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我国农村养老保障现状及立法建议

时间:2020-12-21 作者:st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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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后在下国乡村养老保证形式
养老保证形式是指为保证老人在需求的时分失掉奉养的方式和办法。这是乡村养老保证立法的根底。八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经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九五方案”和2010年近景目的大纲》明白提出:“乡村养老以家庭保证为主,坚持政府引导与农民自愿,开展多种方式的养老保险。”依照这一指点方针,在下国根本构成了“以家庭养老为主体和根底,辅之以个人供养、群众协助和国度救援相结合的乡村养老保证形式”。
(一)家庭养老,即指由家庭成员尤其是子女担负奉养老人的养老方式。这是以后中国乡村运用最普遍的养老方式,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详细表现。有关材料显示,老年人口的全部经济来源构成中,来自子女供应局部城市占16.8%,镇占21.0%,县(乡村地域)占38.1%。这阐明,子女供养在城镇老年人中占有一定位置,而在乡村中则占有重要位置。另据民政部门的统计数据标明,截至1999年6月,乡村97.6%的老人依然为家庭所供养。目前,乡村老人中只要2.4%的“五保”老人才干取得个人养老。
(二)土地养老。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条件下,土地是农民养老的一个重要保证。土地分配以家庭为单位停止分配,对土地的运用和收益是父母的专有权益。父母加入消费范畴后,并不意味着保持了对消费材料的占有权,子女要想取得土地运用权,必需以奉养父母为前提。千百年来,这种让渡与受让的理论,要求年老一代必需担任家庭养老。这不但是一种品德约束,而且是一种近乎于因等价替换而发生的强迫性义务。直至昔日,土地依然在维系乡村养老关系中发扬着一定作用,拥有土地的农民还可以依托土地的产出作物或有偿让渡给别人运用取得收益来维持生活。
(三)储蓄养老,就是老年人次要依托本人平常积存维持生活的养老类型。这在乡村占有一定的比例。这些人年老时有所为,年轻时也能从事力所能及的休息,同时没有什么担负,生活上能够比子女要好些,因而他们没有向子女提出奉养要求。但是,也有一些农民由于对养儿防老已丧失了决心,以为只要钱财才是牢靠的,因此在年老时尽能够节衣缩食,浪费储蓄以备老年之用。
(四)个人养老,就是由乡村个人经济组织对年轻多病、无依无靠的老人停止奉养的制度。个人养老次要包括五保供养、优抚对象中局部老人的优待抚恤、农民退疗养老和养老院制度。
(五)养老保险。从1991年开端,依据国务院的决议,民政部开端有方案、有组织地组织乡村社会化养老保险变革的试点。到1998年底,全国已有2000多个县(市、区)的8200多万农民参与了养老保险。
二、在下国乡村养老形式面临的成绩
从多年的理论来看,以家庭保证为主,多种方式并存的乡村养老保证方式不只契合中国国情,也加重了社会担负。但是,随着社会的开展,各种养老方式都呈现了水平不同的成绩,养老矛盾重重,奉养纠纷事情逐年增长。
(一)小家庭养老格式崩溃,家庭养老功用逐步弱化。首先,家庭规模小型化使多个子女合力奉养老一辈的家庭养老根底和劣势在逐步消逝。中心家庭、空巢家庭少量涌现,子女结婚成家随即分家析产的景象相当普遍。家庭规模小型化趋向正在摧毁传统小家庭的养老格式,多子女老人吃“转转饭”的景象日益增多。据1982年到1990年两次人口普查,家庭户规模从4.3人/户降到3.97人/户。1995年中国人口抽样调查显示,均匀家庭户规模降到3.9人/户;2000年又降到3.44人/户。中国的家庭构造也转变为以中心家庭为主体的构造,1990年中心家庭占家庭总数的67.31%,其中父母与未婚子女组成的完全中心家庭占57.81%,比1982年增长了4.92个百分点。家庭户均匀规模的减少和完全中心家庭的增多招致纯老年户不时添加。1990年人口普查时,城乡算计60岁及60岁以上老年人生活在独身户和一代户中所占比例为25.6%。据1992年中国老龄科研中心对全国12个省市的一份调查,老人中一代户的比例,城市到达41%,乡村到达43%。1991年中国老龄科研中心老年人供养体系调查材料标明,在下国乡村60岁及60岁以上老年人完全依托家庭养老的比例为63%;而据2001年国度方案生育委员会乡村家庭变化课题组调查,这一比例已下降为50%左右。
其次,人口老龄化加剧了家庭养老的担负。据来自总部位于华盛顿的战略与国际研讨中心同保德信金融集团结合发布的《银发中国—中国养老政策的人口和经济剖析》报告显示,在下国青壮年群体正在缩水,老龄群体迅速收缩。中国青壮年人口数量将在2015年到达高峰,随后逐步下降。到21世纪中叶,中国总计将得到18%一35%的青壮年休息力。而此时,中国老龄人口总数将到达4亿人,占人口总数的26%左右,超越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和英国目后人口的总和。这种人口老龄景象在乡村尤为突出。第五次人口普查材料标明,到2000年底,在下国60岁以上的乡村老年人口有1亿人左右,是世界上乡村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度。在下国乡村人口老龄化超前于经济社会的开展程度,分明高于城镇的理想,使乡村家庭养老不堪重负。
