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概述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确立、巩固和发展过程中,我国多党合作制度法制化建设方面的推进,提出今后加强我国多党合作制度法制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关键词:多党合作法制化建设
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我们党历史上最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它标志着我国进人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作为全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一战线也进人了新的历史阶段。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新的历史时期,阶级关系、党派关系发生了新变化,该时期统一战线已不再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联盟,它已发展成为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国家统一的爱国的政治联盟。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迅速发展,使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断完善,并且朝着法制化方向不断地发展。
一、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确立,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法制化建设提供了理论和实践依据
为了实现党在新时期的奋斗目标,统一战线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邓小平指出:“在我国新的历史时期,我们的革命的爱国统一战线也进人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①。现阶段“统一战线仍然是一个重要法宝,不是可以削弱,而是应该加强,不是缩小,而是应该扩大。它已经发展成为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最广泛的联盟。”②“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都是我国革命的爱国的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同我们党有过长期合作、共同战斗的历史,是我们党的亲密朋友。在争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和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斗争中,各民主党派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新中国成立以后,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推动和帮助各自的成员,所联系的人们,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参加对国内外敌人的斗争,也作出了宝贵的贡献”。“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仍然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不可忽视的作用”。即肠小平同志对民主党派、工商联的光荣历史道路和变化了的性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作出了科学的结论,并且对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对象、范围、方针和任务作出了一系列的科学论断。为了强调完成党在新时期的历史任务,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作用,邓小平同志曾经明确指出:“新时期统一战线的任务,就是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在本世纪内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而共同奋斗,还要为促进台湾回归祖国,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共同努力”。在党的十三大召开之前,各民主党派在中国共产党的协助和支持下,逐步恢复组织,并开展工作,发挥了各自的特点和成员的优势,开拓了为四化建设服务的广阔领域。
为了保证我国新时期实现全党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把国家的事情办好,邓小平1979年10月19日在全国政协、中央统战部宴请出席各民主党派和全国工商联代表大会代表时讲话指出:“在我国新的历史时期,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行多党派的合作,这是我国具体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所决定的,也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特点和优点。1956年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基本确立以后,党中央、毛泽东同志又进一步提出了同各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江从而把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确定为我国的政治制度并确定长期不变的方针,这是我国政党制度的一大创举。在谈到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与民主法制关系时,邓小平接着指出:“在当前新的长征中,在四项基本原则的指导下,实行互相监督,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对于增强和维护安定团结,共同搞好国家大事,是十分重要的。在国家政治生活和各项事业中,由于中国共产党居于领导的地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与否,工作做得好坏,关系着国家的前途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同时由于我们党的执政党的地位,我们的一些同志很容易染上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和宗派主义的习气。因此,对我们党来说,更加需要听取来自各个方面,包括民主党派的不同意见;需要接受各个方面的批评和监督,以得集思广益,取长补短,克服缺点,减少错误。”鲍肠小平于1980年8月28日在全国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指出:“我国革命的爱国统一战线具有空前的广泛性,”“人民政协是在共产党领导下实现各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的重要组织,也是我们政治体制中发挥社会主义民主,实行互相监督的重要形式”,“为了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现代化的,高度民主,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强国,在政治上要充分发扬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发展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促成“我国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在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实践中,做出积极的贡献。”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