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_财政金融论文

时间:2021-06-24 作者:st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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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经济的迅速发展,稳定的经济局势给金融业的发展带来了良好的机遇,金融业的发展作为经济发展的中心力量,是保证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金融对于经济的发展是一把双刃剑,健康有序的发展金融业能够促进经济的发展,反之则会给经济的发展带来阻碍作用。金融危机的产生就是由于金融风险的聚集,引起整个社会经济的衰退,所以在经济的发展中需要对金融风险做好防范工作,有效的化解金融风险。本文通过对我国潜在的金融风险的分析,找出我国金融风险产生的原因,提出合理有效的解决措施,有效的化解金融风险对我国经济发展造成的严重影响。

关键词:金融风险防范化解
一、我国经济发展中潜在的金融风险
(一)信贷风险
我国的银行业为了不断的增加盈利,大规模的开展贷款业务,银行的不良资产比率上升,资产信贷的质量随之下降,个人信贷、企业信贷不能准时还贷,造成银行的坏账、呆账逐渐增多,造成银行的信贷资产流失减少,产生信贷风险。不良资产的增加对于银行的来说存在着潜在的金融风险,影响银行的资产周转,造成大量的财物损失,使风险不断的加剧,影响金融业的正常运转。
(二)利率风险
市场利率的变动是不确定的,给银行的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产生偏差,利率水平受到市场因素的影响,产生多种不确定的因素,给银行的预期收益带来了不确定,加大银行对于市场利率的预测难度,从而承受较大的风险。利率风险分为重新定价风险、基差风险、收益率曲线风险、以及选择权风险。利率风险一般受到宏观经济环境、价格水平、政府政策、股票和债券市场、国际经济形势的影响。
(三)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由于市场机制的不健全,造成股市、证券市场的不规范运行,过度的投机行为,造成严重的金融风险。个人对于股票的投机行为造成股票价格偏离实际的价值,大规模的上涨或是下降,产生的风险严重的影响股市和股份制度的正常发展。这是由于我国的资本市场发育不完善造成的,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完善资本市场的运行机制。
二、我国金融风险的产生的原因
(一)不良贷款比重较高
不良贷款的比重增加使银行的资本质量下降,这是我国金融风险形成的根本原因。我国的经济制度的不完善,融资方式的落后,大部分的融资方式都是采用直接融资方法。企业的发展需要较多的资金支持,我国的政策上对企业发展的支持,直接利用银行贷款半政策性的方式帮助企业融资,强制性的贷款,当企业资金周转产生问题时,不能及时快速的还款,产生的不良资产就有银行自行承担,久而久之就形成了较大的潜在金融风险,银行的资产质量下降,不良贷款比率上升,银行的资本运营产生问题,影响银行的资本周转和融资能力,银行营运上的亏损,最终带来较大的金融风险隐患。
(二)金融市场的监管不规范
我国的金融市场的起步晚,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金融市场发展才有了起色,金融市场的建立还相对滞后,没有严格的管理机制来规范金融市场的运营。我国对与金融市场上存在的金融风险意识薄弱,还没有从计划经济管理体制中转变过来,思想停留在计划经济时期的金融市场中,没有风险的防范意识,从意识上就落后于发达国家。其次,金融市场的制度不健全,没有健全的机构制度管理金融市场,产生较多投机行为,严重的破坏金融市场的发展秩序。最后,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相对落后,没有引进先进的金融体制改革经验,金融体制是金融业发展的内在动力,所以需要有强大的内在动力来促进金融业的发展,增加风险的防范意识。
(三)金融资源的不合理利用
我国金融市场的资金构成分为金融机构的直接融资和非金融机构的间接融资。金融机构的直接融资主要体现在我国的银行业对于资本的聚集,间接的融资主要是非金融机构例如利用保险、证券交易、股票交易等进行融资。我国直接融资的比例远远大于间接融资,直接融资的大部分资金都用于国有企业政策性贷款,对于非国有企业的资金支持较少,国有企业的贷款率达到银行贷款的90%左右,但是国有企业对于国民经济的贡献程度只能占到三分之一的比例。金融资本的使用和企业的产值极其的不合理,银行的贷款应该考虑到私营企业的资金需求,调整金融资源不合理的使用模式,减少信贷风险,对其他经济形式的企业给予资金的支持,分散国有企业的贷款风险,减少不良资产的比率。
(四)金融立法与监管滞后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时间较晚,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还不完善,对于金融业的立法体系尚不健全,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来规范金融业的发展。建立完善的法律规范有助于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不完善的法律法规会诱发金融风险潜在的因素,给金融业的发展带来沉重的打击。对于金融业的监管也十分的滞后,我国金融业的监管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不能很好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带来的安全隐患也十分严重,例如金融立法滞后,金融监管部门不健全,金融监管的体系缺失都会导致金融业的信用风险、政策风险、管理风险,成为金融业发展的巨大隐患,随时都会诱发金融风险聚集带来的金融危机。
三、我国金融风险防范的措施
(一)加快商业银行体制改革
我国的商业银行产权不明确,需要建立明确的法人地位,减少政府政策性的参与商业银行的各项经营活动,以保证商业银行的各项经济决策的自主性和独立性。商业银行的发展需要更多的注入多样化的元素,吸收更多的社会公众入股,在保持国有控股的基础上,进行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将商业银行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减少增策性的贷款,对不良贷款进行重组和清理,保证商业银行的资本质量。减少政策对于商业银行的经营的束缚,是企业和银行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从盈利的角度出发发放贷款,有效的利用金融资源,从而发挥最大的价值。
(二)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管
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管,规范金融市场的发展。建立完善的金融监管体系,加强对于金融风险的防范意识。尤其是对于股票市场的监管力度需要加强,使企业通过上市,融集资金,扩大上市公司股票的流通比例,增加企业的融资能力,是股票交易成为一项投资活动。加强对股票交易的监管,防止人为的炒作使股票价格脱离实际价值,产生大量的泡沫价值从而威胁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成为引发金融风险的潜在危机。
(三)优化国有企业股权结构
国有企业的改革十分重要,是我国证券市场健康运行的必要手段。优化国有企业的股权结构,减少对于股票交易中的风险,增加国有企业的融资能力,是金融业的发展更加的稳定、健康。国有企业的股权优化能够减少国有企业向商业银行的政策性贷款,增加银行的资金流动能力,为银行转移信贷风险。同时,对于国有企业来说能够很好的减少融资的资本,加快资金筹集的速度,增加国有企业的融资能力和盈利能力,是企业的发展加快速度,减少给金融业带来的风险。
(四)建立健全的金融立法
建立健全的金融法律制度,使各项金融活动能够在法律的基础上健康的运行。确保各项金融活动有法可依,保证健康有序的金融环境,减少不良行为扰乱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法律的保障是各项金融活动实施的前提和依据,加快金融立法建设,完善各项金融活动的法律法规,通过法律制度的完善,减少金融风险,增加金融风险的防范意识。

参考文献:
[1]陈树生.中国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J].求索,2004(3).
[2]龚馆.国际金融理论[M].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
[3]秦江波、孙金梅.中国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J].科技与管理,2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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