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财政监督是财政部门为了保证财政目标的实现,在财政管理过程中构建相关主体之间的制衡机制。虽然我国的财政监督机制相较之前已经有了明显的提高,但是仍旧存在着许多的问题。针对我国财政监督机制存在的若干问题,本文论述如何健全财政监督机制的若干方式方法。
关键词:健全财政监督机制
1、我国财政监督机制存在的若干问题
1.1针对财政监督的法律制度不健全
虽然从目前看来我国已经初步形成较为合理的财政监督的法律体制,但是从长远来看,我国财政监督的法律体制还是相对落后的。表现为法律的立法层次不够,缺乏一个能够能够引导财政监督工作的指导性的法律制度。并且针对财政监督的法律制度并不完善,充分表现在一方面财政改革的不断进行,财政监督已经涉及到一些暂新的领域,其法律法规也需要逐步的更新和完善。另一方面在处罚一些违规违法行为的措施上没有明确的处罚标准,这样大大加大了执法的难度,影响了财政监督执法的严肃性。
1.2财政监督的方式方法滞后
财政监督没有规范的标准,在实施监督的过程中没有技术上的规范,这是我国目前在财政监督领域的一个空白点,特别是在地域不同的情况下,处理问题的处理方法也不同。并且我国目前财政监督的手段也相对落后,特别是网络技术和计算机代表的信息技术在财政监督领域的应用滞后,网络监督的模式很少被使用,财务报表等专业分析软件的开发和网络审查没有统一也不适用,没有建立有效的信息支持系统和监督决策系统。除此之外,监督的形式也有待加强,监督方式相对单一,也不尽规范。
1.3财政监督的基础配套工作有待提高
财政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加强,尤其是基层的财政部门中,很多地区的领导和部门的干部都对财政监督工作并没有特别的重视,没有将有着高素质的人员分配在监督岗位,使得监督机构及其监督人员在财政系统中不断的边缘化。财政监督的技术手段也有待加强,虽然目前来看已经在财政内部建立了信息网络以及开发了监督审计软件,但是财政监督工作的基本形式还是手工查账,很多的财务软件无法与监督审计软件对换和转接数据,财政内部软件本身没有完全统一,造成了信息不灵,很难及时监控到被监督管理的对象。
1.4财政监督工作有待提高
在预算监督的工程中缺乏财政监督,财政监督在财政管理中缺乏设计和安排,在预算的编制、执行以及安排中却发出必要的制度安排,仅有实践和经验,因此稳定性不足。并且在预算管理的执行过程中对于财政资金也没有进行有效的监督,很多财政进行付出并没有经过财政监督,采取的仍旧是粗放型的管理方式。在财政监督操作上缺乏具体的操作方式,在财政监督检查权力上缺乏有效的内部制衡的办法,内部控制以及责任追究都不健全,并且财政监督工作绩效缺乏科学有效的考核标准,导致财政监督成果不佳。
2、健全财政监督机制的几点建议
2.1树立财政监督的观念,转变财政监督的方式
为了适应财政管理和改革的要求,需要全面提升财政监督的工作层次,要求财政监督的工作者要转变其传统观念,谋求创新发展。财政监督要从微观监督逐渐转变为宏观监督,要从整个财政经济环境的状况来分析和监督财政经济运行中突出的问题,为了经济决策提供相应的依据,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并且财政监督要从单纯的对外监督转变为对内和对外监督并重的形式,监督财政预算编制与执行,规范财政资金的分配,加强对于财政部门的内部监督。除此之外,要从事后监督转变为全过程的监督,并且由抽查形式的监督改变为日常性的监督,以财政管理为中心思想,监督财政活动的整个过程,,形成监管并重、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的财政监督工作的新局面。
2.2完善财政监督的相关法律制度
法律制度的变革和更新是保证和规范财政监督机制的一个关键性的因素,能够更好的完善财政监督,财政监督的运行,完善的法律法规是必要的保证。而目前,在财政监督上只有国务院的一些规范性文件,以及财政部门的制度条款等等,在法制建设上面仍旧没有跟上实际工作的步伐,相关的法律法规都是在分散在企业的法律法规之中,使得财政监督处于一种无法可依的境地,不能保证财政监督的有效地位,使其不能发挥应有的职能。因此,相关的国家部门应当借鉴国外的相关经验,将财政监督的各个机构的地位、职能以及监督的具体程序用法律的形式规范出来,将我国的财政监督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范围之中,使得财政监督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3健全财政的内部监督制度
健全财政内部的监督制度要从规范基础管理入手,重点建立健全预算、收入以及费用的监督管理,实现财政监督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1)健全预算编制的监督制度。财政监督要设置专门的机构对于预算编制进行有效的监督,具体是检测预算单位的一些基本的情况以及上报预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于预算编制职责的监督能够使机构行使的分配权更加的公正和合理,并且能不断提高预算管理的水平。
(2)健全收入的监督机制
对于财政收入的监督,一般情况下是对税收收入的征收机关的监督以及非税收入收缴部门的监督,防止财政收入的无故流失,实现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对于税收收入的监督一般是包括:征收的内容是否全面、有没有违反征收规则、有没有随意征收的情况等等。对于非税收入的监督内容主要包括:非税收入是否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有没有被挪用、坐支的现象产生以及非税收入的立项、范围、标准有没有符合固定等等。财政收入的监督机制一般由日常监督机制、专项监督机制以及分析报告组成的。
(3)建立完善的财政支出的监督机制
首先要对基本支出进行监督,来维持各个单位的正常运转,其中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次是加强对于项目支出的监督,项目支出包括预算安排以及中央专项的支付资金,其支付资金方案必须报财政监督专职部门审核后下达。其财政监督专职部门必须对于项目的用款计划、支付指令、用款申请书等进行全程的跟踪监控。最后,加大对于政府采购的监督力度,财政监督的专职部门通过对于采购立项的审核、采购过程的监督来达到对于政府采购的全程的监控。
2.4加强财政监督队伍的建设
面对财政监督工作新的发展趋势的要求,必须努力建议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团队,相关的财务监督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实际操作能力、敏锐的洞察能力的财政监督人员队伍。并且要根据财政监督的实际情况,进一步
加强财政监督机构的建设,从多方面给予财政监督机构必要的支持,师之更好的履行职责。在保证财政监督稳定的基础上,调整并且充实财政监督人员,保证没有留下监督的死角。优化财政监督人员的知识结构和体系,提高其财政监督人员的素质,在强化财政专业培训的同时,还要普及相关的法律、科技等知识。除此之外要设置严格的奖惩制度,防止财政监督人员滥用职权,对于违反财政监督制度的人员要严肃的追求其相应的行政以及法律责任。
2.5提高财政监督信息技术支持的力度
在不断健全财政监督的过程中,要特别重视信息技术的应用和其所发挥的巨大的作用,在进行财政业务软件开发的时候,就要考虑到财政监督的需求,努力做到在设计上有接口,在浏览上有权限以及在运行上有监控管理。并且对于正在使用的财政软件进行提升,使之达到信息的公开化和透明化,建立起日常业务的数据库,实现财政信息在财政部门内共享。除此之外可以应用网络信息系统,来实现财政监督的外部延伸,特别针对于财政资金的申请以及使用情况。财政监督部门要接受财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这样,既有利于建立财政部门的网络监督,又可以在公共财政框架下进行民主监督。
结论:
健全财政监督制度,就是要围绕财政改革以及财政管理中心的工作,来保证财政目标的有效实现,创造一个有序健康的市场经济环境,不断拓展财政监督的领域,提高财政监督的层次,不断促进财政工作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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