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廉政建设及其对中国大陆的启示(一)

时间:2020-12-16 作者:stone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1-手机版)

目录
一、澳门廉政公署的概况…………………………………2
(一)澳门廉政公署简介…………………………………………………3
(二)澳门廉政公署迢建立的时代背景…………………………………3
(三)澳门廉政公署的架构………………………………………………4
二、澳门廉政公署与内地反腐机构的比较分析……5
三、内地反腐机构存在的问题………………………………7
(一)廉政教育……………………………………………………………7
(二)制度建设方面………………………………………………………8
(三)预防腐贩方面………………………………………………………8
(四)干部监督方面………………………………………………………9
四、澳门廉政公署对中国大陆反腐机构的启示…………9



澳门廉政建设及其对中国大陆的启示
[摘要]澳门廉署和中国的反贪机关在成立背景、组织机构、职责职权和政策立法上存在着众多的不同之处的比较,提出了中国人民检察机关中的反贪污贿赂局在今后的反腐倡廉工作中所要解决的多方面的问题:即反贪机关地位、权力、工作任务、取证方法、救济机制和组织建设。从而,为两地的反贪机关在反腐倡廉工作上的相互借鉴,取长补短提出一些可行性的建议。
[关键词]澳门廉政公署反贪污贿赂局贪污腐败反腐倡廉中国反贪机关
一、澳门廉政公署的概况
澳门廉政公署是专责反贪和行政申诉工作的公共机关。自1999年12月20日成立以来,廉署一直以惩恶扬善、弘扬正气为己任,以依法办案、公正无私为准则,以「肃贪、立法、教育、」三管齐下为方针,全力推动澳门政府的廉政勤政,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廉政建设的发展离不开广大市民的支持和监督。只有植根于广大市民之中,廉政建设才能更有成效,才能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市民。让我们一起齐心协力,共建廉洁社会。公平正义、安定繁荣、务必与全体市民齐心协力,坚定不移,以执法、教育、预防三管齐下,肃贪倡廉。为完成这一使命,澳门廉政公署下属了廉政专员办公室和三个专门的职能责任部门,即执行处,防止贪污处和社区关系处。同时,澳门政府还颁布了三个条例以授予廉政公署在肃贪倡廉上的权力,它们是《澳门特派廉政专员公署条例》、《防止贪污贿赂条例》《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通过这些机构的建设与法规的颁布为澳
门贪污腐败分子逐步编制起一扇疏而不漏的天网,也为促进澳门经济的稳定和繁荣起到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与此同时,澳门政府为了保证廉政公署自身的清政廉洁和高效的工作,它委任了社会各界贤达组成四个委员会对廉政公署的工作进行监督,委员会的主席由非官方人士担任。这些委员会是:贪污问题咨询委员会、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防止贪污咨询委员会和社区关系市民咨询委员会。总之,澳门反贪机关通过对自身组织的建设和完善,以及对其监督机构的设置从多个层面保证澳门廉政公署的高效有力、清政廉明的工作作风和肃贪倡廉的工作宗旨。它的设立、发展和完善是整个澳门经济正常有序进行的奠基石!
(一)、澳门廉政公署简介
设立于1992年3月15日的"反贪污暨反行政违法性高级专员公署",已于1999年12月20日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时,由根据澳门基本法第59条所设立的"廉政公署"完全取代,暂时沿用原有的相关法规。按照八月十四日第10/2000号法律,廉政公署的主要职能为:1.开展防止贪污或欺诈行为的行动;2.针对贪污行为及由公务员作出的欺诈行为,依法进行调查;3.针对在因应澳门特别行政区机关选举而进行的选民登记及有关选举中作出的贪污行为及欺诈作为,依法进行调查;4.促使人的权利、自由、保障与正当利益受保护,确保公共行政的公正、合法性与效率。
(二)、澳门廉政公署建立的时代背景
澳门廉政公署是专责反贪和行政申诉的部门,其前身是「反贪污暨反行政违法性高级专员公署」,简称「反贪公署」。顾「反贪公署」的设立,是经过澳门市民不断诉求和百般努力去争取才实现的,其产生过程前后经过17年时间的扰攘才得以实现,其由酝酿至成立,可概括为6个阶段。1.1975年,总督李安道倡议成立专门对付贪污的肃贪机关。2.1975年至1986年间,在香港廉政公署打击贪污成效影响下,澳门社会各界亦不断要求成立肃贪机关,以对付日益猖獗的贪污犯罪。3.1987年,立法会制定名为"贿赂处分制度"的专门肃贪法律。4.1990年,立法会通过反贪公署的权力法规。5.1991年,澳督韦奇立委出来自葡萄牙的薛克法官为首任反贪专员。6.1992年,立法会通过反贪公署的内部组织法。1992年3月,反贪公署有了组织法后才正式开始招聘人员和展开工作,换言之,澳门经过17年之久才有专门的肃贪机关。当年,反贪公署的设置规格相当于政务司级(即今日的司级部门),运作上独立于以澳门总督为首的行政系统,惟公署性质又非法院和检察院的司法机关,既不受总督统率又不受立法会指挥,可以说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执法机关。
(三)、澳门廉政公暑的架构
廉政公署是一个与所有的政府机关相脱离的独立的反贪机构。其首长廉政专员依法直接向政府最高首长负责,也仅仅向他负责。其职员不隶属于澳门公务员序列,他们大部分是以和约方式聘用或借调于澳门警方。这样廉政公署及其人员从地位上具有较大的独立性,以便其更好的发挥检查、监督职能。澳门廉政公署“三管齐下"从执法、防贪、教育三个方面入手,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它十分强调在反腐败工作中教育的作用。通过其下属的社会关系科(一科、二科)与当地的媒体、社区教育机构合作深入社区开展肃贪倡廉工作,向他们灌输反腐的意识,解释反贪污法例的条文,教导他们如何应付工作中的贪污问题,如何向廉政公署举报和投诉,推广诚实、守信、公平的商业价值观。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2-手机版)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123456789@qq.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3-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