,各个部门由于职责不清,互相扯皮,势必给公共危机治理带来更大的难题。
二是政府危机公关理念淡薄。政府公共关系作为危机顺利解决的软手段,能够起到意想不到的管理功能。具有公共关系意识和理念的人,会在工作、生活中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对公众的影响以及在公众心目中留下的形象。但是,我国有的政府机关及其公务员则在危机时刻一方面不注重对媒体进行良好的公关,面对媒体是,要么是一种不耐烦甚至厌恶之情,要么是由于公关技巧的缺乏,不能正确有效的口头表达自己对危机事件的处理策略、方式或方法等。另一方面,主要是在危机情境中不能对公众进行很好的沟通和交流,由于公众对存在的危机状况和问题不明白、不理解,在谣言四起的情况下,不仅加深危机的影响和扩散,更容易使公众对政府及其公务员产生不信任。所以,必须把政府公共关系理念渗透到政府公务员的日常行为中,用意识指导行动,才能取得危机治理的胜利。
三是政府公共关系人员素质低下。“治国之道,首在治人”,政府公共关系工作是否能够顺利的展开,主要取决于政府公共关系人员的素质,只有在一个年龄结构、能力结构、知识结构完全良好的公共关系团队领导之下,政府公共关系工作才能顺利的展开。而目前,我国政府公共关系人员的素质并不十分理想。首先,政府危机公关人员知识结构老化。我国现有的政府公共关系人员,真正具有政府公共关系知识的并不多,对有关危机问题了解的就更加不足,绝大多数都是以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人员及某些管理科学知识为政府公共关系的知识框架,以致于在从事中国公共关系活动中往往只能局限于搞思想教育等原则性的工作而不能深入开展具体化危机事件处理。其次,从能力方面看,我国政府公共关系人员的能力素质也比较低,突出表现在创造力和社交能力不强,老成持重者居多。第三,从年龄结构上看,我国政府公共关系人员的年龄结构偏高、偏老,使得我国政府公共关系工作的手段、形式、方法等都趋于老成保守。总之,我国政府公共关系人员的结构不合理,主要表现在男的多,女的少;老的多,年轻的少;不懂专业知识的多,懂业务知识的少;性格内向的多,外向的少,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