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构建中国特色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思考

时间:2020-11-03 作者:po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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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自2009年起试点试行,但我国传统养老方式弱化,老龄化的速度在加快,农村老年人养老现状仍不容乐观。因此只有继续发挥传统养老的积极作用,弘扬传统尊老伦理精神,建立健全多支柱中国特色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我国农村老人才能衣食无忧、精神愉悦、安度晚年。

关键词:农村老年人口养老保险


一、目前农村养老现状与问题
1.老龄化的速度在加快。据“中国老龄国情及养老服务业发展论坛”信息,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以年均32%速度递增,截至2008年底,全国老年人口已增至1.69亿人。农村老年人口多于域市.占老年人口的七成以上。中国快速成为世界上老人最多的国家。
2.传统的家庭“养儿防老”功能弱化。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农村家庭拥有子女人数减少,家庭“四、二、一”人口结构的形成与家庭的小型化,客观上增加家庭养老压力。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流,“空巢家庭”越来越多,留守在农村的老年人需要承担劳务和家务的双重劳动,子女对老人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因打工在外难以较好实现。受市场经济思维的冲击,传统孝道衰落,家庭成员的养老责任下降,许多老年人因年老体衰而时常被视为负担甚至被歧视和虐待。
3.“土地养老”的保障功能呈弱化趋势。根据《中国统计年鉴》提供的数据,从1978年到1998年,全国农民平均来自第一产业的收入比重由91.5%下降到了57.2%,其中纯农业收入仅占总收入的42.9%。目前农民家庭经营收入中,大约40%来自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1/4左右来自劳动收入,来自转移性与财产性收入约占纯收入的57%。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民所能够占有的土地资源不论是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出现了危机,“土地养老”的保障功能呈现弱化趋势。
4.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开始试点试行,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覆盖。新农保试点是党中央继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一系列政策之后的又一项重大惠农政策。“新农保”直接明确了国家财政对农民养老的责任,对60岁以后的中国农民实行普惠式养老,中国农民老有所养由此看到了制度性保障的曙光。
推行农村养老保险是社会转型的必然要求,但就目前我国农民养老需求和国家所能提供的财力等基本国情来看,仍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新农保面临的现实窘境。据了解,1999年我国进入国际公认的老龄化社会,6O岁以上人口占全国人口的10%,短短10年.我国老年人口就增加了5000万,超过了江西省的总人口。目前全国除青海、新疆、西藏外均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到2010年,我国将进入严重老龄化国家行列。令人尴尬的是,我国的老龄化速度超过了现代化,属于典型的“未富先老”。老龄化社会来势迅猛,将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构成现实挑战,因为无论是在物质财富的积累,还是福利配套设施的建设上,目前我们都尚未做好充分准备。我国农民基数较大,自身收入较低,在渐进式推进新农保过程中,国家只能提供55元的基础养老金。55元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放在全国,2008年我国农民人均年纯收入4761元,按目前每月55元、每年660元的养老金计算,养老金替代率不到15‰与国际上公认比较合理的50%~60%替代率相差甚远。因此国家提供的基础养老金只是缓解了农村家庭养老的部分压力,仅靠这个还远不够。
新农保面临的战略难题。伴随着老龄化社会的跑步前进,一个自然的结果就是“空巢”老人快速增多。据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所做的调查显示,农村“空巢”老年人口占40%左右,如果考虑到农村大量劳动力外出打工因素,农村“空巢”现象更加严重。工业化过程中,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带来了农村老年人与子女在生活上的时空分离,长期以往,父母与子女的感情纽带可能会变得松弛,由此带来的是子女孝道的下降,老年人物质需求难以满足,服务料理、情感慰藉更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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