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精细化管理是一种新型的财政管理理念,乡镇财政是财政管理的基础,肩负着落实国家惠农富民政策的重任,实施精细化管理对提高乡镇财政资金安全性和有效性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乡镇财政;精细化;管理
一、当前乡镇财政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村税费改革以来,随着中央对“三农”多予、少取政策的密集出台,乡镇财政职能相应发生了较大变化:由组织收入为主的征收管理型向发放各种补贴为主的支出管理型转变,由负责本级财政收支为主的管理型向全方位拓展延伸公共服务的服务型转变,由过去单纯从事财政业务型向现在注重与其他部门工作衔接的综合协调型转变。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地方基层财政不断强化基础管理,创新服务方式,所有惠农补贴资金“一个漏斗向下”实行“一卡通”发放,单位财务实行“一站式”集中核算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从总体上讲,当前乡镇财政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离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一)财政所职能不明确,定位不清晰。全部取消农业税和教育等基本公共支出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后,乡镇财政职能发生重大变化,有些乡镇财政工作主要围绕乡镇中心工作来进行,有些乡镇只有2个人,部份干部为农服务意识还不强,主动服务动力不足,对乡镇财政职能如何定位十分迷茫,对乡镇财政工作的认识也仅仅停留在“发发钱、做做账”上,工作积极性不是十分高涨。
(二)经费保障不足,服务能力趋弱。县乡财政困难,处于最基层的乡镇财政普遍存在保障不足的问题。县乡干部全年平均收入不到三万元,乡镇财政工作人员公用经费标准过低,乡镇财政日常工作中的补贴发放、统计整理、政策宣传等工作费用不足,乡镇财政无钱干事问题突出,严重影响日常工作顺利开展。同时,由于财力薄弱,乡镇财政履行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严重不足,难以满足广大农民对公共服务的需求。
(三)信息不共享,监管难到位。基层财政网络信息系统硬件设施落后,软件系统不兼容,资料信息不共享;另外,乡镇财政监督职能缺失,资金由上级财政和主管部门下达,乡镇财政无法参与监督管理,对在本辖区实施的一些项目无权过问,对项目和资金“看得见、管不着”,财政监督管理存在盲区,影响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从会计核算监督的角度来看,存在事后会计现象,单位报帐不及时,核算会计与核算单位业务脱节,较难掌握核算单位的收支是否存在作弊行为,对其收入、工程开支等较难核准。
(四)对口指导少,发展空间窄。取消农业税后,耕地占用税、契税管理职能的划转已列上议事日程,有些乡镇财政所只有2个人,人手少,乡镇财政实行“乡财县代管”惠农“一卡通”后,财政所的工作也只能停留在“发发钱,做做帐”上,基层财政干部责任大,权力小的矛盾突出,难有施展拳脚的信心和空间。
(五)县乡财力拮据,乡村债务沉重。农村税费改革后,随着农民负担的减轻,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的收入也大幅减少,原来通过乡统筹收取的义务教育、计划生育、优抚和民兵训练等开支纳入预算安排,这样使得各项行政事业支出与乡镇收入之间存在巨大缺口,县乡可用财力严重不足。多年来农村兴办农田水利建设、乡村道路、中小学改建等留下了大量的乡村债务,在农村税费改革前,乡村可从收上来的乡统筹、村提留中拿出一部分来偿还债务,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和乡统筹、村提留的取消,乡村债务问题凸显出来。如果再加上一些项目配套资金,县级以下政府背上了沉得的债务负担,基层财政的潜在风险影响了财政的平稳运行。
二、加强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思考
精细化管理,一方面要做到管理内容精细化,另一方面要做到管理手段精细化。省财政厅关于《推行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意见》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指导性。财政管理点多、面广、线长,财政预算执行和政策落实的成效如何,最终都表现在基层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上。乡镇财政处于整个财政管理体系的末梢,是立足基层加强财政管理的基础环节。同时,乡镇财政又是我国最基层的一级政府财政,直接面对广大乡村和农民,肩负着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化、落实财政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任务,是财政“三农”工作的窗口。进一步抓基层,打基础,提高乡镇财政管理工作水平,加强乡镇财政建设,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至关重要。
