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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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如东县扶贫办与统计局联合开展了农村贫困户调查及建档立卡工作,对全县2011年底农民年人均纯收入5000元以下的农户逐户进行摸底调查。本文拟根据此次调查数据,对如东县农村贫困户的现状、致贫原因等方面进行剖析,并提出几点建议。
一、如东县农村贫困现状与特点
至2011年底,全县年人均纯收入5000元以下的农村贫困户共有19987户,占全县农村总户数的6.5%,贫困人口为35070人,占全县农村总人口的4%。其中,低保户8872户,低保人口15379人,五保户2944户,五保人口3155人。
(一)从年龄结构看,老年人多,中青年人少。2011年农村贫困人口中16岁以下的1314人,占贫困人口总数的3.8%;16-40岁的4522人,占12.9%;40-50岁的5097人,占14.5%;50-60岁的5310人,占15.1%;60岁以上的老年人18827人,占53.7%。
(二)从身体状况看,体弱多病的多,健康的少。2011年农村贫困人口中身体健康的8525人,占贫困人口总数的24.3%;体弱多病的16166人,占46.1%;患长期慢性病的人3961人,占11.3%;患有大病的1791人,占5.1%;残疾人4627人,占13.2%。
(三)从文化程度看,低学历的多,高学历的少。2011年农村贫困人口中文盲及半文盲的14254人,占贫困人口总数的40.6%;学龄前儿童及小学文化程度的12824人,占36.6%;初中文化程度的6033人,占17.2%;高中、中专文化程度的1491人,占4.3%;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468人,占1.3%。
(四)从就业情况看,在家务农的多,外出务工的少。2011年农村贫困人口中一共有11476人就业,占贫困人口总数的32.7%。其中在家务农的8705人,占就业人口数的75.8%;县内务工的2042人,占17.8%;县外省内务工的373人,占3.3%;省外务工的58人,占0.5%;其他地区(含国外)从业的298人,占2.6%。
(五)从收入结构看,收入水平低,非农收入少。2011年农村贫困人口全年人均纯收入为3516元,只相当于全县农民平均水平(10786元)的32.6%。其中,农业经营(含种植业和养殖业)纯收入1380元,占贫困人口全年人均纯收入的39.2%;政策性收入(含低保、五保、养老、补贴及其他收入)1540.4元,占43.8%,务工收入595.6元,占17%。
二、如东县农村人口致贫原因剖析
(一)因病因残是致贫的主要原因。2011年,如东县农村因病因残致贫的家庭为14366户,占全县农村贫困家庭总数的71.8%,远高于其他因素致贫比例。家庭成员残疾或患严重疾病的,不仅会导致家庭劳动力的丧失,医疗费用也可能使家庭陷入沉重的债务,从而将一个家庭推向贫困的恶性循环之中。
(二)缺劳动力是致贫的重要原因。2011年,如东县农村贫困家庭因缺劳动力致贫家庭为2754户,占农村贫困家庭总数的13.8%,位于致贫原因的第二位。贫困家庭中的劳动力人数为8162人,仅占贫困人口总数的23.3%,而丧失劳动力和非劳动力人口为26908人,占贫困人口总数的76.7%,而且贫困家庭的劳动力效益相对较差。
(三)文化素质低是致贫的内在原因。贫困家庭的大部分劳动力受教育程度低,观念陈旧,经营手法落后,不懂种养技术,不会分析市场需求,从事农业经营收益不高,同时又没有非农就业技能,外出打工困难,就业渠道窄。2011年,如东县农村贫困人口中具备小学文化程度以下的为27078人,占贫困人口总数的77.2%。
三、加强如东县扶贫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支持贫困农户发展经济,增强自我造血功能。一要调整农业结构,促进农业增收。贫困户多以经营风险大、效益低、增收少的传统农业项目为主,要促进农业增收,根本出路在于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加大扶持力度,对贫困农民给予项目扶持、资金扶持和技术扶持。二要提供就业机会,促进就业转移。建立健全农村贫困家庭信息台账,根据劳动力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帮助。
(二)加速保障救助体系建设,提高抵御风险能力。一要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在对农村不同贫困家庭实行“应保尽保,应补尽补”政策的基础上,实行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和无固定收入或低收入的重残病等困难人员的最低生活保障及生活标准增长机制。二要完善农村医疗救助体系,将农村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规定需由个人缴纳的参保费用可由政府医疗救助资金予以补贴;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农村特困家庭、患大病重病的要及时给予补助。三要完善教育资助体系,对农村因经济困难,而放弃子女就学的贫困家庭,给予必要的生活补助和学习资助,防止教育贫困代际传递。
(三)建立新型农村扶贫机制,构筑社会帮困格局。一是建立源头扶贫机制,扶贫工作重心下移,推动以村为中心,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扶贫网络联动机制。二是建立社会扶贫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发展好社会救济公益性团体和慈善机构,积极开展社会救助活动,逐步形成社会各界参与的社会救助共同体。三是建立特殊群体扶贫机制,通过对处在农村贫困边缘而又与贫困农户关系紧密的子女或其他成员家庭这一特殊群体的开发式扶贫,达到依靠边缘农户发展带动原发贫困户脱贫的目的。
(四)加大结对帮扶工作力度,形成扶贫救助合力
一要搞好“单位结对”帮扶,参与帮扶的部门和单位,要创新扶贫机制,因户制宜,做到“一户一策”,实行个性化帮扶措施。二要搞好“村企结对”帮扶,开展规模企业与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村挂钩帮扶,以产业扶贫为重点,帮助贫困户发展有特色、有效益的种养业;同时企业要利用自身优势,优先吸收农村贫困家庭有劳动能力人员,从事适宜的二、三产业岗位。三要搞好“民间结对”帮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广泛动员和组织个体经营户、社会上有能力的爱心人士,自愿加入到“民间结对”帮扶之中,各尽所能,搞好对农村贫困户的帮扶。
(五)有效推进土地流转经营,保证稳定收入来源。有效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保证农村贫困家庭稳定收入来源的新选择。一是增加土地收益,要在尊重贫困农户意愿的基础上,通过种植大户与贫困农户签订合同,让其获取一定的“地租”或土地入股分红收入。二是增加劳务报酬,要积极引导种养大户返聘贫困农民为其劳动,使得他们再获取一份劳务报酬,让贫困户在土地流转中获取更多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