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干部民主工作研究

时间:2020-12-19 作者:st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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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干部民主工作研究
中共镇远县委组织部办公室吴代莉

扩大干部民主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核心任务,扩大干部民主工作的首要任务是建立和完善干部工作制度,坚持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是选好配好干部,防止干部工作不正之风的法宝。我县干部工作坚持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大胆创新,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了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一、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县干部工作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以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为核心,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建立和完善干部工作制度,为县委选拔任用素质高、能力强的干部提供了准确依据。
1、严格考察程序,注重“四关”确保选人用人质量。一是注重民主“推荐关”。根据推荐职位(换届全额定向推荐,个别提拔按照拟任职位推荐)合理确定参加民主推荐会议人员范围,根据单位的大小,科学确定谈话对象范围,要求小的单位谈话率必须达100%;对20人以上大的单位,规定各个层次的谈话比例,要求班子成员谈话率达100%以上,中层干部谈话率必须达90%以上;一般干部必须达70%以上,凡民主推荐票数达不到要求的,原则上不列为考察对象;二是注重组织“考察关”。依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位的要求,围绕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根据民主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情况与组织部沟通确定重点考察对象,并在一定范围内,发布考察预告,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并由组织、人事、纪检等部门筛选熟悉干部工作程序的人员组成考察组,认真制定考察方案,考察组在形成考察材料之前,向纪检、计生等部门发出征求意见函,了解干部有无超生、违法纪律等问题,从而更加全面的掌握干部的现实表现,要求考察人员注重“问”的技巧,着力在“听”字上下功夫,确保考察工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对在考察中听到的意见,要求进行认真梳理,对重要的情况和问题,考察组要重点进行调查核实,如实向组织反映;三是注重拟任“对象关”。对拟任人选,在常委会召开的前一天,由分管领导将所研究的干部情况(拟任方案、考察材料等)提交组织部长办公会研究,充分讨论,坚持拟任干部必须在“三定”方案规定的职数内;坚持在酝酿、讨论中有较大意见分歧的干部或不符合《条例》规定任职条件的干部,一律不予呈报县委常委会议讨论,严格把好推荐对象关。四是注重讨论“表决关”。坚持有应到会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参会,没有三分之二的常委到会不予研究,会上,由组织部长介绍推荐对象、考察情况及推荐理由后,各位常委及列席围绕人事安排意见、推荐人选情况和推荐职位的要求,充分发表意见。将推荐对象的姓名、性别、族别、现工作单位和职务、任现职时间、出生时间、入党时间、工作时间、拟任职务、民主推荐情况和表决意见设计在一张表里进行表决,实行无记明名投票,当场宣布结果,对获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常委人数半数以上,作出任免职决定。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立完善干部任用制度。一是坚持向上级请示制度。需要组织部门审批的及时整理县委的请示、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本人档案、常委会议纪要等有关材料上报。二是坚持干部任前公示制和试用制。对新提拔的173名正、副科级干部,一律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并设立投诉电话和举报箱,建立信访台帐,指定干部监督股专人负责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并由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指派专人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根据核实的情况,对没有影响任职的,再行任职文件。对新提拔的科级干部,除通过选举任命的提拔对象外,一律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同级干部政治、经济待遇。试用期满,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组成考核组到其单位进行考核,召开全体干部会议进行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并进行个别谈话征求意见,经考察合格的,正式办理任职手续,对考察不具备任职要求的,取消其任职资格。对需要提请人大、政府、政协任命的,由县委直接提名,组织部部长到会介绍推荐人选情况和推荐理由,按法律、《章程》和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三是坚持完善干部定期述职述廉制度。我县建立了《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基层站所述职述廉制度》,并要求乡镇“一把手”和县直部门、各基层站所负责人每年都要写出书面述职述廉报告,并在本单位的全体干部会上进行公开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广泛接受干部群众的评议,并将群众的评议意见及反映非原性问题向干部本人进行反馈,对涉及到违法违纪的反映,、结合实际情况做出相应处理。四是坚持离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主要对乡科级党政领导干部进行离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对在一个岗位上任职时间长、财务支出数量较大、支出不规范、干部群众反映意见较多的单位、领导进行了任中审计,2008年,我县委托审计部门对羊场镇镇长、县交通局局长、羊坪中学校长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3、创新干部进人、选人、用人机制。积极推行公开招聘、公开选拔、民主推荐、竞争上岗、凡进必考等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的进人选人用人工作机制,在“入口关”上确保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的质量,制定统一的规定,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从考试、考察、录用、政审、体检等各个环节上,真正实现公开、公平、公正,提高选人用人的透明度、知晓力、竞争力。2007年以来,我县在教育、卫生系统及县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8名;协助上级在公、检、法系统、党政系统公开招考公务员14名。
4、积极探索干部管理的出口机制。为加大对不称职和不胜任现职干部“下”的力度,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在县、乡换届考察中,凡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达1/3、经组织考察认定为不称职的,免去现职;不称职票达20%,并且基本称职票与不称职票相加达1/3的,进行诫勉谈话;不称职票虽不足20%,但基本称职与不称职票相加达50%的,进行诫勉谈话。诫勉期满,经组织考察,测评结果仍不符合诫勉要求的,免去现职。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我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特别是扩大干部民主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也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1、受传统思想影响,参与意识不强。由于受过去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干部工作一直处在比较神秘的状态,阻碍了干部工作中扩大民主的范围,少数人们认为扩大民主只是走过场,抱着“应付差事”“无所谓”的想法,缺乏民主参与的意识。
2、少数群众对干部民主工作认识不到位。认为干部工作与自己无关,是领导的事,是组织部门人事部门的事,习惯猜测领导和组织部门的意图,认识观念不同,在考察时,有所顾虑,不想说实话,担心自己说的话被传出去,怕影响同事之间的关系,还有些同志认为被考察人要提拔了,有可能以后就是自己的领导了,也就意味着说话时中说好的方面:“好、优秀、同意”,而不是实事求是的去客观评价考察对象。
三、对策建议
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民主,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促进我县选人用人水平又上一个新台阶。
1、建立健全干部考察制度。在考察过程中,首先,实行干部民主推荐责任制、干部考察预告制、干部考察公示制、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制、干部考察信访制度、干部考察举报制等,扩大干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的范围,让群众全过程、全方位参与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来,增强干部考察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干部进行科学合理的考察,考察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考察干部,严守考察制度,坚持“谁考察、谁负责”的原则,由考察组长负主要责任。在干部的考察中,增加考核对象进行述职述廉,让群众先知情,后推荐,从而扩大和深化群众的知情权,确保考察结果的真实可靠性。
2、建立健全各种民主选举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内选举、人大代表选举、党政领导班子换届选举等法规制度,激发群众参与意识,多给群众机会,切实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作为群众行使对干部选择权的重要体现,把在干部工作中扩大民主深入基层民主工作中去,大力推行村干部“公推直选”“两推一选”。在完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基础上,创造条件让群众直接行使对干部的选择权,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要逐步扩大选择的范围和比例,实行“差额选举”。在干部推荐选择方式上,既可以无记名投票推荐,也可以署名推荐,个别谈话推荐、会议表决推荐、自我推荐,采取如实介绍,统一发票,分头填票,限时投票,当场宣布的方式,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机关及干部群众的监督,做到所选拔的干部既符合党委意图,又符合群众意愿。
3、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精神,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多渠道、多形式选拔任用干部,打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神秘感,让群众广泛参与干部工作,强化了群众对干部工作的民主监督。推行干部公开选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扩大民主的有机结合,真正体现干部工作的民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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