再者,传统孝道的调整力度削弱。随着家庭人口外流,迫于岗位竞争压力,少量乡村的年老人进城学习或任务,子女得空顾及在乡村的父母。虽然老年人的收人经过子女汇款添加了,但他们在需求时却无法失掉子女应有的照顾。传统孝道的调整力度遭到减弱,安康不佳的乡村老年人在经济供养缺乏之外,还面临生活方便、照料不够、肉体苦闷等成绩。

(二)城市化、工业化的冲击影响着乡村家庭养老形式得以存在的经济根底,土地养老方式在逐渐弱化。历经时代变迁和社会制度的革新,特别是在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土地已不是父母的公有财富,每人都可依其农民身份依法取得一份土地,而不再以对父母的奉养为必要前提。源于老一辈对土地等家庭财富的控制与让渡的家庭养老形式面临存在的危机。此外,受土地制度、土地数量及土地支出的限制,加上在下国农业根本上还是“靠天吃饭”的现状,乡村老年人单纯依托乡村可耕地养老的方式日显缺乏。
(三)社会养老保险对农民养老保证作用因地域经济开展程度的差别各有不同。在经济比拟兴旺的地域,农民曾经过上了温饱生活,具有了一定参与社会保险的经济接受才能。如东莞、温州的一些中央,乡村社会养老保险已片面掩盖。浙江省杭州市的乡镇掩盖率已到达95%,一些富裕的农民经过一次性交纳几千元养老基金,已开端按月50元、60元不等数额支付养老保险金。而有些贫穷地域农民因难以接受其经济压力和风险,连普通的保费都无法收齐。从目前农民缴费的状况看,人均缴费不到150元钱,依据他们的缴费额,几十年后,均匀每人每月拿不到几元钱的养老保险金,基本达不到保险的目的。虽然到1998年底,全国已有30个省、市、自治区的2000多个县(市、区)展开了乡村养老保险变革试点,有8200多万农民参与了养老保险,但社会化养老保险对大局部农民来讲达不到理想的保证效果。
(四)乡村个人养老面临窘境,寸步难行。个人养老存在的物质根底是乡村个人经济组织管理的完善和物质的丰厚,存在的心思根底是老人社会交际的普遍和子女对养老看法的多元化。在目前乡村经济普遍落后的状况下,其适用对象、范围具有一定局限性和特定性,个人养老难以普及化和规模化。
(五)储蓄养老固然具有一定的自主性,但是银行储蓄的低利率、高收缩、大额的医疗费以及农民收人低的理想,使得单靠储蓄难以保证养老成绩。
综上所述,在下国目前的乡村养老保证形式曾经难以顺应社会开展和提高的要求,针对在下国城乡经济开展程度差异悬殊、乡村经济开展不均衡等特点,自创吸收各国立法经历,笔者以为应该以维持乡村老年人最低生死水平为动身点,以引导乡村养老立法向城乡养老立法一体化过渡为目的,尽快树立健全独立的乡村养老保证法律制度。
三、在下国乡村养老保证的立法建议
实际上讲,城乡养老保证立法一体化是市场经济的必定要求,但是城乡养老保证经济根底的宏大差别和政策性区别决议了乡村养老保证立法只能走独立开展的路途,即在城乡养老保证二元化格式难以失掉基本改动的社会经济背景下,首先独自制定乡村养老保证法,该法的制定将会对在下国的社会保证法治管理程度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立法框架及其次要内容
首先,立法要以《宪法》和结合国《经济、社会、文明权益条约》中的有关规则为根据,同时与《民法》、《承继法》、《婚姻法》、《方案生育法》等法律相协谐和衔接。乡村养老保证法次要内容该当包括乡村养老的准绳、对象、方式、品种,家庭养老的内容、土地养老的内容、个人养老的内容、乡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内容、社会养老保险机构及其性质、乡村社会养老基金的筹集管理发放、乡村养老的责任主体、机构、性质及其法律责任等等。其次,构成以乡村养老保证法为根底,以乡村社会养老保险法、乡村商业养老保险法、乡村老年人权益维护法、乡村家庭养老示范法等相应部门法和乡村社会养老保险条例、乡村家庭养老条例、乡村个人养老条例、乡村团体储蓄养老保险方法、乡村养老基金管理机构条例、乡村养老基金管理条例、乡村养老基金管理机构税收减免方法等行政法规为保证的阶梯形立法体系。此外,中央人大和政府可以依据各地经济文明开展情况及理想需求,依法制定中央性法规和中央部门规章,实在保证乡村养老法律的贯彻施行。
(二)乡村养老保证根本形式
以家庭保证为主,以土地保证、社会保证为辅仍将是在下国乡村养老保证的根本形式。在下国乡村养老保证绝对于城镇保证,有着非同普通的特殊性、复杂性和艰难性。也就是讲,家庭养老依然是乡村养老的根本方式,家庭成员间的互助是其他任何方式都无法替代的。树立完善的乡村养老制度,停止乡村养老单行立法,就是要将家庭养老放在重要的地位,在立法中予以突出强调,并辅之以详细措施,使尊老爱幼这一优秀传统民风在法律的保证下进一步发扬光大。
(三)完善管理监视体制
为了防止社会保证多头管理,政出多门,难以监视和管理的成绩,在立法中要特别明白规则政府有关部门的权限范围和法律责任,树立社会保证体系审议委员会,健全财务监视制度,完善监管体制,同时树立公民参与机制,增强社会监视。
综上所述,乡村养老成绩将成为在下国最大的社会成绩之一。如何处置好这个庞大群体的生活保证成绩,使乡村老年人老有所养,食有所安,病有所医,不只关系到中国乡村次序的波动与农业的可继续开展,也关系到调和社会的建立和国度的长治久安。乡村养老保证法律体系的构建,必将为消弭乡村人口老龄化能够存在的社会风险起到积极的化解作用,表现社会公道,维护乡村老年人口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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