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键词:
中国人民银行白城市中心支行吉林省,白城市137000<?xml:namespaceprefix=o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摘要:随着对外经济的发展,涉汇活动已成为部分企业、居民日常经营活动和金融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涉汇主体诚信档案,有助于引导和规范涉汇主体合规经营,逐步建立良好的外汇信用秩序,有助于提高主体监管效力。
关键词:经济发展货币政策外汇管理
一、建立涉汇主体诚信档案背景
伴随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均在致力于诚信建设,倡导诚实守信成为时代的要求。涉汇主体(包括银行、企业和个人)因其经营活动涉及到国外主体,关系到我国的整体形象问题,因此对其诚信活动、诚信经营需要高标准、严要求,建立其诚信档案可以动态收集涉汇主体的信用信息,有利于规范涉汇主体诚信经营活动的基础。
二、外汇管理的现状
(一)“外汇登记”需要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规定,“境外机构、境外个人在境内直接投资,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应当到外汇管理机关办理登记”。但现实中部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金到位后,因没有收付汇业务而不进行外汇登记年检,存在享受了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却不履行外商投资企业义务的现象。
(二)管理分散形成不了合力。现有的外汇管理系统功能强大,但各个系统较为分散,不能充分发挥系统数据仓库的功能,缺乏对监管主体综合描述,不利于对涉汇主体整体管理和评价缺乏效率。
(三)管理部门信息的共享机制有待提升。由于管理部门之间没有一个信息共享的平台,部分没有外商投资身份的外汇投资企业却继续得到国内银行的信贷业务支持。
三、操作设想
(一)建立涉汇主体诚信档案数据库。设立全国涉汇主体诚信服务器,为每个涉汇主体建立数据库,数据库中包括银行数据库、企业数据库和个人数据库三个子库,每个涉汇主体的诚信档案内容包含涉汇主体的身份信息、国际收支逾期申报信息、国际收支分拆信息、外商投资企业年检信息、已确认的外汇违法信息、违法违规时间、受处罚时间等。
(二)数据来源及采集方法。一是充分发挥外汇局系统资源的效力,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采集已确认的外汇违法违规信息;通过《国际收支(金宏)系统》和《个人外汇业务非现场监管系统》:采集国际收支逾期申报信息、个人分拆结售汇行为被外汇局列入重点关注名单;通过《直接投资管理系统》:采集外商投资企业年检信息;通过《银行外汇业务信息管理系统》:采集已确认的外汇指定银行违法违规信息;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采集因资金和行为存在异常,被外汇局降为C级的名录企业,对只进口不付汇及只出口不收汇的企业列入观注名单等内容,导入涉汇主体诚信档案数据库;二是利用外汇行政执法成果,采集涉汇主体违规信息,包括违反外汇管理规定受外汇局处罚的等。
(三)实现涉汇主体诚信档案数据库和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对接。建议由外汇局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协商数据信息报送和更新事宜。目前,涉汇主体诚信档案和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数据对接可分两步走,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未开发涉汇主体诚信档案数据接口程序前,由外汇局提供涉汇主体诚信数据信息给同级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由征信管理部门手工将数据信息录入征信系统相关模块,待接口程序开发后,即实现定期电子化报送和更新数据信息。数据信息对接后,将涉汇银行、企业和个人的违规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银行、企业和个人信用状况实行本外币统一监管。
四、现实意义
(一)健全外汇主体信用信息。通过利用企业征信系统提高涉汇主体规范贸易收支行为、提高外汇年检率和年检质量,可以有效堵塞监管真空,杜绝不规范企业的不轨行为;摸清企业的财务状况,增强企业信息的准确性。
(二)满足主体监管的需要。外汇管理方式已逐步由事前审批转向事后监管,由直接管理转向间接管理,建立涉汇主体诚信档案将有利于外汇局监管方式的进一步转变,并通过本外币合一监管强化监管手段,引导和约束企业合规合法经营,提升监管机构的监管效率。
(三)有效提升外汇“诚信兴商”的成效。通过建立涉汇主体诚信档案,实现对银行、企业和个人涉汇信用状况的管理,有助于引导和规范涉汇主体合规经营,逐步建立良好的外汇信用秩序,提升外汇“诚信兴商”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