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大众体育发展的法律环境《体育法》是管理体育事务的统一法律标准,《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是具体规范我国大众体育的具体操作规范。针对各地方的实际情况,各地已经依据高层次法律法规的精神制定了一定数量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从法律法规的数量来看我国大众体育法律文件的数量少于竞技体育,但是与其他有关体育经纪业、职业体育产业、体育caipiao业等方面的法规相比较,在数量上已远远超出。目前正在适用的大众体育法律法规的内容主要针对便民健身综合管理、社会体育管理、学校体育的组织与管理、军队体育的开展、健身标准与管理、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管理以及便民健身的物质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我国大众体育法规已经具备高低层次兼有、各种内容规范比较完全的结构,但是整个结构体系的整体效力不高。现阶段大众体育已经朝着市场化和产业化的方向发展而目前针对大众体育市场和有关体育经营的专门性法规缺乏。加强我国大众体育立法的主要措施应当对所要制定的法规有明确的定位,避免与上级法律文件冲突。政府和社会对大众体育资金投入的规定、成人体质测定工作的实施、对大众体育的宏观管理以及体育市场的管理等方面,是现阶段大众体育立法的难点和重点。建议有关部门汲取国外立法的经验、制定具有较强操作性的法规。
目前出台的地方性大众体育产业法规较少,现正适用的法规又过于呆板,内容规定不够全面,效力不强,解决具体问题主要还是参考其他法规。建议各地方依据各自的情况制定专门的法律文件,加强对大众体育产业的法制化管理。有关管理部门要深刻分析我国大众体育的发展趋势依据目前的情况制定立法规划,对现行的法律法规尽快进行整理,删除不再适用的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定适应大众体育发展的法规,在此基础上构建完整的大众体育法规体系,使我国大众体育的摘自《上海体育学院学报》双月刊2005年第2期赵芳文中小城市承办高水平体育赛事的市场化运作研究1.中小城市承办体育赛事市场化运作途径在拓宽体育赛事市场,各级领导及职能部门必须强化保护和关爱意识,组建一个职能健全、协调能力强、懂业务、善经营、精干高效的筹备机构。项目设置要能为市场所接受,要考虑相关地区的项目文化,以举办娱乐性、表演性、老少皆宜、市场面较宽的赛事为主旨。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以股份制为纽带打造体育赛事的市场化运作平台。企业由原来单纯的对比赛进行赞助,转变成现在的股份参与,因而形成了大家共同承办共负责任,共担风险,共享利益的局面。根据项目的特点,制定出适应市场需要的能提高观赏效果的比赛规则,制定合理的竞赛规程,充分利用和发挥体育运动特有的潜力和优势,注意在局部细节上下功夫,增加观众的参与。积极开展门票促销活动。成立负责门票销售的专门机构,及时为比赛作广告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