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省管县”行政体制改革

时间:2020-10-20 作者:po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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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中心城市已不能拉动用边县区经济发展,“大马车”马力不足。财政上“市压县”,行政上效率低下、成本过高,行政框架改革已势在必行,目前全国已有24个省(市)以不同形式推进“省管县”改革。就“市管县”行政体制的由来、弊端,“省管县”行政体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等进行简要分析。

关键词:省管县;行政体制

1“市管县”行政体制的由来

1982年,中共中央(1982)51号文件发出了改革地区体制,实行市管县体制的通知。此后。地市合并,城市升格。建立市管县体制成为行政改革的主要取向。到2003年底,全国共有地级市282个,地级市管县的数量占全国总数的70%,市管县已成为中国地方行政体制的主要形式。

2“市管县”行政体制的弊端

2.1阻碍县级经济发展
“市管县”体制实行以来,原本“中心城市”带动县级发展的初衷并没有全面实现。一些市将县视为其附属行政单位,要求其经济发展从属于市区经济发展的需要,地级市和县(市)处于不平等的竞争地位,极大地阻碍了城乡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据四川省财政厅掌握的一项数据显示,2009年新增的32个省管县中,有一半的县要向所在市上缴税收收入。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乡镇年鉴的统计发现,“市管县”实施后,“国家转移县乡财政”与“县乡上交财政”之间的差已从1980年的“正160亿”变为1999年的“负1600亿”。

2.2行政层级增多,管理效率低下
我国《宪法》规定实行省、县、乡三级行政区划体系,即“(1)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2)省、自治区分为县、自治县、市;(3)县、自治县分为乡、自治乡、镇”。省一市一县一乡的四级行政区划体系,使得信息传递层级增加,速度减慢,同时文件精神及准确程度也会相应降低。省一级多为宏观管理,制定政策;市一级传递精神;县一级执行政策。而中间硬生生的加一个市级,往往达不到行政效率最优化。

2.3行政管理成本过大
政府层次增加一级,纳税人的负担就多一分,行政开支也就越多一份,用于执行的资金也就少了一份。省一市一县的行政体制,使得行政权力被层层截留,中间增加了很多不必要的审批环节。根据世界各国行政构架的经验来看,“扁平式”行政结构是潮流所趋。所谓“扁平式”,就是扩大政府管理幅度进而减小政府纵向层次,这不仅能够精简政府行政人员,降低成本,还能够使得信息传递速度加快,提高机构执行力。

3“省管县”目前的现状

“十一五”规划提出,“理顺省级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省级直接对县的管理体制”。这是“省管县”体制在财政制度上迈出了突破的一步。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调整财政收入分配格局,增加对县乡财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逐步提高县级财政在省以下财力分配中的比重,探索建立县乡财政基本财力保障制度。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改革,将粮食、油料、棉花和生猪生产大县全部纳入改革范围。稳步推进扩权强县改革试点,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率先减少行政层次,依法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这为我们指出扩权强县、省直管县乃是大势所趋。
3.1强县扩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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