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金融危机给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带来的影响_会计审计论文

时间:2021-06-23 作者:st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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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07年爆发的次贷危机,已经演变成为21世纪波及全球的金融危机。这场危机不仅使得美国经济进入衰退,而且导致世界许多国家的经济遭遇寒流,甚至进入冷冬。这场金融危机的影响正在从投资银行蔓延到商业银行。

关键词:金融危机;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影响
由于监管方面的缺失,政府把对金融衍生品的监督责任交给了评级机构。但这些评级机构并没有真实,准确的反映次级债券的风险情况。做出了一些不负责任的评级,使得投资者在没有充分能力去理解整个金融衍生品风险的情况下依靠这些评级结果,做出错误的决策。
内部审计原则是内部审计关系人正确而有效地实施内部审计工作,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基本依据。结合金融危机的启示,认为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1.独立性原则
独立性原则是指,内部审计部门在行使审计职能时不受任何干涉而独立的进行审计检查。它包含三层含义:一是内部审计机构要独立。内部审计机构不能隶属于行长而应直接对董事会或其领导下的审计委员会负责,在组织上保证内部审计在履行职责时不受外界干扰;二是内部审计人员要独立。他们必须是专职的审计人员,不能由其他业务部门,特别是会计部门人员兼任。审计人员的调动、任免和奖惩应实行特殊程序,以保证他们的独立性不受侵犯;三是内部审计业务的运作要独立。内部审计业务在进行时,应独立地按照审计计划和方案进行。内部审计人员不负责制定审计工作以外的计划方案,不直接参与银行各部门的经营活动。
2.规范性原则
内部审计的规范性是发挥审计职能的保证。只有逐步建立内审工作业绩的评价标准、运用系统的方法来评价和改进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促进内审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才能真正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和制约作用。
3.前瞻性原则
结合这次金融危机的经验,应提高对国际风险的敏感性和前瞻性以及应对风险的能力,时刻保持对国际局势的变化的警觉,做好应对措施,不打无准备之仗。
4.客观性和公正性原则
客观性原则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依据内部审计标准,对被审单位的经济责任的承担和履行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评审。内部审计人员审查因履行经济责任而发生的经济活动,必须根据客观的内部审计标准,评审其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然后得出内部审计意见,提出内部审计报告,公正、客观地证实经济责任的完成情况,正确处理内部审计授权人、委托人同被审人的关系。
内部审计公正性原则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在内部审计工作中,应当不偏不倚,不卑不亢,讲究分寸,维护各方面的正当权益。公正性原则,不仅以客观性原则为基础,而且要以内部审计的科学性为依据,以求促使对被审人员进行公正和恰当的评价。
基于审计的以上原则,金融危机在对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带来了影响的同时,也为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带来一些启示。
1.严把信用风险关口
强化风险控制,确保偿付能力,量化风险。建立符合相应风险管理需要的资本金充足水平和贷款呆账准备金,同时应严格准入标准,把握信用风险的关口,并做好贷款担保和抵押的动态管理,防止因为房价可能进入下行通道导致的抵押物价值不足的问题,保持信贷业务持续稳定发展。近年来,大部分商业银行已将住房信贷作为新的利润增长点来加以发展,有的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在信贷资产中的比重高达40%以上。但为了防止大规模违约风险的发生,在发放住房贷款时应该更加注意挑选信用记录好,收入稳定,还款能力强的客户作为发展对象。
2.保障金融安全,注重风险管理
(1)商业银行的基本原则是“存款立行,风控保行,服务兴行,科技强行”。如果商业银行过多的依赖于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融资而忽略自己的主业将把自己置身于巨大的风险当中。商业银行发展不应脱离自己立行之根本,否则一旦外部环境变差,商业银行将面临巨大风险。
(2)做好风险评估,切实把握风险,而不是盲目跟进。把握好度,在进入不熟悉和缺乏足够风险控制的业务领域时要谨慎。我国的商业银行与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相比较而言,在业务种类和范围,风险管控上都有一定差距。由于在许多业务领域缺乏经验,所以应在充分了解这些业务的时候再进行投资决策,尽可能地防范风险。
(3)要注重从外部和内部两个方面对风险进行管理。从外部和内部的风险管理是使风险得以控制的关键所在。对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处理过程中,政府的角色是不可替代的。通过颁布政策、规定等措施有效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因此商业银行应该严格按照各项规定运作。首先,在外部监管方面:一是我国银行业的监管机构主要是银监会,但是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审计署、财政检查专员办等也在某些范围内对银行进行着监管。由于各部门都有自己的标准,且处罚措施不一,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混乱。为了增强监管的有效性和力度,加强各个监管部门的沟通,对现存的监管体制进行适当的修改,权利适当的集中,从而提升效率和降低监管成本。二是切实提高金融创新的信息透明度是保障金融安全的基本条件,因此应当加强监管以及信息披露的强度,对商业银行面对的主要风险要及时披露。金融创新是银行发展的动力但也是一把双刃剑,我们既要看到它可以提高金融效率和促进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在金融发展方面发挥的助推器作用,但同时,次贷危机也表明,金融创新可以放大风险,可能产生巨大的财务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因此要又有强有力的风险保障机制。在市场上投机意味非常浓烈的时刻,市场主体往往并不关注真正的价值基础,反而不断的去推高这个市场,让这种泡沫蔓延。而现在我们正在经历的这个金融危机正是巨大的泡沫破裂的后果。美国次级债危机的教训之一就是信息披露一定要充分、及时。在信息不对称的市场当中,投资银行、商业银行和社会公众由于这些金融衍生产品的设计过于复杂而且不透明,在不了解这些金融创新品的原理和相关的风险信息时,仅以评级机构的不负责任的某些结论来购买这些次级债券,从而成为大量的风险积累的牺牲品。在次贷危机发生之后,我国也在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中采取了一定应对措施,明确要求对商业银行所持有的金融债券的类别和金额,委托理财、资产证券化、各项代理、托管等业务的开展和损益情况进行披露。其次,在内部控制方面:第一,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机制,保证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由于委托——代理关系的原因,“股票期权”,“大比例分红”等激励措施使得高管阶层和各级员工不顾公司长远利益和金融体系稳定的短期逐利行为,使金融创新变了质。第二,建立问责制度。如果企业制度中缺少问责制度和高层管理不当收入追回机制,使得那些让公司破产倒闭的高管们还能逍遥度日。把权利和责任有效的联系起来,监督和追查对错误负有责任人的。促使企业人员更加注重风险,从而在自己的责任范围内降低风险。第三,我国商业银行是经营风险的特殊企业,应当将商业银行的“稳健经营,防范风险”放在首位,保证各项经营活动都建立在合理风险控制的基础上。但目前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体系仍然不够完善。各商业银行应注重培育和强化风险意识,引进在风险管控方面有经验的人才,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在国内外环境不确定的情况下,加强内部审计和对风险的预测和分析,为将来可能发生的风险做好预案。
目前我国国内商业银行将面临资产质量恶化以及利润增长放缓的状况,商业银行有可能出现新一轮的不良资产。我们应当重视这场金融危机给我们带来的教训和启示,发挥后发优势,让我国的商业银行走得更快更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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