(一)合理界定乡镇财政职能,明确工作职责。乡镇财政职能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编制乡镇年度预算、决算,加强乡镇财务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二是宣传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三是落实各项惠农强农政策,发放各种财政补贴资金;四是发挥乡镇财政就地、就近实施监管的优势,建立健全乡镇辖区内项目管理监督机制,对本级和上级财政安排的资金以及其他部门、其他渠道下达的财政性资金,实行全面监管,加强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五是管理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加强债务管理,防范和控制债务风险;六是指导村级财务工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二)突出以人为本,加大基层财政的经费保障力度。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关键在人,人是万物的主宰,充分调动乡镇财政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是做好一切工作的保证,要让每个人感到他是在为实现自身价值努力工作,是在为光荣了事业贡献力量。建立正常轮岗和交流机制、奖励机制、激励机制,加快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加大对乡镇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增强乡镇财力,提高工作经费标准,帮助改善办公条件,确保日常工作顺利开展;妥善解决乡镇财政工作人员待遇问题,增强他们的自豪感、荣誉感、使命感,从而激发乡镇财政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推进资源整合,做到信息建设一体化,财政监督常态化。加强对乡镇财政网络化建设的支持和指导,建立乡镇财政网络化建设长效机制,加快建立乡镇财政信息管理平台,大力开展信息资源整合,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手段,实现网络建设“纵向到点、横向到边”,及时将基层的真实情况准确地传递到上级财政部门,形成“上下相连、部门互通”的信息沟通机制,为加强财政管理,完善财政政策,实现科学民主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支撑,逐步实现跨地区、跨行业的网上操作业务。完善监管机制,做到财政监督常态化,建立健全乡镇财政民主理财机制,推行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规范乡镇财政支出范围、支出标准和审批程序,建立健全项目监督机制,实现全程监督。完善惠民资金监管制度,确保惠民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加强乡镇国有资产监管,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强化村级财务监督与指导,不断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
(四)加强指导,切实提高乡镇财政管理水平。乡镇财政处于财政管理的最基层,接受中央、省、市、县财政不同部门的业务指令,工作任务非常繁重,上级部门对乡镇财政工作实行对口指导和管理,出台完善乡镇财政管理的指导性文件尤其重要。根据乡镇财政管理实际,不断健全和完善预算、支出、监督管理以及廉政建设和信息化管理等各项指导性文件,构建覆盖乡镇财政工作全方位、全过程的制度管理体系。把握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目标,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提高执行力为着力点,使规范、便民、廉洁、高效充分体现在乡镇财政管理的每个细节上,最大限度地提高乡镇财政的管理水平。
(五)着力化解乡村债务,建立化债控债新机制。一是要认真清理核实,摸清底数,分类化解债务。对无本生利、虚列债务的采取挤水化债;对以乡村的名义为企业贷款形成的债务,根据“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划转由企业偿还;对确系用于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的合理开支,可用集体经济收入和按规定清收的村提留尾欠逐步偿还;关停的企业以拍卖闲置资产等形式偿还债务;以债权和债务互抵化解部分债务。二是加大乡村债权清偿力度,疏通债务化解渠道。对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尾欠的,要严格依照税法规定追征,以保证基层财政收入和税法的严肃性;对村提留尾欠,则根据数额大小和农民实际承受能力,分年度、有计划地进行清收。三是严格控制新债的发生,规范借款行为,招商引资应主要依托县级工业园区,不应每个乡镇都要定指标、压任务,大规模地进行;政府在乡村投资举办项目或工程,不要要求乡村提供配套资金,不再以有偿资金等方式支持乡村发展生产。
参考文献:
[1]陈万康.推进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监管质量[J].中国财政,2010年16期.
[2]裴赓.地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探索[J].国有资产管理,2010年9期.
[3]孙宁波.加强财政监督推进财政精细化管理[J].西部财会,2010年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